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沙黑纳实际上无事可做,也就是一个威慑而已。
但作为沙黑纳尔的律庆来说并非如此,就在萧敌奴带着一百骑如同往常那样窝在帐篷里猫余冬时,律庆带着两百骑恢复了紧张的训练。
玄池畔的最后一场大雪越下越大,地上的积雪从一尺深了很快变成了一尺半。
这一日,他带着两百骑背着弓箭、长刀、十日的干粮滑着雪橇奔向了西边。
一日后他们抵达了玄池最西端。
那里是以辖嘎斯人为首的约莫一千户小部落的猫冬地。
玄池附近,最好的猫冬地显然是南北两岸,两侧都是高山阻隔,冬季气温远比外面的高,西端的条件就差多了。
饶是如此,还是比大草原上好得多。
得知律庆到了,辖嘎斯部酋长阿热斯紧出来迎接。
对于律庆来说,薛剌尔部的粘八葛人、钦察人、康里人都是大部落,想要从中上下其手并不容易,但这里的小部落人数最多的辖嘎斯人也只有四百户左右,虽然名义上接受薛喇出的管辖,实际上还是各行其是。
阿热斯,年纪只比律庆大两岁,也是一位精壮汉子。
辖嘎斯人以擅长熬鹰着称,上次参与青牛白马大会时,此人肩膀上还站着一只鹰,这在那样的仪式中是不可想象的,虽然各部都有特殊的风俗习惯,但带着一只鹰与会也是有些出挑的。
“此人显然是桀骜不驯的,勉强依附于薛剌尔罢了”
对于律庆的到来,阿热斯显然是欢迎的。
薛剌尔部的辖嘎斯人是部落里唯一一个大量饲养驯鹿的部族,当下便杀鹿宰羊宴请律庆一行。
律庆带着萧捕奴等人进入阿热斯的大帐参与宴会。
这一次,他给阿热斯带来了三百斤面粉、十斤盐、十瓶葡萄酒,可算是较为贵重的礼物了,阿热斯大喜,当即就要将自己今冬收获的珍稀皮子一百张送给他。
律庆却摇摇头。
阿热斯显然不太高兴。
“沙黑纳尔,你看不上这些东西?”
律庆赶紧说道:“大汗想到哪里去了?不过是在下另有所图”
“哦?”
阿热斯暗忖:“我部也没有更值钱的东西,难道他喜欢猎鹰?罢了,送给他几只吧”
便道:“沙黑纳尔看来也是喜欢打猎之人,我今年正好亲自熬了几只,都送给你吧”
“呵呵呵”
律庆依旧笑而不语。
阿热斯腾的一声站了起来。
“沙黑纳尔,既然如此,你的这些东西我不要也罢!”
律庆也站了起来,“在下只是对大汗的这个称呼不太满意”
阿热斯眼睛一亮,“我明白了,那萧敌奴虽然是沙黑纳,但明眼人都知道,他这个位子是你挣来的,罢了,什么沙黑纳、沙黑纳尔,今后我就称呼你为沙黑纳!”
“不!”
律庆依旧摇头。
这下阿热斯就无语了,脸上也显出了怒意。
“哈哈哈”
律庆大笑起来。
他一把抓住阿热斯的手,“大汗,若是你不嫌弃,你我结拜为兄弟如何?”
阿热斯这才明白过来,能够跟时下整个薛剌尔部真正的第一勇士,还是大辽国驻扎在这里的二号人物结拜他自然求之不得。
阿热斯显然十分重视,辖嘎斯部虽然也是信仰长生天的,但并没有宰杀青牛白马的习惯,便将一头高大雄健的驼鹿杀了,又让部落里的萨满载歌载舞,两人就在部落简陋的祭台下面结拜为兄弟。
驼鹿宴开始了。
酒过三巡,律庆试探地问道:“听说贵部以前是在都播地的,距离这里还有几千里,怎地迁来了?”
都播地,后世唐努乌梁海。
阿热斯的脸色顿时变了,律庆见状便说道:“如果大哥不方便,那就算了”
阿热斯用小刀将一块鹿肉塞入嘴巴,一边咬一边愤愤地说道:“亏得是兄弟,若是旁人问起,现在他已经是死人了”
“哦?”,律庆若有所思,“薛剌尔、薛喇出呢?”
阿热斯笑了笑,“我自然会给他俩面子,不过仅此而已”
律庆心里暗忖:“辖嘎斯人一直游牧于唐努山两侧以及叶尼塞河流域,后来是因为沙俄的入侵才大规模迁到中亚一带,他这一部这么早就迁徙过来的,肯定是有不得已的理由”
“不瞒兄弟”,阿热斯将小刀上的鹿肉吃完后说道,“我的情形与薛喇出差不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顾莲宅斗日记作者薄慕颜文案穿越了!嫡出,幼女,簪缨之家。怎么看都是一次有技术的投胎呀。殊不知,人生就是一个茶几。上面有洗具,也有杯具。小打小闹,磕磕绊绊,美好的人生就在前方…编辑评价穿越了!顾莲成为簪缨之家的嫡出幼女,原本是一次有技术的投胎。可惜乱世的...
任性直率女装攻×帅气沉稳大佬受双方性格强势,嘴强叛逆年下×冷静家长攻受年龄接近,受大一个月,性格老成。标签年下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天作之合正剧主角陆时宁陆鸣┃配角┃其它穿最短的裙子攻最猛的人立意坚持自我,明日之路光明灿烂。...
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嬴政同人)为师为父作者無名夜文案季昊一觉醒来,变成了公元前221年战国时代的一名落魄的教书先生。落魄的身份,简陋的居所,一身脏兮兮的衣裳,身边只有一堆破烂的竹简和一名黑发星眸的少年?少年安静的低着头,神态认真而专注,纤细的手指在面前习字用的沙土之中一遍一遍...
新书一品天下已上架,坑品保证,请多多支持!下面第一个直通车处有链接。O∩∩O 穿越为大家闺秀,原以为要好好宅斗,结果一不小心重生了。 重生回八岁,很好。可是为啥穿回的不是自己,而是那个很纯很天真的伴读堂妹农家小姑娘钱灵犀?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反正过不了几个月,她就会被接走过好日子了。 可是为什么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一个一个往外冒? 嘤嘤,现在是富贵无望,霉爹怂娘,种田太累,无肉下炊。 小石头呀小石头,你好歹也跟了我三世,能不能给我变块红烧肉?最起码,你也要让我嫁个好人家,对不对?...
黑化校草这个转学生真有趣,好想把她娶回家,嘻嘻。邪魅反派要亲亲抱抱,举高高。清冷师尊一日为师,终身为夫。病娇少年小雨,不嫁我你想嫁谁?林小雨死了,却没有死透,好运被系统选中,只要完成一定量的任务,就可以有重生的机会,于是她走上了穿梭各个世界,扮演各种人生,拯救各种即将黑化boss的道路,就是这些boss怎么那么奇怪?...
关于我想救个人,可她活在一千年前你是剑宗的弟子?宗主。那你应该还能活很久了?为什么这么问。你先把剑放下,我和你说个事。你先说。你知不知道,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剑宗的遗址。这话可能有些诡异,但我的意思是你的剑宗,在这一千年里,已经覆灭了。你的过去,亲友,一切,都在这一千年的时间里,成为了一捧尘土。穿越到修仙界的江河,跨越千年的岁月,与千年前的宗主大人产生了交汇,可他继而又发现,对方好像没活到自己这个时代(本作遵循灵气守恒定律,灵气过量使用会导致跌境,对设定不喜者,喜欢看快节奏网文的读者还请避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