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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修,我是q市人,让撸串不喝酒你太天真了。”黄叶向结局本来想写乐队paro的,但是想想以后这个paro写成小长篇算了,就改成了这样。——————黄少天是个玩音乐的,自己有个小乐队,年纪轻轻就开始从学校逃课,把头发染了,背着自己的二手贝斯就跑到街坊邻里说的不良街道和人组乐队去了。他爸妈常年分居,没离婚但也差不多了,一个天天出差啥也不管,一个在国外想管也管不着,他说自己不上学了并不是和父母商量,而只是一道简简单单的通知。他这人从小性格就比较跳脱,咋咋呼呼话又多,但是不得不说很招人喜欢,前提是不拿垃圾话喷别人一脸。人长得好看,身板又硬,虽然个头没有突破180大关可也绝对不矮,这几年在各种酒吧来回驻场也有了点小名气,粉丝也有了一定的数量,才刚刚20岁的黄少天和每一个青年人一样喜欢刺激,喜欢五颜六色的酒水,喜欢夸张搞笑的节目,喜欢嘻哈风格的服饰,连驻场的曲目也多半是摇滚乐之类的。g市某片区域的偷渡客并不少,黑人嘻哈乐玩得好,他也在脑门上缠着发带,拎着自己的贝斯去和人家学说唱。刚刚辍学那会是会喝酒也会抽烟,除了不碰毒基本上啥都玩,摸过小姐姐的大腿也带着人拿搬砖堵过小巷子。整个区泡吧出名的二世祖都没黄少天一个人会玩。后来成年了估计也玩过头了,偶尔还是会想想自己辍学的原因,最后找人拉拉扯扯组了个小乐队就在本地开唱了。捧场的人总是很多,他黑人朋友也多,这个年级的女孩儿们大都喜欢黄少天这种类型的,外向阳光,情商高还会哄人,最重要的是,他真的太会玩了。能天天泡着吧听黄少天演出的姑娘一般都是喜欢寻求刺激的,开的酒水论箱算,一溜坐在吧台上就让调酒师给他们炫技,黄少天的女朋友也是有挺多任的,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他从来不滥交,女朋友的款他付,想玩什么奉陪,身边有人了就绝对不撩其他的妹子,但是每一个姑娘在他身边呆的时间都不长久,有人问他也说不合适。为了玩在一起能合适到哪里去?其实说白了就是找个伴而已。很多人都在疑问着为什么话唠黄少天不成为主唱,他倒是解释的很清楚,只是说自己不喜欢而已。夜晚的酒吧黑漆漆的,只有头顶上旋转着的球灯在扫着光,他站在台上,身后鼓手敲击的鼓点一声一声的砸在他的心头上,舞池里的人在互相扭动着身体,酒水和香水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并不怎么好闻,偶尔能听到下面的小姑娘在叫着他的名字。他就那么轻轻的往下一扫,就看到了叶修。那个人格格不入的穿着厚实的羽绒服,手里牵着一个姑娘挤在人群里,脸上的表情看不太清晰,但是黄少天就像是看什么珍惜物种一样一直盯着他。讲真在酒吧里穿着羽绒服跳舞的……是个傻逼吧?可是黄少天整整五首歌将近大半个小时的时间都在看这个傻逼,看他一脸无奈的陪着这个小姑娘跳舞,明明格格不入却一点不在乎周围人的目光,即使在黑暗中的舞池里也如同鸡群里拔出来的一只鹤。当然这个比喻是贬义的。而听了黄少天絮絮叨叨一直说着他俩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叶修摸着自己的下巴却怎么都想不起来他见过黄少天,只是在对方提到跳舞的时候才意识到对方口中的小姑娘是苏沐橙,而一旁自家恋人还在酸溜溜的说着那个小姑娘咋地咋地,他伸手在黄少天的零食包装袋里抓了一把薯片塞进了嘴里,说那是我的妹妹。“我告诉你渣男的妹妹总是很多的!”“真的是我妹妹。”“亲的?”“那倒不是。”“你果然背着我在外面找妹妹!”黄少天扑上来把叶修按在沙发上吧唧吧唧就开始亲了起来,亲的倍儿响,亲一口就抱怨一句,弄得叶修满脸都是口水,他说黄少天你是狗吗,黄少天还应景的叫了两声说我要咬死你。他看叶修看的很紧,总怕这人一转眼就没了。叶修和黄少天不一样是个自由撰稿人,天天宅在家里不出门都能养活自己,没啥特殊的兴趣爱好,家里的公寓挺大,自从黄少天搬进来后就专门找了个房间放乐器之类的东西,后来他才知道黄少天不仅会贝斯,什么吉他键盘架子鼓他都会。他们俩个一个咋咋呼呼话很多,一个说起话来能气死人,但意外的是很少吵架,叶修从来不管黄少天出去玩,玩到通宵玩到好几天不回来他也不问一句,只是在自己门外面的地毯下面放一串钥匙,免得对方玩得太嗨把钥匙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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