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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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点烟(第1页)

灯光转动、光线幽暗的包厢里的氛围略有点尴尬。凯哥这是好话还是歹话谁听不出来?

邹良心里在骂:玛德,这个事儿逼!

他请客吃饭、K歌,一帮人都得承他的人情,但真正说心里有送别他离京感触的也就是井高。室友到底是室友。

于元凯这丫挺的混的挺不错的,干着不叫人事。他算是眼瞎,竟然想着请他过来吃饭。

井高笑笑,没把这两人当回事。走回到座位处,见苏晴伸手,就将话筒给她。

接下来,正常情况下是会来事的人出面化解这尴尬,然后一帮人继续唱K。

毕竟井高是“名副其实”的富少。而且做人很不错,没有那种盛气凌人的做派。于元凯供职于小米,二十七岁就担任部长,年薪百万。都是他们师范学院07级中的翘楚啊!

但是…

苏晴接过井高递来的话筒,声音清脆的道:“今天我们聚会是为邹良送行。不是为比赛K歌。井高这首歌是送别,唱得好不好,应该由邹良来说。

当然,我是觉得他唱的非常好。”

说着,苏晴将话筒递给旁边的女同学,拿起茶几上造型繁复的派克打火机,动作优美的蹲着下来,打火给井高点烟。

井高配合的凑过去,将手里的中华烟点燃。烟头火红的亮光,映照着苏倩清秀美丽的容颜,很动人。

一个大美人特意的蹲下来为他点烟,很能满足男人的“虚荣心”。同时也将唐兰兰和于元凯对他的嘲讽给冲击的七零八落。

局面就此翻转过来。

“哦…!”

包厢里顿时响起一阵阵的惊叹声。

这可是苏晴啊!他们师范学院07级的金花!竟然以这样“侍奉”的态度对井高。纵然有和唐兰兰别苗头的缘故,但这怎么能不让人惊诧呢?

真是…真是难以置信!

当年多少男生追求她而不得啊!听说情书都收过一大包。今天这事传出去,估计不少男生要心碎。哦,包厢里已经有一个男生在郁闷的喝酒。

唐珊起哄道:“嗳,我是不是错过什么了?你们俩要撒狗粮换个地方啊!”

“就是啊。来,来,一起合唱一首《花好月圆夜》。”

“井高唱的再烂,能让苏美女觉得好就是成功啊。不行,我要找他喝酒去。”

“同去,同去。”这确实太让人嫉妒。

井高坐在沙发上,对喝酒来者不拒,对同学起哄和苏晴一起唱情歌却始终不肯。

苏晴帮他撑场面,他不能“为难”人家不是?

他还没有膨胀到以为他唱一首歌,就能吸引到苏美女对他倾心。小白文都不敢这么写啊!

必定是有缘故。

而这个缘故绝对不会单单是苏倩和唐兰兰之间的矛盾。应该还有“富少”这个身份起的作用。

所以,他要尽量把苏倩举动的原因归结为:和唐兰兰别苗头。而不是对他有“好感”。

正常人都知道他那首歌唱的不好。归结到“爱情”、“好感”这上头,别人怎么看苏晴?舔富少?

苏晴刚刚帮他撑场面,没有“点烟”那一下,哪有现在的酣畅淋漓?他当然要维护一下苏晴,不能为难她。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唐珊有点棒槌。当然,也有可能是个“演员”。

苏晴帮井高点完烟,就坐在井高旁边。俏脸上带着微笑,妩媚水润的大美人。

一帮同学过来敬酒、起哄几句,她都是大方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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