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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柳献之卖完鞋子就走回家,因为太晚回去,没人做饭小永该饿一天了,今天不着急,那就好好逛一逛。低头一瞧,被儿子的样子逗笑了。小永抿着嘴,黝黑的肤色依旧掩盖不住脸上的红晕,这小家伙儿被慕喜牵着不好意思呢。每次和小伙伴们玩,他们的娘来叫他们回去吃饭,都是牵着他们的手,或者背着回家,小永可羡慕了,现在他娘也牵他了呢。小永的心都要飞到天上去了。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更~时间应该会比较晚~每天的泼辣娘子vs文弱相公柳献之把草席收好,背上筐子一家三口人开始逛集市,慕喜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买两串糖葫芦,给小永一串,给柳献之一串。看着柳献之一脸诧异的表情,慕喜扬了扬下巴骄横的说道:“吃吧,我说了会对你们好的,我不喜欢山楂酸甜的味道,你们一人一串,不够吃再向我要!”刚刚卖糖葫芦的老头来回吆喝的时候,慕喜也发现到了柳献之追随的目光,想来应该也是喜欢吃。“谢谢。”柳献之呆愣过后,笑着接了过来。这时的小永已经吃没一半了,小孩子内心简单,心里想着糖葫芦真好吃,他娘真好。小永是个记吃不记打的,慕喜的一串糖葫芦,一个牵手,就让他忘了之前慕喜对他的恶劣,脑子里全都是娘对他真好,给他买糖葫芦吃,还带他来赶集。见父子俩吃的香甜,慕喜心里也甜滋滋的很满足。原主的父母留了不少银两,昨个儿慕喜打开自己的小金库,发现其实她是个富婆来着,原主父母常年在外经商,说白了就是倒货,这的货拉那去卖,那得货拉到别处去卖。这些年挣了不少钱,慕喜的爷爷奶奶死了,夫妻俩就停了生意,准备和女儿在老家定居下来,结果就最后一次外出去城里看房子,遇到逃命的恶匪丧了命。但银钱早就在家中藏了好,并且告诉了女儿,整整三百两,还有一锭黄金。普通农户人家一年都花不上一两,有的农户甚至一辈子都用不到整块一两的银子,平日花销都是抠着铜板来用。慕喜见到散散碎碎加在一起三百两的银子,立马有了信心,难怪原身父母要去城里找房子,有这些银两傍底,在景洛城中也算得上中等之家。原主以前对银子没概念,只知道一点一点的能够换取小零嘴吃,再加上不敢离了全围村,不然钱也存不住这些年。有了钱慕喜就有了底气,让她有时间慢慢来研究怎么将日子越过越好。买糖葫芦的时候,柳献之想付钱,被慕喜拦住,而后恶狠狠开口道:“你赚的钱就是我的,我们家的钱都是归婆娘管,你可不服?”柳献之吃着糖葫芦,两颊鼓鼓听了慕喜的话,很是乖顺的把钱袋拿出来递了过去。慕喜一脸理所当然的接过钱袋,实则内心很是失落,她这个恶婆娘当得很没有成就感啊!集市上卖东西的小商贩很多,各种各样的物品都有,夏朝做菜的调料很丰富,和现代有得一拼。村落里吃的没那么多讲究,做饭炒菜的调味料只有一个,那就是盐。若不是没了油盐食物实在难吃,这两样都能舍了去。慕喜却实在受不了这清淡口味,先是买了一些调料,然后到肉铺买了一些新鲜猪肉,虽说旱灾连年,但一些贵族世家吃的却是一点不差,所以世面上仍有猪肉,糕点等食物,只不过价格稍贵一些。过日子的百姓舍不得买也买不起。夏朝不时兴喝汤,所以猪骨头基本都是作废料,喂家里的看门狗,从来没有人买。慕喜最爱骨头汤,家里这两个也实在瘦,该是好好补补。询问屠夫这骨头能不能舍给她,屠夫自然同意,最后慕喜以三文钱的价格,买了两只猪的大腿骨,另外买了一些排骨和后鞧肉外加四只猪蹄,总共花了八十文。柳献之编了半个月的草鞋,也才卖了四十文钱,所以说平常百姓压根买不起。慕喜又在布庄扯了五尺棉布,这些东西就让柳献之背过来的篮筐装满了。烈日当空,正值晌午最热的时候。早晨起得太早慕喜一点胃口没有,到现在什么都没吃,柳献之和小永早上也只是吃了半块昨晚的馒头。柳献之本来想带些红薯来吃,慕喜不让,说是嫌丢人,柳献之不知道这有什么丢人的,但也依言没有带。慕喜是想到了城里带着父子在小馆子吃,还带着红薯干什么,看他往里装脱口而出:丢人,正是符合原著好面的性子。“咱们去吃馄饨。”慕喜指了指前面露天铺子,每次赶大集街尾都会有临时支起来的小摊,逛街累得的人可以坐下来吃饭歇脚,相较于城中的大酒楼价格也是便宜很多。坐在桌子上,慕喜点了三碗肉馅的馄饨,五文钱一大海碗,量很多,基本上在这吃都是城内百姓,手中有些闲钱,若是村中村民,万万舍不得花五文钱来吃馄饨。“你们先吃着,我等下回来。”慕喜起身就要走,脚还没迈出去就被柳献之抓住了手腕,看他瘦瘦弱弱,手上挺有劲。“慕喜,你这里不熟,要做什么我和你去。”说着柳献之也站起身,叮嘱小永在这里坐好,看住篮筐,转头又准备和店家说一声,帮忙看一眼小孩子。慕喜连忙打断,“不用,市集就这一条竖街,来的时候都记住了丢不了,我就是去前面买个东西就回来,你在这和小永等我。”说罢,扒开柳献之的手抬脚就走了。柳献之蹙眉,看着慕喜隐入人群的背影有些担忧。“爹爹,娘好好啊,带我吃这么多好吃的,还说给我做新衣呢!”小永眼睛忽闪忽闪,他觉得今天是他最幸福的一天,刚刚还看到了大虎说的耍猴人和杂耍练武!柳献之摸了摸儿子的头没有说话,村里都说慕喜对他和小永不好,在他看来已经不错了,收留他和小永,有吃有喝没让他们饿死,有个栖身之所。成亲一年有余,他却未将慕喜放在心上,感谢是一回事,但关心真的做不到如对待小永这般。因为不重视,所以对慕喜时常的咒骂不放在心上,也从未对慕喜有过什么关注,她愿意开小灶就开小灶,她惹了事,他有钱就帮忙还……日子每天过得都是如此,柳献之也乐得如此,但现在慕喜突然的转变,到让他有些……无所适从?不知道是什么感受,只是心情有些奇怪。“爹,你怎么不吃?这个馄饨可香了!”小永看爹爹不动筷子,视线呆愣的看着桌角,开口提醒,饭凉了就不好吃了,娘怎么还不回来呢。柳献之听到儿子的话,拿起筷子吃了一颗馄饨,眼睛一亮,没想到这种小摊的馄饨味道这么好,比起大饭庄来毫不逊色。“我回来了,看这是什么,快趁热吃。”慕喜摊开油纸,里面是冒着热气飘香四溢的烤鸡。馄饨碗上飘着几根绿油油的菠菜,白胖的馄饨在里面一个挨着一个,慕喜拿勺子舀了点辣子洒在上面,白澄的汤水立马飘红,看起来非常有食欲,夹起来一个放在嘴里,馅汁满口留香,混着一丝辛辣,美味极了。慕喜把两只鸡腿扯下来放到一边,自己拿着鸡翅膀咬了一口道:“老规矩,我吃鸡翅,你们一人一只鸡腿。”小永看着烧鸡,舔了舔嘴唇:“娘,我就吃馄饨就行,烧鸡等着回家再吃。”今天这么多好吃的,小永有些舍不得吃烧鸡,想留明天慢慢吃。“回家再新买一只给你吃,现在就先吃这只。”慕喜不由分手拿起鸡腿塞到了小永的嘴里,然后瞪眼看着柳献之,大有你敢不吃的威胁意味。柳献之一笑,拿起鸡腿啃了起来,另一只手摸了摸胸口,感觉有些发热。小永见此,也大口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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