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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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第1页)

这一次激烈的争吵起源于我与丁俊之事,那天丁俊外出与客户应酬到极晚,喝得酩酊大醉,秘书送走了合作伙伴,回到包厢发现丁俊独自拿红酒当白水又连喝了半瓶,连带着将房间里砸得无完物尚存。那秘书只得叫了我过去。我连哄带骗才将丁俊扶出了会所,送上车,他扯着我的衣袖不肯撒手,我只得陪着他待在后座上,直至他将嘴唇凑近我时,我受惊的别过头去,而他叹了口气将头埋在我肩上沉沉睡去。

折腾到很晚我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伸手按下电掣,高耸的天花板悬挂的璀璨灯光夺目,而正对着门外坐于欧式深红沙发的吴庭赫面无表情的抬起双星眸。

很少见到他如此表情的我压根没心情管这大爷是各种情绪,放下背包到浴室里泡澡,身上酒味浓重,我在浴室里待了一个小时才出来,皮肤都被热水烫得略起了皱。

他也没跟我废话,扔了照片在水晶茶几上,我淡淡瞥去,却瞬间怒意盎然,他居然派人跟踪我?

他慢悠悠开口:“我一直在想,丁俊在你心里,究竟是何位置!”

我仿佛被踩到了痛处,蓦地将玻璃杯放在桌面,发出重重的声响。心情本就不算好的我将这些天来的怒气通通撒了去,而他不声不语,脸色却愈加晦黯,似是透着颓败,而我一句句说着刺激他的言辞:“他在我心里即便是一寸土地不占,那也胜过你!哪怕是我逼不得已向你妥协,也永远不会爱上你!永远不会!你不要痴心妄想了!”

全身的血液几乎沸腾,我猜想此刻的自己一定是满面通红,而他瞳孔极剧收缩,如恶狼般朝我扑来。

睡衣被他毫不留情的扯开,纽扣落在地板上发出噼里啪啦的杂乱声响,而他双目阴鹜的覆于我上方,在没有任何前戏的情况下将手指探去那处。

在床事上他与平日里温文尔雅的做派呈两极状态,而此刻他的肆意妄为已非衣冠禽兽可以形容。

我只觉得全身撕裂般的疼痛丝毫不亚于初次,双腿被他压制着无法动弹,我只得扭着身子试图反抗,换来的却是他一个深深挺入,我惊呼出声,更加大力的挣扎,而他从未笑得如此阴冷,漂亮的眸子此刻尽是欲望与愤怒的交叠。他蓦地抽出自己,就在我以为自己快要得救时,他将我的身子翻转过去,从后面再次冲入,附在胸前的大手随着□规律的运动毫不留情揉捏。

这场战斗结束于我声音嘶哑的求饶。

这一次,我再次深刻体会了力量悬殊只会让自己遍体鳞伤,轻易挑战权威无异于自寻死路。

秘书帮我向学校请了三天假期,因为那晚被折腾得太重,翌日我连床都下不得。而吴庭赫整整消失了一个礼拜才重新出现在我面前。

经过那次疯狂的战斗,我渐渐对吴庭赫产生了畏惧。我彻底明白,不管他外表展现的那面有多么丰姿绰约儒雅卓群,内里都是掌控欲极强并需要他人绝对臣服的男人。

日子如白驹过隙,一天天逝去,我故作乖巧的形象似乎很得他心意。

之所以用“似乎”二字,实在是因我无法确认。他就如深而广的海洋,我这滴水如何能看得透他?只是,从那次起,他再无向我发过脾气,总是那么的和颜悦色,对我照顾得无微不至。

然而,我始终心存芥蒂。记得某次他带我去看电影,影片中的女主角净白的手腕上戴了副翠绿欲滴的翡翠玉镯,色泽当真天下无双,我无意中夸赞了一嘴,不曾想第二个周末他便送来一个桃木锦盒。那样贵重的玉器,我当真承受不起,递还给他时,他问了一句:“你不是说很喜欢?”

我无奈的勾了勾唇,未经思量话便脱口而出:“喜欢就意味真占有?那么不喜欢,是不是便可以拒绝?我也不喜欢你,那你能放我走吗?”我仍旧沉浸在迷离的思绪中,抬眸对上他的眸子,那黑暗中似乎瞬时划过莫名的类似于伤感落寞的情绪,我立刻摇了摇头,怎么会呢,一定是我看错了。

——

毕业晚会那天,我与学校舞蹈协会的同学一起表演了轻快的爵士舞,演出效果很好,舞台下方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在后台我换过服装后在梳妆镜前卸妆,有人送来一大捧香气四溢的玫瑰花,指名是送给我,周围相熟识的同学已经开始叽叽喳喳,因我与吴庭威实属地下交易,唯有少数几人较为要好的朋友知晓我有个秘密男友,有时候也不免好奇,可我总是闭口不言,她们自然无从下手,这次抓住了机会,可不是都凑了过来问东问西的,我被问得头几乎要爆炸,玫瑰花束中间插起的卡片被一个女生拿走。我被另外几人拦着上前不得,那女生已兴冲冲打开小小的粉色纸卡,声音故意捏起,甜甜糯糯道:“春风十里,不如你。”

其他人皆是兴致勃勃等待下句甜言蜜语,只见那女生已重新将卡片折叠好,重新递还给我:“没了!”

“啊?太简单了吧!”

“我还以为至少会是篇徐志摩的情诗!”

“切,你俗不俗!”

……

四周喧闹而嘈杂,而我的耳朵仿佛什么都听不到,似走入空旷四望无际的空间内,脑海中只盘旋着那小卡片上苍劲有力的简短言辞。

春风十里,不如你?

我一眼便认得出那是吴庭赫的字体。

我一眼便可辨别此句做何解释。

但我始终无法将吴庭赫与这句话联系起来,我与他不过是一场游戏,他是这场游戏的主导者,而我却是被迫走入游戏系统而且永远无法升级打怪兽的弱者。

他为何要讲这句话?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甚至不管他的想法是怎样的,我只想尽快离开他,越快越好!

思绪却突然被打断,我有些愕然的回眸瞧着眼前的美人,她身段窈窕,眉眼如画,樱桃红唇微微勾起:“小绫,好久不见,没想到小时候手脚不协调的你,如今舞蹈倒是真跳得有模有样!”

听这话她显然是旧相识,大脑迅速运转,我拼命的在记忆中寻找此人的身影,却始终无踪迹可寻,我略为尴尬的笑了笑:“这个……我们认识?”

“我的名字叫做盛夏。”

——

而后的很长时间内,偶尔与小姨打趣时,她便会拿出重逢那日的事来说:“我可是一眼就认出你了,可你呢,我报了姓名,还是副懵然的模样,就差没告诉我……盛夏这名字我没听过!”

每当此时我会抱歉笑笑。

事实上,我是几乎真的都要忘记这个小姨的存在。五岁时盛芷抛弃我后带着小姨去法国,年月流逝,时光总会淘掉记忆中的某些人和物,更何况那些只要一想起便会令我伤痛欲绝的人?

小姨是很好相处的女人。

她优雅大方,很会为她人着想。

彼时我已接受吴庭赫的安排进入某事业单位,是极清闲的差事。

小姨周末时常会找我逛街喝茶,我只要没有什么约会,便会欣然前往。她对我非常好,我并不笨,隐隐觉得她是可怜我的。听说我的妈妈盛芷极疼爱这个小她十几岁的妹妹,而我呢,却是被人抛弃的可怜孩子!尽管察觉到盛夏眼中的怜悯,我依然不抗拒与她亲近,因为她让我觉得有亲人的感觉真好。

这样的日子大概持续了两个月。

这天去外地公干许久的吴庭赫终于归来,司机提前接我下班,一起去机场接他。吴庭赫仍是西装笔挺,丰姿绰约的模样,反观我倒有些风尘仆仆的,这世界真是不公,当真有一种人举手投足间全然贵族气息。

他眉心间有疲惫之色,我很乖的凑上前去,将双手分别按在他太阳穴处,缓缓揉捏,他双目紧阖,只是深锁的眉头渐渐散开。

我以为他又会带我去哪个私密会馆用餐,没想到司机直接将车来回了公寓。

这位大爷竟然心血来潮要吃我做的饭。这分明就是为难我,他岂会不知我连面都会煮得粘成一团?我思量半晌,为了不丢人,索性从橱柜中拿出常备的泡面,开了火丢进去,又磕了个鸡蛋,好在色泽香味皆不错。他很给我面子,连汤带面吃得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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