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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喝足以后,两人说了几句闲话,叶欢便毫不客气的从纳戒中取出了原本属于叶憨的被褥,铺在火堆旁边。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有一套自己的被褥,睡在上面,觉得前所未有的舒服。
而叶仲则趺坐在火堆旁,手里打出一个印节,进入了修炼状态。他最近有要晋级的感觉,所以即使在外面执行任务,也不敢放心修炼。要知道进入斗师级别后,每一级的提升都是很困难的。如果出现突破契机不能及时把握的话,下一次出现这种感觉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
在被褥里睡得迷迷糊糊的小男孩,脑海里忽然响起了一阵斗爷:“小鬼,你真的要去冒充叶家少主?”
“嗯——谁在说话?”叶欢迷迷糊糊的嘀咕了一句。
修炼中的叶仲隐约听到叶欢的声音,以为是他在说梦话,也没理会。
“笨蛋,当然是我了——你师傅!”斗爷又响起,他必须把自己是师傅的概念灌输给叶欢,不然斗爷永远也别想解除封印了。
“大叔——”叶欢清醒了一点,这才想起戒指里住着一个脑子时常短路的怪大叔。
“你不用开口说话,在脑子里想你要对我说的话就可以了。你要是再出声,那个二级斗师怀疑起来,你就有麻烦了。”斗爷提醒道。
“哇靠,这么牛逼!”
“这是灵魂交流,只要灵魂力够强就能起,这样说话可以不被第三个人听见,你懂不懂?就是我们现在是两个灵魂在交流!”
“切,你以为自己是诗人啊,说的这么深奥!”叶欢不屑的想到。
“我懒得和你解释了,你这个啥也不懂的小鬼!”斗爷奈道:“话说回来,你干嘛要答应这个人去冒充?这种事很危险的,你懂不懂?”
“危险嘛,我当然知道。可是我现在也很危险啊,我每天都很危险。要不上饭就会饿死,要饭的时候可能被打死——跟这个叶仲走,好歹我不用要饭了啊,不然怎么办?以后你养我?”
“呃,你这么说也对。只要你跟我修炼,我把最牛逼的斗技教给你,以后你就可以横行天下了。这么想的话,其实也不是很危险。”
“横行天下就再说吧,我现在很困,先让我睡一觉再说。吃饱了睡觉,这是我人生最大的梦想!”叶欢对斗爷的天下第一斗技一点兴趣也没有,迷迷糊糊的又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叶欢就被一阵香味熏醒了过来,原来是叶仲已经准备好了早餐。
“少主,请用早餐!”叶仲昨晚强迫自己背了n遍“小乞丐就是少主”,自认为已经可以熟练掌握这个角色的变化了,因此一早就开始展示自己的训练成果。
他必须现在就开始锻炼对小乞丐的尊敬,不然生疏的恭维很容易在老主人面前露馅。因为他也知道自己清楚小乞丐的底细,骨子里会对他有一种鄙视。作为斗皇强者的老主人对细节的把握,不是他能想象的。
他不能冒险。
倒是叶欢看到叶仲一脸恭敬地叫自己少主,愣了一下。旋即回过神来,心想:“妈的,我是叶家少主叶欢,不再是小乞丐叶欢了!”
“多谢仲大哥了。”他也不客气,接过早餐猛嚼起来。
“少主,吃过早餐之后,我们一起去万家镇。先找个地方给您洗漱一下,再换套衣服。然后咱们到叶家在此地的堂口,召集人马去找乔家二虎的麻烦。晚饭我们就去凤仪楼吃。这样后天我们就可以启程回曜火府了,您认为可以吗?”叶仲继续扮演忠仆的角色,如果不是亲眼看过他杀人,叶欢也会觉得这真是一个好人。
“行,仲大哥怎么安排,就怎么办。”
吃过早餐,叶仲从门外牵了两匹马来。叶欢没骑过马,因此坐在叶仲前面,另外一匹马则跟在后面。
叶仲这辈子没闻过那么臭的体味,坐在叶欢身后差点没吐出来。只能尽量催着马儿向前跑,尽快进城,然后把这小子扔进澡堂子里,先搓掉他三层皮再说。
洗净泥污的叶欢,头盘起梳了一个髻,露出清秀的面孔。再穿上一身新衣服,整个人的气质立刻变了,再不是那个沿街学狗叫的小乞丐,倒像是一个纨绔子弟。而眉宇间抹不去的一点机灵狡黠,也像一个轻薄少年。
叶仲看着眼前的少年,也不禁感叹人靠衣装。这哪里还是昨天那个看见一只烧鸡就流口水的小乞丐,现在这么一看,十有**的人都会相信这个孩子就是叶家的嫡孙,那个失踪的少主叶欢。
因为叶欢虽然单薄而且看起来轻浮,却透露着一种独特的气质。这种气质不是培养出来的,倒像是一种血统。以前的时候他低声下气,自然表现不出来。现在意气风,立刻展露遗。
两人从澡堂出来,骑马向万家镇中心奔驰,叶家的堂口便设在那里最繁华的地段,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大宅。宅府扁额上写着“叶府万家镇分堂”几个大字,门前站着四个劲装大汉。
“少主驾到,分堂主叶省恭,还不出来接驾!”叶仲的马冲到宅前止步,伴随着战马的嘶鸣,高举自己外府副管事令牌,大声喝道。
他的声音以斗气传出,分堂内外没有一个人不听的清清楚楚。
“恭迎少主!”门口的四名大汉一看令牌,不虞有假,立刻跪下。
叶仲淡淡挥手,颇有副管事的威风。而马背上的叶欢则一阵肝儿颤,心中暗道:“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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