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看向老三,只见他突然冲我诡异地一笑,一张嘴,又喷出一大口血,那血雾喷在地面上好大一片范围,也有不少喷在了我的身上,然后老三脸朝下扑倒在地,一动不动,居然死了,但是鲜血还是不断地从他的嘴里流出来。
这时我突然感觉脚下的碎石的震动更加厉害了。简直都有点站不稳的感觉了。只见地上被老三的血喷到的地方,那些碎石的动静最大,好像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出。
而老三的血还源源不断地从他的嘴里流出来,顺着那些碎石的缝隙,向周围不断地扩散,就像滴在吸水纸上的一滴墨水一样,范围迅速扩大。
就在此时,地面开始裂开无数细小的裂缝,无数只白骨森森的手从裂缝里伸出来,拼命地挤着往地面上爬出来,不一会儿地面上就出现了一具具白森森的骷髅。而那些骷髅骨架一接触到地面的鲜血,哪怕只有一点点,就立刻变化成了一具具血红的骷髅。
那些血红骷髅看起来真是太恐怖了,骨架上好像还有没腐烂完的肉,脓水混合着血丝,不断从腐败的组织里滴下来,空中开始充满了强烈的尸臭,那些骨架互相撞击摩擦的声音听的人毛骨悚然。而那些从骷髅上滴下的血水一落在地上,又让数不清的白骨骷髅变成了血红骷髅。
我真是后悔死了,我真不应该把老三的面罩扯下来,我估计应该是他没有了面罩以后他的呼吸的气息被这些藏在地下的可怕骷髅闻到了,而他的血滴在地上又加剧了这些骷髅的变化,怪不得那女人开枪打伤我后说我的血滴在地上就麻烦了。现在看来,简直是太麻烦了。tqR1
这种骷髅之间通过鲜血传播的速度简直太快了,那些白骨骷髅的行动非常迟缓,而且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但是一旦变成了血红骷髅之后,就像是有了生命一样,行动灵活,动作迅速,而且全身上下坚硬如铁。
我只看见我的前后左右有着数不清的血红骷髅像潮水一样密密麻麻的越聚越多,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一样。
我见势不妙,赶紧大声喊女鬼小白:“快跑!快跑!”
只见那些骷髅像是发现了目标,呼啦一下就向着我和小白冲过来,小白离那些骷髅还近一些,瞬间就被包围,那些没有生命的骷髅疯狂地撕扯、啃咬着小白,小白发出了阵阵凄厉的惨叫。
我急忙冲向小白,挥起铜钱剑,横砍竖劈,但是对这些血红骷髅铜钱剑好像失去了作用,变得像是普通的兵器一样,砍在那些骷髅的身上没有太大的作用,用力猛了能将骨头砍断,但是那些被砍的骷髅仍然拖着残肢前仆后继地向我们冲来。
我不停的挥舞铜钱剑,劈砍着不断涌上来的骷髅,身上早已是伤痕累累,我觉得我全身上下伤得没有一点好地方了,终于我砍开一条血路,冲到了小白身边,她已是摇摇欲坠了,我再来晚点的话估计我出去就没脸见将小白交给我的扑克脸了。
我迅速掏出白瓷瓶收好了奄奄一息的小白,就这么短短的一瞬间,我的身上又遭受了无数次的攻击,我已经感觉不出来我是什么部位受伤了,因为到处都是伤,血流不止,又招来了更多的血红骷髅。
其实这些血红骷髅并没有什么神奇的地方,也并不难对付,以我现在的能力,运起丹田之力,左掌右剑,威力还是很可观的,一剑就能劈碎好几个骷髅。
但是这些血红骷髅最难对付的地方就在于砍不完、杀不绝,源源不断,前仆后继。甚至那些被我砍碎的那些骨架倒下去后,那些还完整的骨头还能自行拼接组合,形成新的骷髅,而我不断流出的鲜血也让更多不断从地下冒出的骷髅快速转化成血红骷髅,加入战斗。
也不知道激战过去了多久,我感觉我的血快要流干了,眼前一阵阵发黑,我快要支持不住了,身上的疼痛已经变成了麻木,我觉得快要死了,右手里的铜钱剑只是惯性地不停挥动着,左手下意识地在身上摸索着,想找出点什么来对付那些骷髅。
突然我的手碰到了一个弯弯的东西,我赶紧举到手上一看,原来是那个老三用来顶在我脸上的那把双管猎枪,就像溺水的人捞着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我也不管手里的枪能不能用,举起来我就对着前面扣动了扳机,“轰”的一声巨响,枪口冒出一阵白烟,我透过那白烟看去,只见这一枪硬是将我面前的好几个骷髅打个稀碎,一下子空出一很大的一片空间来。
我一下子精神大振,提气就向前跑去,后面的骷髅潮水一样紧追不舍,我根本不敢回头,挥舞着铜钱剑疯狂地向前猛冲,遇到骷髅密集的地方就举枪射击,这么一冲,又给我冲出二十多米的距离,但是骷髅太多了,黑压压的无边无际,密不透风,很快就又将我堵死了。我又举起枪用力扣动了扳机,但是枪却没有响,我去,这么关键的时候居然没子弹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文将于10月30日(23章)入v,届时连更三章!(作者摸爬滚打求收藏)(发出尖锐的爆鸣声)(阴暗地爬行)文案厄里那斯以为自己已经可以消散了。但他又在异世降生了,以人类的身份。这一世他叫虎杖悠雨,有了...
年青的成王不明白,明明刚救了这个女子,她为什么反手就要杀了自己?!看来贵妃娘娘说的对,长得好看的女人,心肠都恶毒。然后他发现,这女子不仅害他,还要害她祖母三婶姑母大姐二姐,连她四叔的姨娘都不肯放过。简直是太恶毒了!太恶毒了。。。唉,看来,只有自己...
我有一杆笔,可书文章,可画山川大河。 也可上伐昏君乱臣,还可落笔九泉,鬼神惧。 无德而取厚利,必有奇祸善心善行而受磨难,必有后福,谨记。...
小说简介叶罗丽,我靠学习改命作者真真实实的金瑶简介源名文茜的卷王之路别名叶罗丽,我靠学习改命标签动漫衍生系统二次元同人主角文茜金离瞳大概是文茜得到了学习系统变得更好,还有一个重生的金王子的故事吧黑叶罗丽战士作者磕金茜,铁茜,所以CP大概也是他们,说大概是因为朋友老说我的爱情像友情,看情况吧。第八季看完就跑路了,后面没看。...
预收穿成反派早死的白月光六零求收藏本文文案如下(本文已肥,日更九千)对于如意村里的白桃桃,大家除了羡慕嫉妒恨以外也没啥好说的了明明是个傻子,却偏偏好看的像个仙女!村里的后生都爱她!被全家人给宠得差点儿连路都不会走了。海归高富帅就是喜欢她,非她不娶!当事人白桃姬却烦得不行她堂堂媚宗圣女居然渡劫失败,被雷劈死,魂穿到一个傻子身上?这鬼地方灵气瘠薄又穷得连口饱饭都吃不上!幸好家里人怜惜这个不知饥暖连话都说不清的小傻子,合力把她供养得粉白娇嫩,不想竟招来了无数垂涎与觊觎这时一个扛着笨重铁犁穿着白衬衣的英挺男知青从她面前走过,白桃姬瞪圆了一双水汪汪的杏眼这人身上富含灵气,能治好她的痴傻症!她追上去扯住男知青的衣角,深呼吸一口美妙香幽的浓郁灵气,娇滴滴开口说话铁铁匠哥哥好好吃!知青宋秩???明明是眼前这个白嫩水灵得像蜜桃似的小美人看起来更好吃才对吧?后来,村里人就更嫉妒白桃桃了她变聪明变得更美了!想害她的害过她的人全都惨兮兮的。宋秩出息了,白桃桃和她全家都出息了。二十年后宋秩成为家喻户晓的科学家,甚至还被编录到课本里,被赞誉为杰出人物。四十年后宋秩在电视节目上说多亏了我的夫人,否则我不会有今天的成就,今天我所有的殊荣当属于她。后来,据探亲回来的村里人讲宋秩每天晚上要烧水给白桃桃泡脚,不但认认真真的给她搓脚丫子细心的用毛巾擦干,还要亲手为她涂上香香的润肤乳。最后,他还会挑出一瓶鲜艳好看的指甲油,耐心的替她涂好脚指甲男主版文案留校任教名额被占,被迫下乡劳动回城通知又被顶替的宋秩永远都记得,在他最落魄的那个夜晚,白桃桃冒雨撑伞寻了他一夜,她浑身湿透面色苍白,颤着泣音问他你不要桃桃了吗?宋秩顿时红了眼眶,所有人都背叛了他,只有这个小傻子始终对他不离不弃。他挣扎着从泥泞地爬向云端,发誓要带着她走上万众瞩目的人生巅峰!宋秩拿起小本本记录接下来要做的事1)娶白桃桃为妻,好好照顾她一辈子!2)带上桃桃,和她一起追逐爱国强国梦!3)爱国爱家爱桃桃爱人民爱他的事业。只想咸鱼躺的白桃美人vs凭实力宠妻的满级大佬我的预收,求收藏穿成反派早死的白月光六零,文案如下别栀栀穿成年代文里同名同姓的炮灰,她是大反派黎念之的白月光,年纪轻轻死在女主手里。别栀栀一死,黎念之疯了。他疯狂报复女主,尽职尽责地为男女主的感情和事业创造重重阻碍,直到男女主修成正果,他才念着别栀栀的名字悲惨死去。别栀栀穿来的时候,第二天就是她的死期!吓得她赶紧申请下乡,远离男女主保平安。别栀栀被分配到海岛上去搞建设,条件很艰苦,新调来的高冷帅军官黎恕好像老跟她过不去,但在关键时刻又总是护着她别栀栀渐渐习惯了海岛的生活,当男女主忍饥捱饿在城里分吃半个生红薯的时候,别栀栀和知青们在海岛上吃海鲜吃到撑,当男女主为了分房而假结婚的时候,别栀栀和知青们努力造好小木屋,养猪养鱼养鸡鸭鹅。衣食住行等物资越来越丰富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什么男主女主大反派,统统滚远点!咱穿得暖吃得饱,好好建设国家不好吗?栀栀也有烦心事,她太美貌,知青村民驻地军人纷纷向她表白,别栀栀很有礼貌地拿反派出来当挡箭牌此生此世我只有黎念之一个爱人,可惜他死得早说罢,她红了眼圈淌清泪两行。人人赞她痴心情深,忠贞不渝。直到有一天,她的死对头高冷帅军官黎恕来找她听说我死了?别栀栀???黎恕一笑你想起来小时候我俩的娃娃亲了?想起来念之是我的字了?别栀栀!!!别栀栀眼泪汪汪地被黎恕给押着,去民政局领了小红本本回来,从此,她就被他宠上了天。另外推荐我的同类型完结文与科研大佬形婚以后九零重生八零貌美如花重生之网红军嫂重生之小媳妇的幸福生活重生之沈慈日记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