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97最新章节 网(第1页)

第九十六章  晚上有惊喜

松老是给毓夙讲古的师父,身份上本来就亲近又超然,日后必定要做毓夙的属官。而黄桥小仙虽然现在是伺候人的杂役小仙,不过这小仙机敏伶俐,培养一下,也是个人才。

只是,提拔他俩的阻碍就在于,这两位都是文盲。所以毓夙要给他俩请文化课老师,一边认字一边学习儒教的经典,免得以后成了儒教的神仙,却根本没读过儒教的书。

毓夙自己也要充电,他虽然识字,却没学过儒学。现代人能抽空看看电视节目上的什么《论语x得》就已经很不错了,许多号称热爱古典文化的人,连《论语》的封皮都没摸过。而毓夙这种本来就不热爱的,那就更是只知道语文课本上摘选的片段。

所以,现在他们整个奎星宫的所有人员都是不合格的,都要进行学习。天庭的那些人可以容后再说,但他们几个,包括毓夙不准备让她挑重任的瑶草小仙,他们既然来到了凡间,就可以见到许多钻研了一辈子四书五经的书生,这种得天独厚的资源,必须利用起来!

文曲星宫有记载各地文气的册子,毓夙走之前专门去备份了一份。从周遭挑选出文气最盛的几个人,挨个去问人家愿不愿意做教书先生,总有会做学问却不会做人,会读书却不会考试的人迫于生计,答应给毓夙他们家当私塾。这位私塾先生,如果他资质好的话,日后也完全可以发展成为奎星宫的成员之一。毓夙觉得这找先生的主意,真是极好。

等毓夙和松老请回了先生,黄桥小仙也从天庭回来了,几人就开始进行艰苦的文化课学习。日子就在苦读硬背之中慢慢度过,转眼间就是十六七年。

十六七年的时间对神仙们来说当然不算什么,但对于小孩来说,足够他从婴儿长成翩翩少年。有了学名的包拯,现在已经考中举人,正准备去往京城参加会试。

包拯虽然生来就被亲爹厌弃,又被亲二哥丢在山沟里,不过好在他大哥包山夫妇俩真是好人,待他比待自己亲儿子还好,他也没长歪。此人性情开朗豁达,又颇有冒险精神,精力旺盛,胆大心细,的确是做侦探的好料子,毓夙觉得,他又相信小说了。

说是要进京赶考,其实包拯等于是被他爹撵出门的。虽然在他七岁的时候,他爹被他大哥大嫂以死相逼,不得不认了他这个儿子,却待他不亲,至今都相信他是个妖怪,再有他二哥在旁边撺掇,更是希望永远看不见他才好,所以包拯一说要进京,他爹就叫他赶快走。

老包员外觉得小儿子是妖怪,自然也不会给包拯路费,还是包拯的大哥包山把自己两口攒的私房钱塞给了他。只是这两口从没出过远门,哪知道一路上去往京城,花费不菲,给的钱不过是杯水车薪。包拯虽然心知肚明,也不能开口再要,于是就找来了毓夙门上。

说起来这包三黑和毓夙他们家,渊源当然就是当年的救命一捡,后来包拯又在毓夙家住到了七岁,小时候他一直以为自己是黄桥小仙和瑶草小仙的儿子,所以这关系亲近,自不必说,开口借个盘缠,并不是什么说不出口的要求。

既然包三黑都准备上京了,毓夙当然不会再留在这山沟里,也收拾东西,准备上路。虽然这些年相处下来,他跟包拯关系亲近,感情也深厚,不过还是要围观一下范仲淹的嘛。

包拯只是想开口借钱而已,没料到话说完了,毓夙竟然准备直接跟他一起走了,不由得有些意外。毓夙也不解释,包拯后生小辈,自然不好提出异议,正好有了一起赶路的伙伴,他心里是乐意得很呢。于是大家无话,一起收拾行装,准备上路。

不同于包拯的轻装简行,只带着长随包兴,俩人一人背一个包袱,就徒步上路,毓夙可是携家带口,搬家似的,全家总动员,收拾了一堆又一堆的东西。

离开了这里,他就没有再回来的打算,他住的房屋,屋舍周围的田地,都是变出来的,当然也要处理一下,不然等他们一伙人走了,原本的大宅良田都凭空消失了,那就成了灵异事件,肯定要吓坏许多村民,说不定最后还要素来有妖怪之名的包拯来背黑锅。

法术变出来的东西,只要还有法力维持,它们就不会消失,所以毓夙打算找个住在本地的妖怪,把房子和田地转手给那妖怪,之后就可以让妖怪用法力维持,就没毓夙的事儿了。

至于这个“本地妖怪”,毓夙也已经有了人选。就在这翠屏山上,就生活着一个修炼了两千多年的狐狸,这狐狸前几年度了天劫,修成正果,不过它不乐意去天庭当差,就没去昆仑山或者万寿山登记,还留在翠屏山上,每天懒散度日。

而这狐狸在渡劫的时候跑到了当时才九岁的包拯床底下,借星君的功德避过了几道雷,所以它欠包拯的人情。毓夙知道这件事,却没检举揭发这狐狸,所以这狐狸有把柄抓在毓夙手里,有时候就得听毓夙的吩咐,替毓夙办事。这回也一样,毓夙觉得,狐狸不会拒绝。

可把狐狸叫来一问,狐狸却腼腆地说:“二位大人要上京,在下也想去见识见识都城风貌,所以想趁着二位大人的行程,一道上路。能为大人驱使,替大人看守屋舍,自然是极其光耀之事,可在下贪心,却想更与大人们多亲近一些,还望大人允可。”

狐狸不愿意,毓夙也没法逼它。好在狐狸推荐了它的一个朋友,是翻过三座山头路程的一个黄鼠狼妖怪。既然如此,毓夙无可无不可,就答应了下来,狐狸立即喜上眉梢,拿出传讯符,传了道消息给那个黄鼠狼,然后就拿出了已经收拾好的行李,表示可以随时上路。

原来它早有准备啊……毓夙眯了眯眼,觉得这狐狸似乎别有所图。说什么想要瞻仰上京风光,它要是真想见识,早就自己溜去了,平常毓夙从来不干涉它狐身自由。非要跟他们一起走,肯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就不知道,这狐狸是打得什么算盘。

要是它想算计毓夙,毓夙是不怕它的。可就怕这狐狸的目标是包拯,那位虽然是星君转世,现在也只是未满二十的少年,狐狸平常表现得腼腆淳朴,却毕竟是狐狸,骗骗小屁孩还不跟玩儿似的。一时间,毓夙已经脑补了无数香艳的聊斋故事。

狐狸没有读心术,自然不知道毓夙在想什么,仍旧老老实实地站在一旁。片刻又有一道传讯符回来,那个黄鼠狼已经答应了替毓夙看屋子,狐狸就笑着说:“这下全妥了。”

这么多人一起上路,又有老人(松老)和女子(瑶草小仙),当然不可能大家都步行,一行人赶了一辆大车,自乡间道路上往京城的方向去。

宋代的时候马匹稀缺,民间不许私自养马,所以这拉车的是几头活蹦乱跳的驴。而这时候的官道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走的,只有当官的才有资格把脚踩在官道上,其他人擅自走官道,都要被抓起来关着,所以一行人走的是那种“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的土路。

于是可以预见,这车有多么颠簸。上路不到半日,毓夙就觉得,他还是走路吧。

不过其他人都没说什么,毓夙也不好意思表现得很娇气。毕竟包拯和包兴主仆,身为凡人也还没开口埋怨,毓夙也只能暗中以仙法缓解一下。

所以,当天天色刚刚擦黑的时候,见远处有一座寺庙,毓夙就兴奋了,迫不及待地指着那屋檐说:“咱们在这儿留宿吧?天这么晚了,再往前走还不知道要走到什么时候才能在遇见落脚的地方。万一正好被堵在城镇外面,那就惨了,所有人都要睡车上。”

算明天还要继续上路,好歹今天暂时解脱了不是?这寺出现得真是时候。

其他人要么不敢违逆毓夙的意思,要么就是没出过远门,一点经验都没有,听毓夙这么一说,就停下了车,纷纷下来。黄桥小仙当先,去寺院门口叩门。

等那里头的僧人来开门,一看这人,毓夙就深切地怀疑,这寺其实是个凶寺。和尚满脸横肉,壮得像头熊似的,浑身戾气,一瞧这模样就不是好人。虽然以貌取人不好,不过毓夙是外貌协会的,早就因为这一眼而对这和尚产生了不良印象,顺带对他身后的寺院没好感。

再看了看天色,其实还不算很晚,完全可以再走一阵。虽说就算是杀人越货的黑窝,毓夙也不怕他,不过俗话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别在这儿住了。

以他们这一行人的穿戴打扮,沉重行李,如果是黑贼窝,假和尚们肯定动心。他们要敢动弹,不用毓夙,黄桥小仙就得直接灭了他们。杀人不好,能不杀还是尽量不杀吧。

刚想示意黄桥小仙,让他不用提借宿的要求了,毓夙的衣袖却被身后的狐狸拉了一下。毓夙回头,狐狸小声说:“大人,咱们就在这儿住吧——晚上有惊喜。”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这个狐狸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要是他早点出现,其实就可以把赵大仙挤走了……远目

嗯,今天就先这样~~

照例求收藏求留言求撒花各种求~~~~

——————————————————————————

啊,差点忘了……有亲说没看过七五,于是我科普一下

《七侠五义》,改编自清代古典名著《三侠五义》的小说,近代学者俞樾认为《三侠五义》第一回“狸猫换太子”事,“殊涉不经”,遂“援据史传,订正俗说”,重撰第一回。又以三侠即南侠御猫展昭展熊飞、北侠紫髯伯欧阳春、双侠丁兆兰丁兆蕙合为一侠。实为四侠,增以小侠艾虎、黑妖狐智化、小诸葛沈仲元共为七侠;原五鼠即钻天鼠卢方、彻地鼠韩彰、穿山鼠徐庆、翻江鼠蒋平、锦毛鼠白玉堂,仍为五义士,改书名为《七侠五义》,于光绪十五年作序刊行。是古典名著《三侠五义》的众多版本之一。

《七侠五义》全书一百二十回,前二十七回,步步深入地描写了贤臣包拯的事迹;随后的四十回,以御猫展昭和锦毛鼠白玉堂的“猫鼠”之争为线索,交代了“五鼠”归附包拯的经过以及包拯与侠客们举拔年轻清官、弹劾惩处权奸与贪官的情形;最后五十回,以颜敏巡抚襄阳为中心,由七侠引出王义剪除襄阳王党羽、打探襄阳王阴谋的故事。

以上是百度百科的答案,我个人的观点就是,七五总共分三个卷,第一卷,包三黑和他的基友们(及各种伪.灵异案件第二卷,我们的江湖充满基情(又名贵圈真乱第三卷,勇士啊,快去打倒肉山大魔王啊不襄阳王!(这故事说明总攻+渣攻没有好下场!

这小说是清朝人写的,所以难以避免地出现各种清朝常见的用词,阅读的时候说真的有时候像是在看狗血清宫文……话说我年纪比较小的时候曾经有过冲动,把七五行文之中的清朝特色用词替换成宋朝特色用词,后来无果……

然后这小说里很多三观问题也是以清朝的大众三观角度来写的,比如说,把伺候的下人特别不当人看这个问题,其实宋朝不是那样的。还有就是,宋朝人特别蔑视习武之人,尤其北宋,而宋朝相应来说比较重视商业,商人的地位也并不算滴,尤其北宋,但是文中就经常反过来了,这也是清朝的习惯而不是宋朝呀……于是有时候阅读的时候会有点别扭,不过只要不是考据党,就完全不用管它

要是说总结一下七五的剧情……说真的那挺琐碎的,都是一个一个的事件。就好比,你不好给一千零一夜写内容提要……

以上,科普完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联盟第一英雄

联盟第一英雄

该作者获得上古世纪征文短篇类冠军。品质保证,值得信赖!王羽穿越到这里时,英雄联盟还没有建立。什么?莫甘娜要收我做男宠?那我就收你做女宠!为什么我唤醒了阿木木,他要叫我主人?大乌龙!提莫,你跟小炮谈恋爱,为啥相约去对方家退婚?当英雄联盟建立,复仇者来袭虚空者入侵,要争联盟第一英雄?别争了,第一是我的!书友群已开通,群号517200480欢迎小伙伴们加入!...

你见过这样的村姑么

你见过这样的村姑么

神马世家公子,姐不希罕,神马家财万贯,姐不在乎,姐就喜欢种种地,养养花,生生包子,无拘无束的市井生活没啥不好。交完工粮,闲了做个小买卖儿,困了收摊回家睡觉,天冷了把被子一盖,暖炕上造造娃,有啥不好。...

错抱总裁乱终身

错抱总裁乱终身

500万买断她的婚姻!伤心买醉,错抱总裁大人,从此乱终身!总裁大人的无限宠溺,将她推上浪尖!打压,栽赃,陷害,毒计一环接一环。小三小四轮番上阵,逼着身怀有孕的她远走他国。五年后,为了宝宝,她重回总裁大人的身边,却被迫答应总裁大人的无下限条款!...

七零,白富美下乡撩爆纯情糙汉

七零,白富美下乡撩爆纯情糙汉

勇敢村的人都知道新下乡来的沈娇娇是个狐媚子,成天打扮的花里胡哨跟在男人身后跑。后来沈娇娇被渣男砍掉双腿,扔进地下室,折磨的生不如死。在她病危之际,是那个被她亲手送进监狱的男人(许默)用百万的价格买走她。沈娇娇以为,许默买走她是想羞辱她折磨她,可是,男人竟不计前嫌,跟她结婚,还无微不至的照顾她。甚至是在她死后,男人为她伤心欲绝,终生不娶。那个时候,沈娇娇才明白,原来一直被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七零,白富美下乡撩爆纯情糙汉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重启高一

重启高一

张谭的脑子有点乱,似乎是重生了,十五年前,2001年的合淝市。  但又似乎并不一样了,合淝市的淝啥时候多了三点水?    那一年北亰申奥成功,前门小店...

刑破天下

刑破天下

十年前,玉河市里发生了一起特大的走私案件,当时有一个小刑警,抓住了他们的头目,最终让整个走私团伙得以剿灭。然而,事件结束后,却没有人知道他们走私的东西是什么。十年后的某一天,我被卷入了一起谋杀案当中,这个十年前的事件真相才渐渐浮出了水面。同时,我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就隐藏在玉河市里。然而这个秘密终于引来了一些不速之客,使得警察局检察院武警部队全部而被卷入了风头浪尖中。我追随着犯罪者们的脚步,最终找到了这个秘密的所在。原来那,不是人类该碰的东西我用自己的生命,不断地探查着这个真相,最后将看到的一切,听到的一切,写成了一本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