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屋子里,几个木箱子放在地上,里面装着一瓶瓶五颜六色的药剂,瓶身上都没有贴标签,且药水十分浑浊,看上去品质都很差。
山羊胡男子,两个幸存的跟班,以及巫医加玛,四人抱头蹲在墙角,战战兢兢看着周靖挨个检查药剂。
因为周靖在场,慑于异兽猎人的战斗力,他们根本不敢反抗或逃跑。
周靖看了一遍药剂,接着回头,望向加玛。
“原来你存了不少药剂啊,半年前你谎称没有药水,是故意对我弟弟见死不救。”
“没有!”加玛赶紧解释:“这是我这段时间新制作的药剂,我当时真用光了药水,我……”
迎着周靖“你继续编”的眼神,他辩解声音越来越小,直直讷讷无言。
周靖冷哼一声:“我弟弟和你第一次见面,因为他是个外人,你就不治……我是不知道,你为什么觉得我弟弟对你的这门生意有威胁。
但要是我没来的话,你也就得逞了,职责内做点手脚,太简单了是吧,还没多少人会在意。”
加玛埋下头,不敢答话。
周靖摆弄着药剂,随口问道:“你倒卖药剂收益怎么样?这些药剂卖的是什么价格?”
“一般是四瓶一个银币……”加玛颤巍巍回答。
这么便宜?比药剂店收购正常药剂的成本价低多了。
周靖算了算,有点意外:“那你这几箱药剂,也才卖三十多枚银币?你们药剂师收入没这么低吧?”
因为这点钱,就铤而走险?
我还以为起码是几百银币的大生意呢。
只是这次货不多,以往一批都能卖五六十银币呢……加玛心里这么想,却没胆子说出来。
“你是怎么和这人搭上线的?”周靖扫视两人,抽出匕首把玩起来。
加玛心里一颤,扭头看了山羊胡男子一眼,突然把心一横,将自己与此人的合作全盘托出。
水平高的药剂师是暴利,可他从来只是一个蹩脚的药剂师。
几年前加玛流浪来到白原城,想要与白原城药剂店合作,但因为水平太次,上门兜售药剂被拒之门外,药剂根本卖不出去,而他的钱财也花得差不多了,连药剂原料都快买不起。
当时,就是这个山羊胡男子悄悄叫住了他,给他指了一条路,让他去周边村子当村医,于是加玛才来到霜木村,留在了这里。
在霜木村待了好几年时间,这里有猎人队为他免费采集原料,制作药剂成了无本万利的生意。
只是以他的工艺水平,制作的基本都是残次品。而这个山羊胡男子每次都随着收粮队的掩护一起到来,暗中批量收购他的残次品药剂,带回白原城。
至于带回去做什么,加玛不知道,也不关心。
虽然价格压得很低,但对加玛而言已是不错,毕竟他制作的药剂正常很难卖出去。
所以他这些年以药剂制作容易失败为借口,将猎人队带来的绝大部分材料贪墨了,制作出的药剂,只有很少一部分便足以满足村子的需求,其他的就是私人收益了。
听完加玛的解释,周靖看向山羊胡男子,挑眉道:“你是药剂店的人吧,我们见过一面,还记得吗?”
山羊胡男子下意识点头。
他刚才看到周靖,便觉得有些眼熟,在一旁蹲着默默想了一会,才隐约记起三个月前两人短暂的碰面。
闻言,周靖摸了摸下巴。
还好自己早上没有一发现这人就上前搭话,不然可能打草惊蛇,导致人家戒备起来,今晚什么也不干,自己也就碰不上这档子事。
不到合适的时机,贸然接触未必是好事,毕竟人家头上没有金色感叹号,不是一交互就能触发事件。
“那你说说吧,总不可能因为三十银币的生意,就要杀我的朋友灭口吧?你收购这些残次品药剂怎么牟利的?赚的肯定不止这点钱吧?”
周靖把玩着匕首,逼视着山羊胡男子。
匕首的冷光在山羊胡眼中闪动,他咽了一口唾沫,小心翼翼开口:
“我是白原城药剂店的一个小主管,我收购这些药剂,是为了暗中调换药剂店的库存……”
听了几句话,周靖便明白了。
这个山羊胡在附近村庄低成本收购村医制作的残次品药剂,接着利用职务之便,以次充好,用这些残次品药剂,替换药剂店仓库里品质优良的药剂。
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悄悄换掉一批批药剂店的存货。
既不会让库存药剂数量对不上账本,又能谋取私利,将库存的好药剂拿去倒卖了。
拿公家的东西赚个人的利益,慢慢蛀空药剂店,用这个方式,山羊胡已经盈利大几千泰拉银币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南方和北方作者僖瓜团子文案李晋东貌似豪爽大方堪比北方男人,其实谨慎小心,总是裹足不前。孔扬温文尔雅体贴细致是典型南方男人,但一旦爆发,就不会回头。他们七岁认识,一起长大,二十九岁又重逢。一个自己茫茫然着不懂,另一个就配合着假装不知。但终于行差踏错一不小心迈出一步。之后就天翻地覆,一切全都变化。我们上了床,孔...
下本想要写轻松一些的题材,打算先开穿成首辅的男寡妇简介下拉到底可看本文文案西辰穿书了。他穿进了一本BL向的团宠修真文,不过倒霉的是,他并没有穿成被团宠的主角受,而是穿成了主角受的傻子小师弟。这里的傻并不是指笨,小师弟是真的会流哈喇子的那种傻。这样一个傻子,之所以能成为主角受的小师弟,只因为他拥有与主角受一样的雷火双灵根。主角受因体质问题无法结丹,宠他如命的师门不忍看他仙途坎坷,便寻来了这个小傻子。他们用天地灵宝助供养小傻子,为的只是待他结丹后,将他的金丹剜出送给主角受。西辰穿来之时,金丹已成,且他已被下了禁制,不取出金丹就会死。当然,以小傻子残破不堪的身体,取出金丹也活不了几天。左右都逃不过一个死,西辰干脆摆烂,不过他活不成,也绝不会让其他人的人好过)他自毁金丹,放火烧山,还将师门的法宝偷走变卖。在生命的最后,他用变卖来的银钱醉生梦死,过得那叫一个美哉。期间,他还邂逅了一名叫做小花的清纯少男。清纯少男,大家都懂,美则美矣,技术堪忧,不过谁让西辰就好清纯少男这一款呢。事后,西辰心满意足的挑了个地方等死,可几天后,他不止没死,甚至还容光焕发。他觉得事有蹊跷,找了个神医,神医告诉他你的筋脉灵根已重塑,而且你怀孕了!西辰他明明记得他是男的啊!大受震撼的他,回去就给自己熬了一碗堕胎药,刚要喝下去,肚子里传来一个微弱哭声呜呜呜呜爹爹不要抛弃我,我会当最乖的龙宝宝的!西辰手一抖,堕胎药砸了一地。比男人怀孕更可怕的是,他怀的还不是人,而是一条龙龙族是整个修真界最强大的种族,出生便有通天修为,且个个容貌出众,气运逆天,是天地间的宠儿。但事物往往并不能十全十美,天道克制,龙族繁衍极为艰难,已有千年无一幼崽诞生。而现如今还活跃在修真界的龙族也只有一个,那个传说中孤僻自傲性情暴虐,被整个修真界称为疯批,且已经活了一千八百岁的南泷仙尊。西辰救命啊!说好的十八岁的清纯少男呢注本文主角无任何智力方面问题,穿越初期为装傻预收穿成首辅的男寡嫂在成为美食博主的第四年,厨艺精湛的江淮清意外爆火。就在他以为自己苦尽甘来,终于能发财的时候,他的脚一滑,倒霉催的穿了书。他穿进了一本龙傲天逆袭爽文。龙傲天大都有一个凄惨的黑化经历,这本书也不例外。男主家境殷实,天资聪颖,原本是个前途不可限量的天之骄子,却因被人暗害,瘸了腿不说,父母与兄长也死在了这场暗害之中。失去父母与兄长的男主彻底黑化,为了报仇,他拖着瘸腿,流着鲜血,一步步爬上朝堂。黑化后的男主心思歹毒,手段狠辣,在朝堂之上无人可敌,不过十年便坐上首辅宝座,权侵朝野。江淮清觉得男主虽是个瘸子,却位高权重,有钱的很,若是真穿成男主也不算亏。不过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穿成男主,而是穿成了男主的男寡嫂╯□╰被迫变成一个能生孩子的哥儿也就算了,关键这个男寡嫂还是个不得善终的恶毒炮灰!男寡嫂刚一进门,男主的兄长就断了气,男寡嫂见状,干脆将他家仅剩的二两银子卷了跑路。男寡嫂的行为导致男主母亲不治而亡。男主睚眦必报,在得到权利之后,立马找到男寡嫂,将男寡嫂五马分尸。回想书中男寡嫂的血腥结局,又低头看了眼坐在轮椅上,尚还满眼单纯的小可怜男主,江淮清默默拿起锅铲开始赚钱养家。哼哼,这么大个金大腿不抱,他去贪那二两银子干嘛?此时男主的母亲还没死,还没失去所有亲人的男主也还没黑化。江淮清想好了,他要趁男主在黑化之前,以贤惠男寡嫂的身份紧紧抱稳小可怜男主的金大腿。为了保证金大腿的稳固性,江淮清嘘寒问暖殷勤备至,把小叔子当亲儿子来疼。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哪里操作失误,渐渐的,小可怜男主看他的眼神越来越诡异。江淮清以为是他抱大腿的小心思被男主看穿,赶紧找了个要嫁人的借口跑路,可刚跑一半便男主抓了回去。在他面前一向表现单纯的男主满脸阴鸷的轻抚着他的脸,危险在他耳畔低语嫂嫂既想嫁人,为何不嫁朝瑾,难不成嫂嫂也嫌弃朝瑾腿瘸????江淮清惊了,你个小可怜怎么还有两副面孔!还有,我把你当儿子看,你怎么能把我当老婆看啊╯□╰顾朝瑾一直以为上天让他重生在十年前是在惩罚他,直到后来看着江淮清,他才恍然明白,这并不是惩罚,而是上天对他的垂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那一年,蔺彩看中了一个男人,所有人都说她们不合适,可是她还是勇往直前的追了,后来,当她看着他抱着别的女人躺在属于他们的那张床上,心碎欲裂。那一年,江零恨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恬不知耻的夺走了他的心,就在他以为他们可以一辈子的时候,她拉着别的男人的手,跑了。后来,某会所的房间里,蔺彩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求你不要卖掉那些股票。江大少嘴角微扬如果你愿意,再追我一次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
关于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平静的都市夜幕下,藏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午夜窗外的无头人影废弃厕所内的窃窃私语路灯下鲜红如血的影子江凡半夜遭遇猛鬼索命,觉醒诅咒进化系统,他发现激发鬼祟的强烈情绪,就可以推演它们身上的诅咒。于是乎,这个世界恐怖绝望的画风中,多了一股泥石流。人敲门,人贴背,午夜人影,漆黑房间内看不见的人,凌晨公交车上多出来的人,梦境深处最不能被提起的禁忌,杀穿了灾神噩梦的男人「当我行走在黑夜,我就是最大的怪谈」「鬼吓人,他吓鬼」「这个主角太凶猛」「他比鬼更像鬼」「灵异恐怖,吾心也未尝不歹毒」「当我身负亿万诅咒,人鬼身份或许早已互换」第一章慢热,主角性格反传统,从不内耗,快速甩锅,严以律人,宽以律己,同时人物性格会不断成长。整书会一直维持灵异风格。...
幻千弋仙界一股清流,抚得一手好琴,炼的一手好药。我成神时不巧让天雷劈中,被幻千弋救下并带入幻弋谷,在这里结下不解之缘。小米我要回苍山幻千弋梦儿我知错了,来,有什么事我们关上门再说。哎,别动手有事好说...
她是夺人魂魄的特工血凤,一朝穿越成魅家独宠的大小姐,却被传言有三克之人,并在大婚前夕遭人挟持,备受折磨,想让她婚礼变成葬礼。哼!我血凤之命是尔等说取就能取的,笑话,妄为我血凤二字。历经千辛,她找到了回家的路,却在当夜被人玷污,大婚之日,全城皆知她失身绯闻。本以为夫家退婚,却不料大红花轿前来迎娶,一句本姑娘不嫁惹来众多非议。一句他不配我更是张狂。在暗处的某人嘴角上扬有意思!他是人人闻风丧胆的邪王,嗜血成狂,唯独对她另眼相看。一场赏花宫宴,本是该命丧黄泉,却绽放她无尽风华。面对无尽流言蜚语,他指着她,就是她了。一句话她成了他的妻。她用尽手段报杀父之仇,当匕首刺进敌人的胸膛,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