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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冒险(第1页)

冒险者这个称谓的由来,自然是【冒险】了。

人类——尤其是有钱的人类——有着永远无法满足的贪婪欲望:名贵的宝物,稀有的材料,美味的食物,还有响彻天下的名声,这些都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人的欲望各不相同,但不存在着没有欲望的人。因为“没有欲望”,本身就是一个“欲望”:希望自己变成一个无欲无求的人。

为了满足这些欲望,人类便会付诸行动。为了吃得好,那就去狩猎,想要好宝物,那就去探索。有一位名人曾经这么说过“世界各个角落都隐藏着价值连城的宝藏,只是需要人类自己去挖掘”。

而这些有钱的大老爷们,难道真的要自己背上弓箭,拿着武器,去狩猎,去探索逢魔境吗?别开玩笑了,万一有个什么闪失,那怎么行!大老爷们的命可金贵得很呢!

于是,最早的冒险者就诞生了。

其实,早期的冒险者和佣兵的界定相当的模糊,大家基本也是用佣兵来称呼他们的。有钱人提供资金,佣兵负责卖命。

可是,术业有专攻,佣【兵】的兵字,是士兵的意思,他们的专长,自然是战场杀戮了,这个职业就是为了弥补正规军军力不足而出现的,可以说,佣兵学习的技术,都是如何杀“人”的技术。

而冒险,往往要深入险恶的地形,比如沼泽,比如深林,比如洞窟,对于野外求生的能力要求极高。而且,冒险的敌人往往是非人类,或许是猎豹狗熊,或许是亚人魔物,很少和人类战斗。

渐渐的,有些佣兵尝到了甜头,便开始认真学习相关的技术,并且专门处理这些有钱人的委托,逐渐发展,最后发展成了专为有钱大老爷们“冒险”的冒险者。

而现在,弗利德和哈特,就在亲身体会冒险者的创立初衷。

弗利德身上披着漆黑的全身铠,因为是死气凝聚而成,光亮的甲片结合的地方,黑色的雾气氤氲扩散到空气里,有一种危险的味道。右手提着骑士剑,剑如长虹,银亮的光辉瞬间贯穿骑士面前的空气,锐利的剑光瞬间穿透了一个猴子似的魔兽的心口。

骑士剑顾名思义,是给骑士用的剑。骑士的主要敌人就是骑士自己,全副武装乘骑马匹的骑士,在战场上就是一台沉重又迅速的杀戮机器,全身板甲可以有效的防止敌人的刀剑砍伤骑士。

为了对抗骑士,如果贯穿盔甲就是首当其冲的问题。骑士剑最早的含义,不是“给骑士用的剑”而是“为了对付骑士而用的剑”。剑身成三角形,酷似一个锥子,剑身宽厚,配重球很大,以此来配合马匹使出沉钝的突刺,锥子一样的构造能够轻松的贯穿板甲的铁皮,直接刺入骑士的胸口。

这是一种强化突刺的武器。

弗利德几次和哈特交手,都是以“突刺”作为主要战术,也有这个意思在里面:哈特到了骑士学院里,遇到的对手肯定大部分使用骑士剑,应对突刺是基本功。

不过,这也侧面印证了,能够用骑士剑“切开”魔化食人魔身体的弗利德究竟强到了什么地步。

弗利德和哈特接受的任务有七件,总结起来,就是两大类:首先是,击杀特定的野兽,然后收集它身上某个值钱或者美味的部位。然后是,击杀附近出现的强大魔兽,然后消灭它。

一来可以赚外快,二来可以让哈特积累经验,三来,可以一边做任务一边在卡洛镇周围转一转。

这次的兽群暴动明显的不正常,所以弗利德想趁着还留在卡洛镇的时候,尽可能多的去调查这次暴动。

而且……也能明显的看出来,这些野兽也变得狂暴了。

弗利德这次讨伐的野兽,名为“风叶猿”,这种猴子全身青色,生长着和鸟类类似的羽毛,头顶上会生着一根特别大特别漂亮,蕴含着风属性魔力的“顶羽”。这就是两人这次的目标了。

这根顶羽一只风叶猿只有一根,仿佛宝石一样剔透,在阳光下会透出翡翠的光辉,特别收到有钱人的追捧。而且里面蕴含着浓厚的风之魔力,在魔法师之间也属于畅销的魔法材料,销路不低。

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人出大价钱收购——估计是要成批量的加工,然后卖出更好的价格吧。

不过这就不是弗利德该考虑的了。

弗利德一剑贯穿了面前的猴子,浓厚的死气顺着伤口注入它的体内,在心里为它祷告超生之后,弗利德顺势拔出了骑士剑!

嗤!

失去了封口的骑士剑,猴子体内涌动的血液顺着伤口喷射出去!在弗利德的死气加持之下,每一颗血珠都好像是飞驰的弹丸一样!

噼里啪啦一阵乱响,飞溅的血珠化为了凶险的暗器!沿着伤口飞射而出,猩红色打倒了几只风叶猿。

一般而言,见到同伴惨死,风叶猿会选择逃走,猴子是公认的聪明的生物,见势不妙,当然要逃。可是这次不一样,伙伴的死,反而激发了它们的血性,在树枝上发出一阵嘹亮的嗥叫,青绿色的猴群们高举着有力的爪子从树枝上扑了下来。

面对四面八方同时袭来的攻击,弗利德倒是还能能应对:要知道,巡礼骑士团的敌人主要是亡灵,那是几乎无穷无尽的骷髅海洋,一对多可是基础!只见那长剑仿佛银亮的圆盘一样,剑光四射,每一击都能确实斩杀一只风叶猿,同时,脚上的铁靴和左拳的护手也交替使出洗练的组合技!

急速的左直拳!为了弥补出拳硬直,双腿迅速且细碎的踏着步子,巧妙的挪动自己的位置,与漆黑的眸子配合的相得益彰,对距离的把握分毫不差,双腿交替,仿佛沉重的战锤,呼啸的砸向扑过来的敌人!

仿佛捏碎番茄一样容易,骑士的拳,剑,腿,无一不是凝练到极致的杀戮凶器!为了应对各种情况,巡礼骑士无一例外的研修了多种武技,弗利德生前自然也不例外,剑术,体术,长枪,骑枪,还有一系列杂七杂八的武术……

交替使出的组合技,让弗利德俨然成为了一个锋利的陀螺,将杀戮化为流风守护在身边,只要试图接近,就一定会遭到黑骑士无情的打击。如果是娴熟的战士那么另当别论,说不定尚有一战之力,可惜,对方只是狂暴的猿猴。

因暴怒而失去理智的野兽,根本不足为惧。

不到片刻,弗利德已经轻松解决了试图从四面八方发动无死角攻击的猿猴,好整以暇的观赏着哈特的战斗。

大剑本就不是重视灵巧性的武器,而猴子,偏偏又是在诸多野兽中因灵活而闻名。虽然弗利德有意控制了涌向哈特的敌人数量,仅仅让过去了四只猴子,还是让哈特陷入了苦战。

猴子比人小得多,风叶猿的大小,和之前见过的哥布林差不多,它们灵活的运用这自己瘦小的身体,左蹦右跳的围着哈特打转,把他的大腿,手臂,长剑,全部当作了会活动的树枝,灵活而又讨厌的找准哈特的破绽飞身上去,又抓又咬的。

还好哈特穿着父亲留下来的无袖扎甲,要不然,里面姐姐亲手缝制的外套,怕是要被这群畜生给撕碎了。

弗利德解决了全部,哈特这边才勉强杀掉两只,气喘吁吁的他胡乱的操着大剑,使出威力强劲的斩击,却每每都被那些灵活的猴子闪开。

有些看不下去了,弗利德捡了两块石头,嗖嗖两下,石子仿佛暗器一样,精确的打中了飞跳的猴子,把它们半空中灵活的动作给硬生生打断了。趁这个机会,哈特赶紧一剑挑斩,将两只猴子一齐斩杀,热血仿佛喷泉一样溅了他一身。

回去又得洗衣服洗澡了……这是哈特最想抱怨的事情。

“那个……其实……我,再给我点时间,我也能解决的。”

似乎是觉着被弗利德看到了丢脸的一面,哈特红着脸,小声的不服气的支吾着,黑骑士苍白的脸上露出些许安抚的笑容,仿佛在哄着哈特心情好转一样。

“嗯,我知道。不过,咱们的时间比较紧嘛。还是早点解决比较好吧?”

听出自己当作老师一样信任的骑士温和的话语,哈特低顺下头,默默的点头,以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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