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三章 四象截杀阵
这一路就跑到了鬼市边缘,眼见毓夙马上就能抓住盯梢鬼了,那盯梢鬼却猛地一窜,消失在了土里。毓夙这才恍然,原来是鬼市地方特殊,盯梢鬼不能土遁,现在被他跑出了鬼市的范围,他就立即土遁跑了,刚才实在是浪费了太多时间,早一步就能抓住他了。
毓夙正郁闷得跺脚,那个盯梢鬼竟然又出现在前面不远处。毓夙眼睛一亮,看来那个盯梢鬼就算会土遁,跑的距离也受到限制。毓夙连忙把刚买的鬼画符甩出去一张,那张符号称是天雷符,甩出去之后果然一声巨响,并且准确地落在了盯梢鬼的身上。
不过声音响过之后,盯梢鬼却没有如毓夙所希望的那样,身受重伤,倒地不起。他也就是踉跄了一下,又接着朝前逃去。毓夙暗暗埋怨符纸的效果也未免太差了,不过想想这些符纸的便宜价钱,也只能说果然便宜没好货。
再对比一下毓夙自己约等于零的攻击手段,其实这些符纸也还不错了,毓夙心理就又平衡了,拿出来那些符纸,一张一张地朝那个盯梢鬼扔。大量的符纸终究还是给盯梢鬼造成了阻碍,他越跑越慢,最终在一棵树前停了下来。
毓夙也跑得有点累,正想上前,忽然心里一跳,毓夙终于发现了不对的地方。这只盯梢鬼很明显是引着他往这里走的,眼见这地方都出了城门了,一出城门就不再属于城隍的管辖范围,要是这个盯梢鬼背后的人想害他,趁现在不正好?
想到这里,毓夙连忙转身。盯梢鬼的用意是什么他也不想知道了,好奇心害死猫,他还是先回去跟刘判官会合,回蔡城隍的府邸去。
然而一转身,毓夙就知道晚了。他面前景象一变,本来应该是远望漆黑天幕下的洛阳城门,却顿时变成了白天。这应该是个幻阵,毓夙顿时加倍小心,幻阵大多数也是杀阵,极其危险,步步惊心,不知道法门根本出不了阵,只能等布阵的人解开阵法,或者死在里面。
对于阵法,毓夙只知道一点皮毛,这还是跟杜金学习。杜金本人也不是阵法行家,据他所说,他的长处是炼器,阵法知识还是为了炼器才学的,也就是足够他在法器上画个纹路。老师就只有半瓶水,毓夙这个学生能学到半杯就不错了。
现在毓夙已经身处阵中,唯一能看得出来的就是,这个阵法是个幻阵。他又朝前走了两步,周围景象并没有发生改变,看来不是那种景随步移的高级幻阵,不过这样的幻阵,要么就是水平太差,要么就是为了一击必杀,毓夙怎么看都觉得这阵法不会是前一种。
他心里直叫冤枉,也不知道惹了什么人,才出门第一天晚上,刚到洛阳城,就被那个盯梢鬼盯上了,难道真是传说中的命犯太岁?毓夙怎么看也看不出阵法的究竟,不敢乱动,只好原地找了块干净地方坐下,慢慢地想办法。
这阵法制造出来的场景和洛阳城城门白天的景象相似,不过毓夙进城前仔细看过,洛阳城的城门上写的是隶书字体,这幻阵里的城门上却是篆字,可见布阵的人没有用心观察。城门两边的建筑、树木、旗杆等物都是对称的,那么这个阵法不是两仪阵,就是四象阵。
两仪阵布置起来要比四象阵难得多,毓夙记得杜金说,最有名的两仪阵是太上老君的两仪微尘剑阵,变化无穷,威力无边,杀劫无数,但是会用这个阵法的,天底下不超过三个,其中还有起码两个只会残缺版本,或者可以直接说,除了老君亲传的玄都法师,没人会用。
四象阵会的人就多了,这个阵法是学布阵的入门,毓夙也能布置个简单的四象阵。不过这阵法虽然普及得广,却变化多端,还能通过增加阵脚形成更复杂的八卦阵,说起来似乎没什么,应用得好的话,不比两仪阵好对付。不过即便如此,毓夙还是更希望这是四象阵。
料想玄都法师那么高等级的人,不会特地跑过来为难他这样一个小妖怪,毓夙干脆大胆假设这就是四象阵。四象阵想要破阵,就要依次破掉四个阵脚,顺序没有特殊要求,但是单单找到阵脚就是个麻烦事。毓夙想了想,按照迷宫原则,先向左走。
走出不远,周围景象就又变化了,毓夙眼前一花,心神也有点迷糊起来,虽然潜意识觉得应该警惕,但是阵法作用下,还是渐渐放松,然后,远处就出现了两个人影。
那两道人影一红一白,都是窈窕多姿,走得近了,还能嗅到若有若无的淡雅清香,不必看清模样,也知道这绝对是一对绝代佳人。好色之心,但凡男人都有,毓夙也不由得有些心动,那一红一白的两人朝他走来,他也有些恍惚地走过去。
只是再走近了一点,毓夙却猛地清醒了过来。那两个美人,穿红衣的是林青霞,白衣服的是赵雅芝,怎么都不可能是出现在这里的人,毓夙顿时又记起来,这里是幻阵。再一看脚下,真是惊险万分,马上就要踩到陷阱了,底下是万丈深渊,立着无数刀锋利刃。
毓夙连忙后退三步,眼前的美人立即消失不见,又换成了一间房屋内部。这房子装修布局都是现代风格,一个啤酒肚的中年男人从办公桌后面站起来,把一个硬皮封面,上面印着鎏金字的大本递给毓夙,笑哈哈地说:“小伙子,房子地段不错呀,以后肯定升值。”
于是毓夙掩面……
他真心不知道现在自己应该感叹着阵法真是明察秋毫,还是应该羞愧自己的低俗愿望,不过对于现代未婚男青年来说,女神和房子是两大欲,其实也没那么丢人吧……
毓夙干咳两声,又朝后退了两步,终于回到了正确的位置上,所有的幻象顿时消失。
看来这幻阵并没有人主持,毓夙顿时又多了一分破阵而出的信心。不管这个布阵的人是为了什么把他困在幻阵里,又为了什么让幻阵自主运行,一切都得等到出去了再说。
~~~~~~~
千辛万苦地撕开最后一道鬼画符,毓夙眼前景象又是一变,黑漆漆的树林终于又一次出现在眼前。毓夙却仍然不敢掉以轻心,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簪子丢出去,那簪子钉进了树干里头,他这才确定,他是真的破了这个阵,走出来了。
想想真觉得不可思议,毓夙连忙小跑着离开了幻阵的范围,还没站稳,就听见“咦”地一声,毓夙眼前又是一花,不过这次却比较好运,没有又回到幻阵里面,而是眼前多出来了一个人。毓夙连忙朝后跳了一步,想到身后就是幻阵,赶快又朝旁边跳,这才避开了那人。
眼前这人是个三十四五岁模样的男子,穿了一身青色道袍,怀里抱了一只金色眼睛的黑猫,这人看起来没有任何一处不像人的地方,但是气质非常冷厉,对比起来,蔡城隍板起脸的时候都可以算是温和了,好在他身上没有戾气,也没有血腥气,毓夙这才略微松了口气。
毓夙打量这人,这人也在打量毓夙,看了一会儿,这人就露出不屑的表情,撇了撇嘴,说:“却没料到,你这小妖竟也能破阵而出,便赏你一条命。不过,死罪能免活罪难逃!”
说着,这人一抬手,又一挥手,毓夙顿时半截身子入了土。这倒不是形容词,而是写实的说法,才一眨眼,毓夙连挣扎一下都来不及,腰部以下就都陷进了土里。
眼见那人又要抬手,毓夙连忙申辩:“这位……这位大仙先等等行吗?就算要让我死,大仙你起码得让我死得明白呀!我一个刚刚化形成人没多久的小妖,从来没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连山上的野兽都没有杀过,我真不知道自己错了什么。还是我哪里得罪了大仙?”
那人哼了一声,说:“还想狡辩?你纵然从来不曾谋害过性命,但偷盗天庭珍宝,就是大罪一条!我不取你性命,已经是法外开恩,你该谢恩才是。”
毓夙连忙又说:“大仙!你肯定认错人了!我化形还不到三年,什么法术都不会,别说去天庭,就是凡人的皇宫我都没进过,怎么可能去偷盗宝贝?”
那人皱眉说:“你身上分明带着那宝贝的气息,怎么不是你?”
说着,他伸手一招,不论是毓夙身上带着的杜金的荷包,还是那一包从何宦官家里顺来的金银都到了那人手里。那强盗先抖开了被毓夙缩小的大手帕,里面的金银珠宝掉了一地,他皱了皱眉,又打开了杜金的荷包,把荷包口朝下。
作者有话要说:嗷呜,今天的更新送上……
话说我就昨天没亲自打滚,你们就不给我留言……哼……我桑心了
本章出场的是重要人物哟~~~~~属性大家自己判断……反正是我新近比较萌的类型就是了
远目
顺说,要留言要收藏要打分!!!!我存稿都快没了,亲们乃棉也给点码字的动力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该作者获得上古世纪征文短篇类冠军。品质保证,值得信赖!王羽穿越到这里时,英雄联盟还没有建立。什么?莫甘娜要收我做男宠?那我就收你做女宠!为什么我唤醒了阿木木,他要叫我主人?大乌龙!提莫,你跟小炮谈恋爱,为啥相约去对方家退婚?当英雄联盟建立,复仇者来袭虚空者入侵,要争联盟第一英雄?别争了,第一是我的!书友群已开通,群号517200480欢迎小伙伴们加入!...
神马世家公子,姐不希罕,神马家财万贯,姐不在乎,姐就喜欢种种地,养养花,生生包子,无拘无束的市井生活没啥不好。交完工粮,闲了做个小买卖儿,困了收摊回家睡觉,天冷了把被子一盖,暖炕上造造娃,有啥不好。...
500万买断她的婚姻!伤心买醉,错抱总裁大人,从此乱终身!总裁大人的无限宠溺,将她推上浪尖!打压,栽赃,陷害,毒计一环接一环。小三小四轮番上阵,逼着身怀有孕的她远走他国。五年后,为了宝宝,她重回总裁大人的身边,却被迫答应总裁大人的无下限条款!...
勇敢村的人都知道新下乡来的沈娇娇是个狐媚子,成天打扮的花里胡哨跟在男人身后跑。后来沈娇娇被渣男砍掉双腿,扔进地下室,折磨的生不如死。在她病危之际,是那个被她亲手送进监狱的男人(许默)用百万的价格买走她。沈娇娇以为,许默买走她是想羞辱她折磨她,可是,男人竟不计前嫌,跟她结婚,还无微不至的照顾她。甚至是在她死后,男人为她伤心欲绝,终生不娶。那个时候,沈娇娇才明白,原来一直被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七零,白富美下乡撩爆纯情糙汉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张谭的脑子有点乱,似乎是重生了,十五年前,2001年的合淝市。 但又似乎并不一样了,合淝市的淝啥时候多了三点水? 那一年北亰申奥成功,前门小店...
十年前,玉河市里发生了一起特大的走私案件,当时有一个小刑警,抓住了他们的头目,最终让整个走私团伙得以剿灭。然而,事件结束后,却没有人知道他们走私的东西是什么。十年后的某一天,我被卷入了一起谋杀案当中,这个十年前的事件真相才渐渐浮出了水面。同时,我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就隐藏在玉河市里。然而这个秘密终于引来了一些不速之客,使得警察局检察院武警部队全部而被卷入了风头浪尖中。我追随着犯罪者们的脚步,最终找到了这个秘密的所在。原来那,不是人类该碰的东西我用自己的生命,不断地探查着这个真相,最后将看到的一切,听到的一切,写成了一本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