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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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得不承认,那个小妇人做的菜的确不俗,可以说是他这么多年吃过的最好吃的菜了,他原本还以为他的厨艺很是不错,现在一对比,这才明白,人外有人的意思。他的手艺,连那个小妇人的一半都没有,怪不得何员外最近不爱吃他做的菜,连宴请宾客这样的席面都不要他做了,原本他心里有多愤懑,现在就有多羞愧,他的确差的远了,亏他还好意思在心里看不起人家。

张大民现在对李何华只有敬佩之心,有意打听了一下,打听到李何华是美味居的老板,心里决定,以后要去多讨教讨教,就算讨教不到,多吃吃人家做的东西对自己来说也是一种提升。

自此,李何华的酒楼便多了一位常客。

三人到了向华寺,李何华并没有急着去玩,而且先进了向华寺里拜了一拜,上了一柱香,算是跟佛祖打个招呼。

上完香后便径直去后山,后山的风景很好,有山有水,正是个游玩的好去处,据说很多文人墨客都喜欢相邀一二好友来这里游山玩水做做诗词。

刚出了寺门,一声稚嫩孩童的叫声便传了过来,“书林——”

这一声叫将李何华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住了,向声源处看去,只见不远处,顾锦昭正咧着嘴挥舞着小胳膊朝着他们叫,他的旁边是顾之瑾顾夫子。

李何华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顾夫子和顾锦昭两人,觉得还挺巧的,不由也笑了,低头对书林道:“书林你快看,锦昭也在这里呢,快跟他打个招呼。”

不用说,书林的嘴巴早就跟顾锦昭一样咧了起来,也挥舞着小胳膊使劲招手。

顾锦昭抬头与顾之瑾说了几句什么,然后便往他们这边奔跑过来,李何华见状,也抱着书林迎了上去。

到了跟前,书林晃晃小腿示意要下去,李何华便将他放到了地上,一下地,书林便扑向顾锦昭,两个好同学兼好同桌便抱到了一起,别提多高兴了。

顾之瑾从后面慢慢走过来,对着李何华和张铁山点头致意。

李何华笑问道:“顾夫子,你今日是带锦昭来上香的么?”

顾之瑾摇了摇头,“是锦昭听书林说今天下午要过来这边玩,便也想过来,非让我带他来,我便带他来了。”实际上顾之瑾是不想带他来的,奈何这小家伙在家就差一哭二闹三上吊了,非来不可,他只好妥协了。

李何华都能想象到顾锦昭这个活泼的小家伙是如何闹他小叔的,而他小叔又是如何头疼的,觉得这叔侄两莫名地萌,想想都挺好笑的。

李何华便道:“那正好我们也准备去后山玩,咱们可以一起去。”

“哦耶——”旁边的顾锦昭听到这话激动起来,“好啊好啊,荷花婶婶,你们带我一起吧,我还买了风筝呢。”说着指了指他小叔手上拿着的风筝。

李何华刚刚就看见这风筝了,想来也是在镇上买的。

“行啊,咱们一起,我还带了很多吃的喝的,正好你和书林一起吃。”

顾锦昭听到吃的,眼睛一下子亮了,目光不由自主移到张铁山拎着的大包袱上,咽了咽口水水。他觉得,书林的娘简直是世上最好的娘了。

他和二叔什么都没带,压根没想起来要带点吃的和喝的,现在他的小肚子已经又渴又饿了。看吧,他二叔一个男人就是不会照顾小孩,哎,本来还想把书林娘变成二婶的,但现在不行了,那就只能努力把书林娘变成干娘了。

没错,顾锦昭小朋友在把李何华发展成他二婶失败之后,便想去给李何华当干儿子了,就是这么的执着。

至于他是怎么想起来干娘干儿子这事的,还真不是他自己想的,而是有一次,他无意中听同在书院的一个小孩子说他干娘比他亲娘好,他喜欢干娘这些话,他这才知道,原来还有干娘这个东西,然后他便去问他二叔干娘的意思,等他二叔解释清楚之后,他才明白:原来不是亲生的也能当儿子啊,然后他便立马有了新目标——他要把书林的娘变成自己的干娘。

他真的好喜欢好喜欢荷花婶婶啊,她不光温柔,对他也很好,最主要的是她做的东西都超好吃,他觉得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当荷花婶婶的儿子了。

所以,他现在必须要多多跟荷花婶婶相处相处,让她更喜欢他才行。

不过,顾锦昭没有把这个想法跟他二叔说,因为凭他对他二叔的了解,他要是说了,他二叔绝对会胖揍他一顿。

事实上,要是顾之瑾知道他家侄子被美食诱惑得要去认人家当娘,还真的会揍人。

李何华一只手牵着书林,另一只手牵着顾锦昭,对顾之瑾说道:“顾夫子,咱们走吧。”

顾之瑾笑着摇了摇头,“不了,我就不去了,我这边想去寺里听寂圆大师讲经。”说着拱了拱手,“锦昭就麻烦你们照顾了。”

李何华点点头,觉得顾夫子的确不是那种会跟着孩子疯玩的人,真的比较适合坐在蒲团上听人讲经的样子,便道:“那好吧,你不要担心锦昭,我会好好照顾他的,等我们回来,还在这里集合吧。”

顾之瑾又施了一礼,“那就这么说了,你们快去吧。”

李何华便带着两个孩子跟着张铁山一起往后山而去。

顾之瑾看着四个人的背影远去,淡淡笑了笑,虽然他已经放下了,但是该避的嫌还是要避的,免得书林的爹再误会。

这边,李何华四人到了后山,途径一个凉亭,李何华便道:“咱们先在这歇一会,吃点东西,这都中午了,还没吃午饭呢。”

书林和顾锦昭是早就饿了,闻言喜不叠地点头,两个小家伙渴望地看着张铁山手上的包袱。

李何华看着好笑,快速将包袱打开,拿出她准备的吃食来,因为没有保温的东西,所以带来的都是些小食,没有热饭热菜。

李何华带了点糕点,还带了她自己炸的薯条,当然,还配了她做的番茄酱来,除此之外,她还做了点鸡块,类似kfc里面常吃的上校鸡块,虽然都是垃圾食品,但是偶尔吃一吃没关系的,小孩子们也都喜欢吃这些。

果然,一拿出来,两个孩子都“哇”了一声,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是看着很诱人的样子,闻起来也好香。

不论在哪里,这些吃食都很受孩子们的青睐。。

李何华将密封的小瓷罐子打开,露出里面的番茄酱,然后拿出两根薯条,各自在番茄酱里面蘸了一下,一手一个喂到两个小家伙的嘴里。

两个小家伙嚼了嚼,眼睛便亮了,小嘴巴快速蠕动起来。

顾锦昭很快将一根薯条咽下肚,惊喜地看着李何华道:“荷花婶婶,这个是什么,好好吃啊!”

书林在旁边点着小脑袋,是的,很好吃。

李何华回答:“这个叫薯条,是用土豆做成的,吃的时候蘸这个酱吃,来,你们自己拿着薯条试试。”

两个小家伙立马拿起一根薯条,学着李何华的样子在番茄酱里面蘸了蘸,然后幸福地塞进自己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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