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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问题?”亚牯急切的问。
彬鸢道:“他们的粮食比较耐干旱,根须很长,根筋很坚韧,一般的风沙是刮不倒的。”
这话听在亚牯耳朵里,犹如天籁之音,简直比那些吹奏乐章的游士手里捣鼓出来的音律好听多了。
“竟有如此顽强的秧苗……可否……可否……”一连说了两个可否,亚牯吞咽了一下干涸的喉咙,一双眼睛紧紧的盯着彬鸢恳求道:“怎么卖?”
彬鸢也没有趁火打劫,毕竟这城池穷得叮当响,除了黄土还是黄土,货币他是没办法收了,只能另寻他法。
思索间,彬鸢恍然想起他们入城之前,在光秃秃的街道上看到了许多被拴在商铺门口看门的狼。
在他的印象里看门的都是狗,这种野性十足攻击力又强悍的野兽,竟然会温顺的像只小动物一样蹲坐在主人的门口,看到主人回来还摇着尾巴,简直新奇到不行。
道路艰难
看来这穷的叮当响的城池,还有这一套非常完善的驯兽方法。
彬鸢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一对好看的瑞凤眼折射出让人不敢直视的目光。
“贵城土地广阔,非常适合栽种旱稻谷,我们有一些种子,明年的二月份便可插秧。只是这价钱嘛……”
亚牯越听脸色越绷紧,他盘算着自己床底下的钱到底够不够买旱稻谷种子?
繁华的浮桑国价格与这边有着天差地别的差异。
他害怕自己攒了半辈子的钱,根本派不上用场,就像有一双手掐着他的脖子似的,脸色越来越差。
直到一声天外之音,如泉水涓涓细流进他的耳畔。
“贵城的狼崽,可否拿来交换粮种?”
“啊?”亚牯只觉得一根弦嘣的一声断裂,脑袋里嗡嗡作响,没有听清,诧异道:“什么?”
他脸上那悲壮的面色一点点鲜活起来,仿佛整个世界好像为他打开了一条大道,瞬间生机勃勃。
这场交易顺利定型,彬鸢与亚牯商定好了交易,便马不停蹄的跟随着饲养小狼的仆人绕过后院后门。
坐上一辆旧旧破破的马车,听着轱辘哐当哐当的响声,驶入一片饲养着狼群的牧场。
牧场很荒野,狼群大多数都是放养的,他们有些躲在森林里,有些躲在特制的地洞里,很少出来晃荡。
大多数在牧场里行走的都是仆人,他们只负责牧场的安全,闲暇时间几个人聚在一起喝着酒。
一辆挂着城主府牌子的马车悠悠的从小道上进入牧场,蹲在牧场门口的几个仆人赶紧站了起来,毕恭毕敬的迎接着马车上即将下来的贵人。
驾马车的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小兵。
彬鸢谢绝了对方搀扶自己下马车的好意,扶着自己地贴身侍卫墨野的手臂下了车。
这是彬鸢来到岥止城见到的最瘦弱的一个南蛮人,城里的大多数人身高都非常的壮硕强大,也就城主身边的这个小兵,显得例外。
亚牯正招集人手随梁羽辞搬种子去了,这会儿并不在马车里。
给他们带路的是一个类似于管家的仆人,亚牯称呼他为‘翔伯’。
彬鸢也不见外,下了马车之后亲切的凑了过来,疑惑道:“翔伯,这么大一个牧场怎么没有听见狼的嚎声?”
奉翔是地地道道的南蛮本地人,他那偏黑一点的荞麦色肤色带着沉重,粗糙的黑发同样编着一条辫子垂在肩后,走路的时候,辫子在后面一甩一甩的。
“郎主有所不知,这尚未驯养的狼群大多都喜欢在森林里群居,有一些在地洞里安家,白天很少出来觅食。”奉翔憨厚的脸上毕恭毕敬的说着,没有一点儿怠慢的意思。
他称呼彬鸢为郎主,主要是因为对方的身份高贵,又有着浮桑国的血统。
自古在这片大陆上被标记成奴隶的南蛮人,面对浮桑国人时,总是改不了嘴上的习惯。
墨野紧紧跟随在自家殿下的身后,眼尖的瞧见不远处的土坯房屋后,有一些深灰色的物体快速移动,眨眼间就窜不见了。
随着奉翔与一些仆人的带领之下,来到一座土坯房内。
一股动物粪便的味道渲染在空气中,彬鸢一瞬间不习惯的皱了皱眉,随后若无其事地参观那些软萌软萌眼睛尚未睁开的小狼崽。
他们大多数都被关在铁笼子里,有哺乳期的母狼照顾,小小个,粉嫩粉嫩的。
真是好萌啊!
感觉数月以来的枯燥都被瞬间治愈,简直美得不要不要的。
彬鸢眼里快放起了花朵,一些在现代的坏毛病,在这具身体上浮现。
他扒着栏杆,找了一个安全距离蹲下身子,目光渴望的看着那些尚未睁开眼睛的小宝宝。
奉翔原本还担忧的思虑这一刻化为乌有,他打心眼儿里喜欢这位郎主。
以前也不是没有其他国家的人来购买狼崽,但是没有一个人会像眼前这位露出慈爱的目光,盯着他们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忠犬,表示喜爱。
南蛮国的战士出战的时候都会与狼随行,很多战士一生中只会选用一匹狼,他们把狼视为战友亲人,是无可替代的存在。
当其他国家的人把狼群作为食物端上餐桌时,南蛮国宁愿忍受贫瘠,也不愿他们的战友被那样对待,果断放弃了这条致富之路。
观看了狼崽,彬鸢与墨野逛了大遍个牧场,最终商定下十头满月狼崽交给商队的护卫抚养。
把狼带在身边是有好处的,至少他们鼻子灵敏危险性极高。
对于他们这些长年累月在外漂泊的商队来说,狼崽或许会在某一些特定的时间成为一根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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