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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说谎。”
小孩痴痴地笑了。
沈殊想,这好像是他第一次这么清晰地听见楚征在笑。
自那之后,楚征彻底黏上了沈殊。
沈殊的学业越来越忙,不再能够每周都去孤儿院玩。楚征便在寄给沈殊的照片封袋里夹带信件。
字迹越来越娟秀,感情也愈发热烈。
【沈哥下次回来之前先联系我好不好?这样的话,在等待你来的期间我也会感到很幸福的。】
【沈哥,今天的月亮特别好看。你说周日会回来吃晚饭,我很高兴。你没来的时候,我就一直在看月亮……一边看一边想你,然后你很快就回来了。】
当然,也有一些写了却没寄出的信件。
【沈哥,好喜欢你。喜欢你煮粥的时候贴了创可贴的苍白的手,喜欢你讲睡前故事的时候对我笑,喜欢你只看着我一个人……】
【沈哥,我看了一本书,男主角说女主角的身上有一种被夏天挽留的感觉。我觉得你也是这样的人,你的身上好像永远没有严寒,只有燃烧不尽的夏天。我一靠近你,就觉得自己整个人变得温暖起来了。】
【沈哥。】
【沈哥!】
【沈哥——】
……
诸如此类,直至塞满抽屉。
这一年,楚征处在十二岁的收梢,即将迈入少年的领域。
未来的他回望此时,发觉自己做了许多难以挽回的错事。那些无法掩盖直至满溢的病态之爱,蒸汽般冲破他的壁垒和壶盖,烫伤了试图探究他心性的所有人。
他那时太年轻,不懂得隐藏爪牙,也不懂得收敛性情。
更不明白,在现代社会,全然占有一个人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却还是会因此恼怒。
“什么什么!夕夕有了喜欢的人?”
某个阳光充沛的午后,楚征坐在大堂的角落看书,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小勇惊愕的呼喊。
夕夕满脸通红地去捂小勇的嘴,恼羞成怒地伸手去捶他的脑袋:“你小声点!”
小勇却贱兮兮地扯着她的辫子:“你将来会和他结婚吗?”
“现在想这些也太早了吧——”
“有什么关系,我之前听见楚征去问老师,要怎么样才能和一个人永远不分开。老师就告诉他:只要结婚就好了……”
“啊,难不成……”小勇哒哒哒地跑过来,笑着拍了拍楚征的桌子,“你也有喜欢的人了吗?”
近几个月,楚征忽然态度软化,愿意和他们一起玩了。以夕夕为首的孩子群体并不排斥他私生子的身份,因而小勇的态度也就从看不惯逐渐过渡到普通对待了。
楚征合上书,点了点头。
他是很认真地思考过这个问题的。
既然沈殊未来可能去别的地方读书,他就也考去同样的城市,然后和他最喜欢的沈哥结婚,一辈子都不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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