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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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第1页)

灰蒙蒙的天空,光滑得可以映照出天空色彩的地面,天地交融,无边无际,没有源头,更没有尽头。

朔风吹拂,吹起了尖锐泥沙,更吹开了皮肤,带起了点点血花。

而在这样的世界里,卡宾已经走了很久很久。他走得脸上、身上满是血痕;他走得精神涣散,时刻都有倒地,再也无法站起的可能……

但是他依旧走着,他不甘的走着。

卡宾是在很久很久之前来到这个世界的。

他因着之前身体被个卑鄙无耻的人类占用,而与世界脱轨了千年。之后,他好不容易苏醒,却温存之后,被曾经的恋人,玖兰枢刺中了心脏。他本打算就这样自甘堕落,就这样死在一向不折手段向上爬的恋人怀里之时,突然涌起了一阵不甘——他明明是血族之王,为何要如此窝囊、材废、给人做嫁衣死去……于是,在生命的最后,他破罐子破摔,死马当活马医地打开了通往永眠之地的入口,来到了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叫做“永眠之地”,是传说中只有被世界,被法则承认的真正高等血族才能打开入口的地方,也是这些高等血族自打成为高等血族后,就了然的生命归宿——简单的说:这里是不想活的高等血族永眠(自杀)之地,也是历代血族强者的坟场。

而在血族中,如果一个血族能够进入永眠之地,那么就意味着他强大得被法则所承认,其地位与实力瞬间超过其他血族,直接排进血族历史……

但即使永眠之地是如此高大上的存在,进入的卡宾却一点儿也不高兴。

卡宾知道,这一切与他这个赫赫有名的材废无关,而是那个卑鄙的,占用了他的身体,把血族搞得乱七八糟的臭人类的功劳。

卡宾讨厌那个臭人类。他觉得那个家伙的存在,就是他人生的最大讽刺!!

当然,卡宾也觉得自己有讨厌,乃至恨那个臭人类的百分百理由:尼玛,同一具身体,相同的条件,他混成了谁都可以欺负,谁能踩一脚的材废,乃至血族耻辱;而那个臭人类,却混成了人人敬仰,就连一向鄙视血族的神族和魔族都低下高贵头颅的血族之王,连那个口口声声说爱他,却在背后痛他刀子的玖兰枢,都对那个臭人类真心喜爱,喜爱得跪□□趾都愿意……靠,喜爱个【哗——】!跪舔个【哗——】不过是个卑鄙地窃取了他的身体,他的血统,他的地位,他的恋人,他的所有一切的臭虫而已!!

“臭人类,别让我找到你,不然……”卡宾累得趴倒在地,捶地面发表着他每日N次的宣言。

卡宾告诉自己,他一定要坚持下去,坚决不在这个世界永眠;他一定要找到那个人类,然后把他千刀万剐,以泄心头之恨,让他知道血族的高大上,让他知道小偷是永远没有好下场的……

“可恶!!”但他又觉得好累好累,累得想要闭上眼睛。

卡宾不知道之前进入永眠之地的前辈们最终变成了什么的,但依照他现在的状况,与身体,乃至精神的每况日下,他知道,只要他闭上眼,迎接他的,将是永远的消逝……而他消逝之后,他体内的力量就会成为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但是他不想如此,至少,不想在找到那个人类之前,就化为虚无。

而彼时的他压根没有发觉自己的鱼唇:他要找的是人类,而他却在只有高等血族才能进入的永恒之地寻找,简直是跑到五毒教找滚滚有木有~~

卡宾休息了一会儿。他抬头望着灰蒙蒙,却很高很高的天空,感到了一丝沉重——在这个世界,除了风可怕外,连偶尔穿透灰蒙蒙云层的间隙,射入的阳光,都可怕得可以在地面上烫出一个个深不见底的坑,更别提血族的脆弱皮肤了……

所以他现在那么惨,其实最根本的原因不在于那时刻吹刮着的朔风,而是偶尔来几下的阳光的有木有~~

而正当卡宾“想念”阳光之际,灰蒙蒙的天空某处,忽的染上了一层金色,接着,一道光就向着他照去。

卡宾有感,一个路打滚,躲开了那道光束,并对之前自己躺过,此刻已经是一个深不见底的巨坑的地面,默默鞠了个躬,然后他抬头仰望天空,发觉天空中的金色未消除后,撒腿就跑……而诡异的是,随着他的奔跑,那金色也在高速移动,并间或照下几缕光束,让他更加的狼狈……

卡宾跑啊跑,不知道跑了多久。但是即使他这样跑着,天空中的金色依旧存在。

他悲愤,有对着天空竖那个人类记忆中专门表示某种心情的中指时,忽的被展露在外的树根绊倒……然后,在最后一缕光的照耀下,他的手臂被照到,刹那疼痛蔓延至全身,疼得想昏都无法昏倒。

他深呼吸,努力承受着这种剧痛,并释放力量,加速伤口的愈合。而在愈合的途中,他抬头看天空,发现金色终于消失后,重重喘了口气,随手搭上了一物,休息的同时,看着正在愈合,不过也正在滴血的伤口,出神。

不过他很快因着所搭物体的蠕动而回神,然后发觉自己的血渗入了树根,而那树根却开始了蠕动。

卡宾顿时吓了一跳,闪离这个地方三米,结果却看到了不可思议的景象:枯树回春,无数树根蠕动,一道类似于门的东西出现,似欢迎着他的进入。

卡宾并不想进去,他再次后退,但却在后退之时,忽的在门的另一边看到了一抹金色……而因着金色,他的脑海中莫名其妙浮现的,就是那个人类——当然他事后想想,又觉得自己是蠢货:那个人类的上辈子明明是黑发黑眸,和金色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不过大概是那个人类附身他的身体时间太长,还是其他原因什么的……反正当他行动快于思考地进入门,碰触到那个人类的刹那,他就再也没有多余的想法,他只想弄死这个人类。

卡宾亮出了尖锐的牙与指甲,他撕咬,他狂抓这个与自己几乎百分百相似的金发少年,他用尽了全身力气去掐少年的脖子……但掐着掐着,他就发觉了异常,然后,他发现这个少年的身体已经几近模糊,好似下一秒就会飘散有木有~~

“我去……”卡宾放开了笑,笑。他笑自己掐了半天,脑海中除了“弄死这个家伙”外,只有“这货脖子好细,一只手就可以掐住有木有”,却没有想到那货已经快要消失,所以他其实什么都没有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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