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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最大的问题就是束缚了思想,千人一面,耕读传家,忠孝仁义……熏陶出来的都是一个个暮气沉沉的小老头,道德君子。
心学崇尚自我,贵乎本心,就像是万花筒,产生了千变万化的人,世间也因此变得绚丽多彩,充满了变化。
当然了,太过随心也不是好事情,关键要看一个度。
比如唐毅在第一个探险队回来的时候,检查收获,就立刻发布命令,除非必要,不准探险队猎杀中原没有的动物,比如说——大企鹅!
大企鹅其实是一种大海雀,黑色的身体,白色的肚皮,六十厘米高,和企鹅十分相似。这货比南极的兄弟好一点,能够低低滑翔,不过到了海里面,它们可就成了捕鱼的高手。大海雀的繁殖能力很低,每胎只能产一个蛋,和企鹅也是一样的,它们曾经广泛分布在北极,大西洋的岛屿,只是随着西方人前往北极探险,他们为了展示自己探险的成果,就会猎杀笨笨的,憨憨的大海雀,当成战利品,带回家中,久而久之,大海雀就灭绝了。
唐毅向来对一半黑,一半白的蠢萌小东西没啥抵抗能力,为了让大海雀能够安全生存,大明帝国颁布了第一个动物保护法。同时,还成立起一门专门的学科——生物学,研究动物,保护动物。
……
五年的时间,匆匆而过,唐毅毫无疑问,继续连任,进入了第二个任期,原本的四位大学士,唐汝楫、殷士儋、张守直、诸大绶,其中张守直年纪大了,体力不济,主动退休,诸大绶是敦厚长者,朝廷上下,有口皆碑,只是诸大绶觉得自己的本事平平,能宰执天下,已经算是完成了生平夙愿,不想再继续留下去了。
“我准备辞官了。”诸大绶找到了唐毅,开口第一句就是单刀直入,“行之,你也别挽留我了,我准备回家,办一所学校。千百年来,一直讲究学而优则仕,说白了,读书就是为了当官。我觉得有失偏颇,读书明理,是自我修养,提升素质,带着功利目的,就失去了读书的本意。建一所学校,传到授业解惑,也算是足慰平生了。”
诸大绶这个人轻易不说话,可是当他说出来,就代表已经打定了主意。
“唉,我也不多说了,办学还缺钱不?”
“哈哈哈,和你比啊,这世上就没有不缺钱的!”诸大绶笑道:“好歹我也是阁老一位,手上有些存银,再去拉点投资,这点小事就不麻烦行之了。”
唐毅点头,两个人又对坐了好一会儿。
诸大绶才说道:“咱们兄弟一场,要走了,有几句心里话不能不说,不要嫌我唠叨——陛下长大了!”
声音很轻,可是屋子里的气氛骤然一紧,甚至有种窒息的感觉。
万历今年十五岁了,按照虚岁计算,已经十六了,放在农村,早就娶妻生子,能独当一面了。
五年前的旧事,他的母亲,冯大伴,张师傅都被唐毅干掉,而且身为皇帝的权柄悉数被唐毅拿走,他已经记事了,仇恨的种子埋下了,身为李氏的儿子,朱翊钧绝不是好相与的。
“行之,说句过火的话,年初大典的时候,乍看陛下,还真像李氏。而且,他的眼神冷,冷得邪乎,依我看,他有颠覆一切的冲动!”
“行之,按照你的说法,你最多只能做三届首辅,眼下只剩下最后一任,等你退下来的时候,陛下刚好二十出头,完全成年,恐怕不是好兆头啊!”
作为一个长者,非议陛下可不是好行为,只是临别在即,诸大绶什么都顾不得了。
“行之,为了你的身家性命,也为了众多兄弟共同的大业,你可要想好应对的法子啊!”
至交好友,掏心掏肺,唐毅哪能不感动。
“我记在心里了,不用替我担心。”唐毅越发深沉,他没有向诸大绶透露自己的布局,诸大绶也没有兴趣,他没有多少停留,飘然而去。
除了他之外,高拱在去岁冬天染了病,一直拖延了大半年,原本健壮魁梧的老头子,瘦得成了一把骨头,国民议政会议的资政,高拱也不得不交出来。
“亲家公,朝廷日后就靠你撑着了!”
高拱拍着唐毅的手臂,眼中含泪,没人比他对新政的感情更深了。
在三年前,唐家的二公子平凡,娶了高拱的小女儿,唐毅一贯反对政治联姻,不想拿孩子的幸福开玩笑。
他再三确认,平凡这小子都咬死了,非高小姐不娶。
唐毅这才拼了一张老脸,去上门求亲,哪知道高胡子哈哈大笑,没口子答应。后来唐毅才从媳妇嘴里知道,原来平凡这小子七八岁的时候,就和高小姐认识了,两家是通家之好,起初也没当回事,后来平凡不断给高小姐送礼物,写情诗,你侬我侬,还山盟海誓,订了终身。
“你小子比爹能,比你哥也能耐!”
平安那小子还在南洋野呢,也不知道找个媳妇,让爹妈安心,听说前不久跑到了印度一趟,给唐家送回来十桶恒河水。平安煞有介事,告诉唐毅,说是海船上带的淡水没几天就会腐败,唯独恒河水特殊,哪怕放了几十天,喝起来还是清爽甘甜,不同凡响。
故此,他特意送来给老爹尝尝。
唐毅看到十桶水,立刻就翻脸了,小兔崽子,当你爹是空子,恒河的来历是怎么回事,我能不清楚?光是湿婆的那个传说,就够恶心了。一准是臭小子看了印度教的典籍,故意逗你老子!
一点也没糟蹋,唐毅全都给高拱送去了。
高胡子不明所以,还喝得十分开心,“可惜啊,老夫只有一个女儿,不然能嫁给平安,也是好事,亲家有福气啊!”
是晦气吧?
唐毅暗暗在心里想到,几个月之前的事情,转眼高拱就要求去,唐毅也只是无尽感慨。
“中玄公,新政是你我的心血所在,断然不会有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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