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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跟传闻不一样,大王原来不是严肃庄重的性子啊。
蒙恬蒙毅对着秦王行了一礼,就听得大王吩咐宫人上菜上肉。大王豪爽地举起青铜酒樽,邀请道:“今日宫里杀了头猪,寡人请你们吃顿饭,你们教了扶苏好些武艺,孩子的身体好,有你们一份功劳。别推辞啊,民间的学生还给夫子送点腊肉,等会儿你们走的时候,也带点肉回去”
听得蒙氏兄弟晕乎乎的,大王真好啊。
危机解除,原来大王不是来找茬的,大王还给他们吃肉呢!
一排宫人端着盘子,饭菜上飘出来平生从未闻过的奇香,仔细一闻,又各有不同。
红烧肉颜色红亮,视觉上最吸引人的注意力。酸菜炖五花肉气味霸道,被一个小炉子一路热着,还冒着白烟。有宫女端上来凉拌猪头肉和凉拌猪耳朵丝,浇了一勺滚烫的花椒油炸上面,还滋滋地冒着油。酱色的卤肘子和粉红色的粉蒸肉看着不起眼,但蒙氏兄弟也不敢小觑。
还有一盘爆炒肥肠,和一盆白萝卜丸子汤,主食是松软劲道的全麦馒头。
系统点名要吃的红烧猪咪咪,被放在了萧靖面前,其他人都没有!小厨房里的人都知道,这是大王留下来吃“独食”,不愿与人分享。
如此丰盛又新奇的一餐,是过年大宴上也没有过的。
美食当前,扶苏眼巴巴地看着父王,连和体育老师同桌吃饭也不害怕了。蒙氏兄弟被大王赐了喝酒,面对着一桌好菜,男人们扯两句痛快,关系就顺其自然地拉近许多。
萧靖在众人期待的眼神里,终于开口:“菜上齐了,那大家就开始用膳吧。”
顿时,各人的案几上运筷如飞,目光都一直瞄准了颤巍巍的红烧肉。
为何呀?
只因这块肉最肥,颜色诱人,看着一定最好吃!
软糯的红烧肉一入口,满嘴里只剩下浓香,肥瘦相间的猪肉吃着肥嫩至极,一丝丝甜味把肉香味完全勾出来了。再嚼两下,一整块正方形的肉粒就化作了一汪甜美醇香的肉汁,顺着喉咙滑落到腹中。
几口就吃完了,还没过足瘾呢。
蒙氏兄弟被这种异样的美味惊艳到了,两兄弟对视了一眼,下一秒又立刻移开了目光。
脑子里还能想啥,大口吃肉才是人间真理!
一小盅红烧肉只有五粒方肉,一个成年男子的胃口几下就吃完了。蒙毅为了延续美食的生命力,还想把红烧肉的酱汁蘸着馒头吃光光。刚开始他还犹豫了好久,怕自己的举动不像贵族,太不讲究了。
可抬头一看,大王比他更会吃呢!
大王把好吃的红烧肉夹在了馒头中间,满满地浇上一勺汤,再狠狠地咬下去。
萧靖:“唔,好次!”
这现场吃播,一吞一咽,看得蒙毅后悔极了。早知道他也学着大王这样吃啊,把肉味都浸透在馒头里,肯定特别香吧。
不过,他没有后悔太久,因为他迷上了新欢——
酸菜炖五花肉,那滋味比起红烧肉也不遑多让啊。
作者有话说:
情境中政哥三十岁,蒙恬三十岁,蒙毅应该二十几岁,换作现在都还是年轻人呐。感谢在2020-02-1511:05:51~2020-02-1611:09:3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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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哥不求仙(22)
◎秦王拒绝修仙建议◎
小炉子烧得火热,酸菜的味道酸溜溜的飘了一屋子都是。
其中还夹杂着猪肉的香气,切成薄片的五花肉被煮得晶莹剔透,没了成年公猪的腥臊味,反倒引人食欲。
“来都来了,那就尝一下吧。”蒙毅暗暗对自己这样说。
他并不是特别爱吃酸菜的人,在大秦这儿,酸菜都是用来祭拜祖先或者贫民百姓吃的。他们蒙氏当官有点钱,平日里都爱吃新鲜的菜蔬,哪里会看得上腌得蔫蔫的酸菜啊。
可既然大王都吃得,那他们也应当吃得。
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试探着夹起来几根酸菜丝,就着馒头一起吞下去,酸咸微辣,还真的别有滋味。吃了一口还不过瘾,他看上了薄薄的五花肉,一块肉片有半个巴掌大,和酸菜混着一起炖了一个时辰,肥而不腻,滋味甚美。
这回他学聪明了,没有空口把肉吃光,而是把炖好的肉塞进去馒头里慢慢嚼着,越吃越开胃,越吃越起劲。
再来喝一口酸汤,哇,酸酸的就跟初恋一样迷人!
引得隔壁的蒙恬多次侧目,他这兄弟哟,怎么在大王面前一点儿仪态都不顾。唉,弟弟平日里学的礼仪,都吃到狗肚子里去了。
他年纪稍长,定力也好,不就是好吃一点的猪肉嘛?
和大王同岁的蒙恬,在饭桌上混迹数年,也算是个老油条了。他主动给大王敬了几杯酒,回头更饿了些,不仅连炖酸菜的汤都喝得一滴不剩,还把爆炒肥肠都吃光光了。
肥肠上有丰富的油脂,口感软绵中又带有一丝筋道,每一块肉上都均匀地裹上酱汁,让人越吃越觉得上头。
这位未来的秦国名将只恨那盘炒肥肠的酱汁不多,不然他肯定能舔着盘子再吃两碗!
练武之人的胃口都不小,一不小心两兄弟把案几上的饭菜一扫而空,回过神来,脸上才有些羞愧的神色。贵族吃饭怎么能光盘?搞得好像大王不给他们饱饭吃一样。
蒙恬一张嘴便是:“嗝”
实在没忍住,都怪宫里的饭菜太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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