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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第1页)

“清灵,这话可不能乱说,林闻是我的小学同学,实际上,我和他真不熟,好多年没见了,今天就偶然碰到而已,不过,说实话,他的变化真是大,以前真是属于那种一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人,现在,啧啧……变化忒大了些。”听了郑清灵的话,我收拾衣物的手停了停,而后满不在乎的开口。

“相信我,我不会看错的,他就是喜欢你,不信的话,我们明天做个试验,试探他一下,我要让你信的心服口服。”郑清灵双手放在身侧,睁大双眼看着我,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别!”我赶紧摆手,表示不同意,“无不无聊啊你?本来人家林闻没那个意思,被你这么一弄得多尴尬啊。”

“咯咯!”郑清灵捂着嘴笑出声,“心心姐还知道尴尬啊?”

“当然,我的脸皮一直比较薄,不过这事就别其他人知道了,我这人比较低调。”

郑清灵站起身,飞快的搓着自己的手臂。

我皱了皱眉,不解的问道:“干嘛?抽风啊你?”

“我搓鸡皮疙瘩呢,脸皮薄?低调?我的天,以后千万别说这样瘆人的话了。”郑清灵说着抱住双肩抖了抖。

我“嗷!”的一声扑上去,掐住郑清灵的肩膀使劲摇晃。

和郑清灵嬉笑打闹一阵之后,两人都气喘吁吁的平躺在床上,看着白色的天花板,一动不动。

“虽然接触不多,但我觉得林闻是个很不错的人,他很简单,也很适合你。”郑清灵侧过脸朝我低声说道。

“你觉得可能吗?”我无奈的叹了口气,先不说我的心里还有于智重,就单说林闻这个人,现在的他,浑身一股艺术气息,干净的就像一张白纸,让人不忍去亵渎,我又何必在这白纸上涂鸦?让这张白纸保持他原本的样子不是更好?

“心心姐,你要知道,世界上最珍贵的不是一个人一辈子只喜欢一个人,而是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一心一意,你和于智重之间错并不在你,是他先放的手,你也该忘记他了。”郑清灵抬头扶住我的肩膀,看着我的双眼,一字一顿的开口。

“有时候忘记一个人其实挺简单的,不见,不贱,可我,可我就是贱到连不见都不能忘记,虽然不愿意去承认,可是这事压根由不得我不承认,我的心虽然长在我的身体里,可是它压根不听我话,不受我的控制,它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被一个我魂牵梦萦的人偷走了,一直没还回来,一直都没有。”我双手蒙住脸,这样,我就可以自己暂时处在黑暗之中,这样,我就可以假装着欺骗自己,告诉自己只要睁开眼就可以看到光明,只要睁开眼就可以看到黎明前的曙光,只要睁开眼就能看到那张熟悉英俊的脸庞。

“哎,我和龙立秋又何尝不是如此,可是,我真的被他打怕了,那种疼,不仅是身体上的,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当他的拳头和脚相继毫不留情的落在我身上时我的心就在慢慢死去,我想,有朝一日倾权在手,我必定,杀尽负我之狗!”郑清灵说着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我没好气的笑出声,半响,喃喃开口:“其实单身挺好,和谁暧昧都不需要解释!”

在一个不懂爱时间里陷入到爱情当中,结局注定是独自悲伤,我不后悔,可我,不甘心!

从北京回来后,我以更加积极的姿态继续投入学习当中,每晚都去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看书学习。

我想,拥有一个新目标,或做一个新的梦,什么时候都不算晚。

我决定了,以后我要去北京工作,这次北京之旅,让我真正的喜欢上了北京,喜欢北京的小吃和风景,喜欢北京的人文和历史,喜欢北京的现代和发展,喜欢北京的机遇和挑战,甚至,喜欢北京人说话那股北京腔调儿。

这一切都让我深深着迷并为之向往!

回家之后,妈妈做了一桌子我喜欢吃的饭菜,饭桌上一个劲的给我夹菜,直说我瘦了,我笑着说我还胖了两斤多呢。妈妈摇头,坚持说我瘦了。

才近四个月的时间,妈妈变憔悴了不少,两鬓隐隐看到一两根银丝。

什么时候,时间的印记深深的爬上外表的年轮?

我这才发现,那些偷偷溜走的时光,催老了父母的容颜,却丰盈了我们的人生。

时间,有时候其实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妈,身体好些了吗?”我握着妈妈的双手问道。自从上次妈妈胆结石发作,做手术之后,她本来不怎么好的身体更加不好。不能受累也不能情绪太过激动,甚至有时候洗被单都费力。

“我没多大事,就是你大姨,哎……”妈妈反握住我的手,摇摇头,半响,无奈的叹了口气。

“大姨怎么了?”我连忙问道。

“就年后你们回学校之后,你大姨就病了,病的很严重,老是说胡话叫智重的名字,我没办法,打电话给智重,让他回来看看,后来他和智莉一起回来了,智重这孩子,哎,真是苦了他了。”妈妈眼圈一红,双眼里闪着泪花,“你大姨的病情一直不见好,我就和智重两个人轮流照顾你大姨,你大姨小时候胃就不好,后来发生你大姨夫和智莉的那些事之后,一直精神不佳,一天到晚压根都不吃什么东西,就算勉强吃一点也会立马吐出来,时间一长就犯了胃病,经常胃痉挛,有一次疼的满地打滚,我们连夜把她送到医院,医生说必须立即做手术,手术挺成功,可手术之后一直不见醒,医生说因为你大姨贫血,手术又出了很多血,需要急输血,你大姨的血型很特殊,医院血库里没有这种血,智重的血型配不上,智莉又不愿意去配,总归是母女,好说歹说,智莉后来愿意去配血型了,结果还真配上了,给你大姨输了血,不然你大姨都醒不过来,想想我都后怕。”

原来那一次于智重和于智莉回家发生了这么多事,原来大姨当时的情况已经危急到这种地步。

妈妈似乎看出我的震惊和疑惑,擦着眼泪说道:“智重不让我和你说这些,说你在学校里学业特别繁重,不想让你跟着分心。”

我双眼一红,低着头沉默不语。

“因为你大姨治病,前前后后花了十几万,智重后来没去上学了,瞒着你大姨和一朋友合伙买了辆东风牌大汽车,起初,只是为生意人拉货,跑运输,赚点辛苦钱。后来,干脆自己做生意,弄指标、买料、运输、倒卖,一条龙服务。这三个多月以来,没几天着家的,累的都没个人样了。你大姨一直以为他还在山东上大学,我也劝智重去上学,你大姨的手术费我也能帮着点,再怎么样也不能让他辍学挣钱,可是智重不答应,偏要休学做生意。”

“什么?他休学了?”因为太过震惊,我猛的站起身,膝盖直接撞到桌角上,疼的我一哆嗦,可是,我却浑然未知。要知道,当警察是于智重的理想,他怎么会休学?他怎么下得了这个决心?

“是啊,休学了,怎么劝都没用,智重这孩子,真是命苦,你大姨现在身体不好,不能上班,智莉就更不用指望了,天天不着家,一回家就伸手要钱。智重他,真是让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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