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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事情发生的太快,导致阿枣没有反应的功夫,她神情恍惚地出了庭院,在原地站了好久才接受自己穿越到一本书里的事实——好在大jj是肯定没长了,书里还提过沈长史是易容的,所以原本的脸肯定不是这张男人脸。
阿枣苦中作乐地安慰自己,又擦了擦脑门子的冷汗,正好这时又有底下人过来,比了个请的手势;“长史,殿下说您既然醒了,就先回家将养着吧,后日再来当差也不迟。”
阿枣点了点头,底下人送着她一路出了皇子府,她一出门才想起来不知道家在哪,书里隐约提过在一个叫四角胡同的地方,看见不远处有轿夫,一模兜里就十来个铜板,只得靠脚走,于是打听着回了四角胡同。
她正琢磨着怎么找家门,胡同口站着的一个容貌秀丽的中年美妇,一见她立刻扑过来一把把她搂住:“你可算是回来了,担心死为娘了,伤的怎么样?重不重?”
阿枣估摸着这是沈长史的娘李氏,她勉强点了点头:“伤的倒是不重,就是头疼,有些事记不清了。”
李氏听的心甘乱颤:“这还叫不重?”
阿枣怕说多了露馅,只得捂着脑袋道:“娘...我头疼,想歇会儿。”
李氏也不敢再说,半搂着她进了一间小四合院,又拉着人进了屋扶着她躺到床上:“丝丝,你先歇着,娘去给你做饭。”
原来沈长史的真名叫沈丝丝,她女扮男装当长史之后就改名叫沈入扣了。阿枣躺在床上,脸跟细针扎似的痒痒,确定李氏真的走了,用力挠了几下自己的脸,又冲到铜镜跟前细看。
脸上的皮肤微微有些发皱,几处地方已经起了皮,一眼就能看出破绽来。易容肯定得有易容和卸妆的工具啊,阿枣对原身的脸还是挺好奇的,毕竟现在这张脸自己要用了,她翻箱倒柜半天,终于在一处小木匣里找到了许多瓶瓶罐罐,每个小瓷瓶都贴了用途,匣子最底下还放着一本封皮写着《易容术》三字的书。
她伸手把标着‘去容’的小瓷瓶拿起来,又打了盆温水来,按照书上讲的步骤把脸上的易容卸了。书里并没有具体说过沈长史长什么样,只在她事败之后为了保命试图勾搭男主的时候提了一句自恃美貌,阿枣还见了亲娘李氏的长相,估摸着也就是个寻常美人。
她偏头看了眼铜镜,镜中人不过十六七岁,姿容昳丽,花颜极盛,尤其是一双桃花眼含着似水柔情,一转头一抬眼就能勾去人的魂魄,沈丝丝的美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妖气,像尖刀。像烈酒,扎的人眼睛生疼,不光皮相美,骨相更美。这要是再长开些那还了得?
难怪敢仗着美貌去引诱男主,阿枣还没来得及感慨呢,一想到这种神级颜值薛见都能下狠手,顿时萎了。不过想想薛见那种颜值沈丝丝不也说卖就卖,看来两人都不是颜控属性。
她自娱自乐了一会儿,又小心把那本讲易容术的书取出来翻看,书底下还压着块浑圆的玉佩,她看没什么特殊的就把目光落在书上了。
整本书大概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形似,讲的是一些具体的易容法子,第二部分是神似,教人如何模仿别人的举止神态,第三部分就比较有意思了,讲的是迷心,只要能迷惑住人心,哪怕前两条做不到也是可以的。
阿枣来了点兴致,把迷心那部分的文言文仔仔细细地读了好几遍,理解完之后就囧了——这部分说是教易容的,其实有点像催眠术,得配合那块玉佩一起使用,她拿起那块平平无奇的圆玉佩瞅了眼,犹豫片刻,还是把它塞到了怀里,瞧这易容术挺靠谱的,没准这个也能用的上呢。
研究完易容的事,阿枣摸了摸荷包里的两个个铜板,又开始翻箱倒柜地找钱,最后只在旮旯角里摸到了七八个铜板,连银子渣都没见着,也就是说她现在总资产就剩下口袋里的十来个铜板了!
阿枣:“...”她本来还觉着罚薪俸比打板子轻多了,现在她倒是宁可挨板子,总比连饭都吃不起强...
外面李氏已经在敲门了:“丝丝,饭已经准备好了,你出来吃两口吧。”
阿枣忙应了声,关上箱子出了门,李氏摸了摸她后脑的包:“娘给你做了清汤面,你这些日子吃点清淡的。”
阿枣忍不住抬眼看了看李氏,李氏相貌只在秀丽,沈丝丝却堪称倾国佳人了,难道长的像爹?书里也没提到沈长史有爹啊。
她也不敢多问,两人进了吃饭待客的正屋,阿枣就见有个青年蹲在墙角,嘴里嘀嘀咕咕地念叨着:“我是土豆我是土豆我要发芽我要发芽...”
李氏走过去把青年拉起来,小声哄道:“阿扣,咱们先吃饭好不好?吃完饭再发芽?”
青年站起来一甩手:“我不!我是土豆,土豆不用吃饭!”
阿枣:“...”
她此时才看到青年正脸,跟她易容后的脸几乎一样,她一下子想起来青年是谁了——就是沈丝丝装扮替代的哥哥。
原本沈入扣是二甲进士,前途无量,没想到回乡的时候竟遇到了山贼,人被打成了痴儿,一家子的希望眼看着就没了,她便和李氏瞒住了沈入扣疯了的消息,自己假扮成亲哥,带着一家子上京城谋生求医。
作为炮灰,沈丝丝可以说是脑子笨心还黑,被读者百般唾弃,但她的勇气她对家里人的关护,却是书里没提到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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