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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五章终卷(六)
林晨初蓦然回头,他身后的黑色虚无竟是一缩再缩——不,从本质上讲,是林晨初的身形骤然变大!
林晨初身形暴涨,待他停下来时,身后原本庞大的黑色虚无竟是与他同等大小,渐渐显露出一个人形!
他挥了挥手,人形上所覆盖的黑色物质瞬间消散,露出了一具完整的人形尸体。或许那不能说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植物人。那植物人是一个男姓,身穿兽皮,古铜色的皮肤,肌肉线条流畅,面目栩栩如生,除了没有神魂之外,连呼吸、体温,都与常人一般无二,甚至更为健康。
这个男人手持干戚,一斧子举在胸前,一盾扬在头顶,面有狂然笑意,似乎死也十分畅然,仅仅是远观,那股无所畏惧的大无畏之道,便震得林晨初心潮澎湃,若是换成一个凡人在此,恐怕一个罩面,便会被这大天道震得吐血身亡。
“是我拖累了你啊。”林晨初叹了口气。当初他因为暴怒而毁灭整个鸿蒙界之时,除了神明能撑住片刻之外,其余所有生灵皆是在一个罩面之间被灭杀,只有极少因为神明的缘故幸存了下来。
整个鸿蒙界之内,除了他,只有刑天能在这股恐怖的灭世之火下安然无恙。伏羲千百遍推算,最终算到鸿蒙界的生机衍生在刑天身上,几个神明避无可避,只能用刑天的身体作为新鸿蒙界的框架,用腾挪之术将几百万块鸿蒙界碎片腾挪到他身体里,甚至撑住唯一灵脉新鸿蒙界的不周山,都是他的脊柱!
林晨初看向那个被自己破开的大洞,洞口开在刑天的肩头,可很快便生出肉芽,迅速恢复了本就不大的伤患。林晨初感叹,刑天死后,*仍旧是无尽鸿蒙中最强大的,真不知他活着的时候是何等的恐怖。可即便再怎么逆天,以一己之力撑起鸿蒙界的碎片也太过困难,所以共工和祝融才镇守在他的脊柱处——也就是不周山。紫微和青龙更是呆在他的两个眼睛的位置,将外界真实的鸿蒙世界的星空投影投给整个新鸿蒙界。
可以说,神明这么做,就是在欺骗天道。天道虽然无所不在,可也并非无法控制,而如今这群神明就是在玩命的控制天道之,可他们也为此付出着惨痛的代价,所有神明舍弃神体,二十个次神真灵消散而亡,青龙和紫微逃过一劫但也要轮回转世……一切的结束,还要等他轮回完,接回紫微和青龙,二十四神明归位,鸿蒙界方能彻底恢复。
“若是把鸿蒙界的修士们拉到这里,恐怕他们会彻底疯掉的吧。任谁都觉得自己站得够高,看的够远,可即便把自己当做了那天外的天,归根结底,他们也不过是活在别人肚子里罢了。不管活的多么高贵,终究还是要有一颗谦虚如蛔虫的心啊……”
林晨初又挥了挥手,身体再次被黑雾遮起,这个曾经强大无比的神明在黑雾里仍然笑着,仿佛终有一天能够苏醒。
……
破碎的大鸿蒙界十分危险,破碎的虚空,突发而至的火雨,致命的毒气,陨落的星辰,破碎的大陆……但对于一切生灵而言,最为致命的,还是这里极为恐怖的温度。
很难想象,当初四季分明灵气如雨的鸿蒙界,会变成一片寸草不生的火地,地表温度足以瞬间将石头融化,除了一些极其珍贵的矿石之外,几乎满地都是岩浆,而造成这恐怖温度的罪魁祸首刚刚补上了自己的神格,正一脸无辜的走在岩浆之上。
问他为什么一脸无辜?卖萌吧?不知道。
林晨初感叹着,他现在虽然已经在逐渐恢复着属于朱雀的记忆,但是遗憾的是,要等到完全恢复还得万年以后。而即便是他恢复了神格,也远不及上古巅峰时期,仅仅是感受如今灭世之火的余威,便让林晨初心惊,细细感受那股澎湃的道义,更是受益匪浅。当年的自己,那真的是一动怒而万里屠,改明他的QQ签名都可以改成:“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吾敢笑天子之怒是个屁。士子之怒纯属放屁。(唐雎就是个流氓)”
他在空中看似闲庭信步的走着,可速度却已经达到了光速,缩地成寸,一步万里,但即便是这样恐怖的速度,他仍是走了七八年才到达“时间之河”。这若是在新鸿蒙界,林晨初这样的速度这样的时间,足以在无数小世界里溜达三四遍,而这还不过是废墟鸿蒙界的冰山一角,足以见其地域之大!
因为时间差不同,林晨初这边赶路赶了七八年,而事实上钟磐寂那里才过了不到一个时辰,他便在这天赐的修炼时间里,感悟了一下在新鸿蒙界观看小世界生息时,偶得的灵感,在因果之道和平衡之道上,又小小的进了一步。
时间之河实际上是一条完全由破碎灵脉组成的天然聚灵阵,由于有着混沌之水这样天然的庞大灵力源,时间之河可以说是异常的稳固,经过这么多年的自我完善,就连将它制造出来的鸿钧都要时常来这里参悟时间之道。
而当初被林晨初孕养在泥丸宫的六界神树,早已被玄武救下移种在时间之河,现如今算是整个废墟鸿蒙界唯一的生灵。
林晨初纵身跳下了混沌之水,很快,便找到了延伸至时间之河的那根六界神树的树根,心随意动,下一秒,他便出现在了十年前的人间界。
“现在应该距离我转世还有一段时间,先找到林城再说。”他说着,身形一闪,下一秒就踏上了天门派的土地之内。以他的修为,只要不想让别人看见,他们就根本发现不了,于是他便悄悄化作一粒灰尘,跟随在了林城身边,看着他由一个半大少年成为天门派上一任掌门的亲传弟子。
林晨初一直在修炼,偶尔才会透出神识看一两眼林城。不得不说,不跟钟磐寂林晨初这样的妖孽比,林城的天赋还是非常不错的,但比他的天赋更加强的是他的手段,一个天赋处处被自己师兄宋逸尘压一头的二师弟,愣是让全天门派除了他师兄之外的所有人都喜欢他!他生平只有两大愿望,一是度过天劫成为仙人,二是娶隔壁岐山派的火仙子季轻罗。
这个时候的林城心思还很单纯,这个时候的宋逸尘还不算坏。林晨初推算了一番,大概也就是自己出现的那一年,林城为了娶季轻罗,将会在斗法中使阴招暗害宋逸尘,使他名誉扫地修为尽毁,而凭借着他极好的人缘,最关键的证人也成了他的帮凶。虽然后来宋逸尘辗转修回了先前的境界,但却是以透支生命作为代价,从此失去俊美的外貌变成了一个半大老头子。不得不说,林城这小子确实够狠,但也不够狠,他在最开始没真的把宋逸尘杀了,到了后来反而成了祸害。
现在,林晨初咬着嘴唇,纠结的看着眼前的这碗茶。这是林城和宋逸尘之间的一个转折点,他在人间界待了十多年,这是唯一一次献出原型,目的就是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改变历史。这时门外传来青年男女的声音:“火仙子师姐,我……我想要和你结成道侣。”
女子轻快的笑声传了出来,任谁都能听出来她此时很开心。只是她下一秒却说道:“我可不想嫁一个无名之辈。”
季轻罗在当时算得上是年轻一辈的第一人!天资绝高,容貌又好,林城虽然天赋也不错,但跟她相比还要差上一大截。
门吱嘎一声推开了,林晨初瞬间又化作一粒尘土落在地上,林城一言不发的的走了进来。他默默的走到了宋逸尘的床前,他与宋逸尘虽然同为掌门的弟子,但性质却是完全不同,他深受师父喜爱,但师父却并不看好他当上掌门,反倒是平日里玩世不恭的宋逸尘在修炼上天赋之高,让师父甚是欣赏。
欣赏与喜爱的抉择,自古就是无比伤人的。师父显然更加以门派为重,他意在定宋逸尘为掌门,否则也就不会有这场斗法。所有人都深知,他林城绝对不是宋逸尘的对手。
林城呆愣愣的看着宋逸尘的茶碗,眼里是踌躇不定,额头是层层冷汗。他犹豫着从怀里掏出那包药,那是一次探宝时寻到的毒药,他从没用过,也以为今生都不会使用,可是直到上个月他得知这场武斗会,这包药就在他的怀里呆了整整一个月!
这药是魔门毒药,效果极为特殊,只要服下催动灵力时便会发作,假如他半月之前下了这个药,没有人会怀疑到他的头上。可现在下,未免太晚了点,很容易就会被怀疑到他的头上,可是他别无所选,他不下药,掌门之位就绝不会落到他手!
他缓缓将药粉包展开,里面的粉末呈褐色,有着淡淡的茶香,仿佛是一份上好的茶粉。他呼吸逐渐加重,可每次吐气时却又格外轻微,生怕将药粉垂散一丝一毫。药粉慢慢的靠近查完呢,却始终不舍得落下去,林城的手指犹如过电般的抖动着,药粉被轻微的颠起颠落,那油纸仿佛下一秒就会被压塌!
这时,门外忽然响起了脚步声,林城像是受了惊的鸟一般,手指又一哆嗦,药粉瞬间落入茶碗之中,很快融成了一碗香茶。大门被打开,林城连忙转过身去道了句:“师兄。”
“啊啊啊……师弟啊,渴死我了,有水么?”
“啊?”林城愣了愣,却见宋逸尘飞奔到桌前,边端起茶碗边道:“跟那个李二狗论道来着,这鸟人满嘴的之乎者也咿唔啊呀,可听得我头都大了!”
林城眼见他就要将那茶碗送到嘴边,忽然忍不住叫了声:“别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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