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章穿越(第1页)

清晨的阳光直射在树梢之上,麻雀在枝头吱喳作响,而集市里的村民早已熙熙攘攘,好不热闹,叫卖声,吆喝声,不绝于耳,给这个刚醒来的小城增添了额外的生机。

小城坐落在星罗帝国的东北部,名字叫做傲来城,是一座滨海小城,毗邻大海。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因为有着海洋资源的补给,小城的经济还算是景气。相比起内陆的城镇已经是算得上好了。而且似乎是因为总有渔夫打到带有丝丝魂力的鱼类,所以每年小城觉醒武魂的时候总是有六岁孩子伴随着武魂的觉醒从而滋生魂力。这也使这个小城有着自己的新鲜血液,并且在城中还专门设立了一所初级魂师学院。

而就在小城的角落,一个略显破败的屋子门口静静地坐着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儿有着一头黑色短发,身材比同龄的孩子要略微高一点,最引人瞩目的要数他那一双眼眸,大大的眼睛黑白分明,长长的睫毛连许多女孩子都有所不及。衣着虽然普通甚至稍显破旧,但与同龄孩子与众不同的安静气质还是很容易被人注意到的。

“哎,四年转眼就过去了”男孩感叹道。自己转眼已经来到斗罗大陆四年了,他是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敢上了穿越者大军,自己前世是一名孤儿,而穿越到这里竟然还是父母双亡,只有祖母一人把她拉扯长大。所以也对前世没什么太大的留恋。

他前世和今生名字出奇的一致,都叫做凌歌。斗罗大陆由于武魂的影响,尽管他今年才仅仅四岁但已有前世六七岁的大小。而且因为两世为人,灵魂力量十分强大,所以学习什么都远比同龄人要快很多。

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极其聪颖,在一岁多的时候就学会了斗罗大陆的语言,到是别说斗罗大陆的语言倒是和前世华夏国的语言十分相似。因此也是比较好学。到现在四岁早已经能够流畅地读书写字了。

这几年倒是通过书籍和向大人询问初步判断这应该是唐三成神的万年之后,专属于霍挂的绝世唐门时代。而自己竟然也处于星罗帝国的东北部,而且平时倒是也听城里的大人提到过白虎公爵戴浩的名字,就是不知道霍挂到底多大了,有没有可能让现在一无所有的自己抱大腿的可能。作为穿越者的自己必然是要看一看这位天命之子现在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会继承自己这一世父母谁的武魂,根据自己询问祖母的结果,自己的父母竟然都是一名魂师,虽然等级不高,先天也都只有三级魂力,一个武魂是一块类似于眼球状的珠子,一个是个小葫芦。两人也是获取第三魂环的时候惨死魂兽之下。

今天是凌歌来到这个世上四周年纪念日,如果再没有什么能够立足斗罗大陆的本钱,那他就要考虑抱天命之子霍雨浩的大腿了。

想想之前看的小说,穿越者必配的金手指他就一阵郁闷,心中牢骚。

就在此时,“凌歌吃饭了!”一道苍老的声音响起,凌歌听到祖母的叫声,也就不再郁闷,转身朝着屋子里走去。

进到屋里,凌歌看到比起以往要丰富不少的饭菜,说道:“奶奶,今天的菜好丰盛啊。”

“哈哈,那是自然,今天不是凌歌的生日吗,饭菜肯定要比以往丰盛啊。”祖母慈祥的说道。

祖孙两人高兴地吃过晚饭后,凌歌主动为祖母分担家务,收拾完碗筷,打扫了屋子就回到自己的房间了。

凌歌独自坐在床上,仔细思索起来。“就普遍性理论而言,我的武魂会继承我父母的一方,而我八成会有魂力觉醒,但是无论是武魂强度还是先天魂力等级应该都不会太高才是,在这个有着邪魂师出没以及随时面对日月大陆战争的绝世实在是太危险了。”思及此处,凌歌不禁眉头一皱。

虽然天命之子霍雨浩先天魂力才一级,可以说凌歌都有信心在先天魂力上比过霍雨浩。但是架不住人家机缘重重。是这个时代绝对的天命之子。像自己这么一个没有任何特殊之处的普通人是绝无可能比肩于他的。

“啊啊啊啊啊,好烦啊,为什么我什么都没有啊,这连一手好牌都没有让我怎么打啊。根本比不过啊。”

凌歌深知这个世界跟前世可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世界观。前世虽有贫富差距,但每一个普通人只要付出足够的努力基本都有改变命运的机会。但是这个世界可并非如此,普通人没有傲人的天赋,远超常人的机缘几乎不可能跨越阶级,改变命运。而这个时代大多数机缘都被天命之子霍雨浩所占据,像凌歌这样的普通人于乱世中自保更是难上加难。

“哎,难得穿越,难道我还要像上一世一样碌碌无为吗?”

“叮,系统到账……”

Ps:新书求收藏、求推荐、

read3();看小说,630book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电梯杀人事件

电梯杀人事件

一名外表出眾的少女,名为木子芳,她拥有令人称羡的工作与事业,可惜参加了一场好友的生日派对,遭人发现惨死电梯门外章回整理第一章死亡 | 第二章是谁第三章预谋 | ...

天血,三世情劫

天血,三世情劫

他是仙界至尊无伤无地门门主,思六界之众事,虑天下之苍生。唯得不得爱心中所爱之人,以传世之无情剑悄然殆尽。她是村落中走出的野丫头,误打误撞进了无伤无地。一心想要拜在他门下为徒,天赋异禀。剑得手中落,情释心间莫。天血重新出世,六界之躯无论谁得其那天血便坐拥主宰六界,复而引起六界轮回,天气覆灭。万物神灵化为妖,五界生灵寂灭为鬼。只有天血之躯的有情人将其杀死才能得以重现人间。三生三世,缘已成定,皆然喟之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小妖养成记

小妖养成记

小妖不吃人,小妖只有八个帅哥作血瓶。血瓶哥哥莫要怕,小妖未长成,不会非礼人。某血瓶说伤她既损我命。谁伤她,我伤谁全家!某血瓶怒吼你毁了本帝的一切!某血瓶的女友哭泣他和你同命相连!他和你同生共死!某血瓶郁闷要了我的命,怎能不要我的人?你太不负责了!...

陌上人间

陌上人间

简介这世上最深的一种伤,就是我喜欢你,而你却说与我无关。背景15年前的一起绑架杀人案,宁朗何浅父母双双身亡,宁朗亲眼目睹父母妹妹惨死,精神重创人格分裂。何浅则被父母世交抚养长大,世交死后寄住在宁朗姑姑家。15年后,宁朗姑姑一家被害车祸身亡,宁朗回国,继任宁氏集团查姑姑死因。与此同时,何浅竟然见到了自称宁朗弟弟的宁亦昂,一个与宁朗长相相同性格却截然相反的男人。故事,就是从宁朗回国开始的公告明日入V,3分千字。入第二十章开始倒V,入想花钱的亲可以在章节下留评,符合红包规定的我会送出红包,红包可以用来阅读当于免费。谢大家的支持,不强迫订阅伴至今已经不易,江湖再见,微笑书海。珍重。一陌上如遇,此间少年。宁亦昂何浅永远记得那个树下的少年,初见时那一抹惊艳。他以为他是那个霸道冷漠的宁朗,而他却只微笑着回宁亦昂。是的,宁亦昂。谢谢你教会我如何去爱,爱有很多种,而你,是最美的那一种。二宁朗很久没生气了。后背抵着墙,何浅被他隐隐的怒气吓到。终于,他开口,何浅。什什么?你说喜欢我。何浅惊得抬头看他。他却啪的一声将胳膊抵在她耳畔,幽深的眼睛眨也不眨,你明白于我而言喜欢是什么吗?恩?你依旧看着她,喜欢就是耳根却泛微红,爱。三办公室来了位不速之客,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宁朗,喝酒去。与他相识八年,宁朗早已司空见惯,头也不抬,理由。喝酒还需要理由?程清洋一屁股坐下,你这家教越来越严了哈。某人百忙之中终于扫了他一眼,家教?程清洋坏笑,对。宁朗点头,她最近是嫌我家教严了些。一句话推荐一个你是你,两个你也依然是你。男主人格分裂。霸道总裁暖男少年。女主身世悲催,寄人篱下。但自信开朗大方,勇往直前。本文慢热,剧情半正剧风稍虐,故事主线以爱情为主。陌上人间交流群1群1579575022群479689912。敲门砖宁朗,宁亦昂。欢的收一个哦。我的微薄,亲爱的戳戳吧公告陌上人间暂敲定为晚上12点之前更新,可在第二天看,不必熬夜等更哦。基本日更,详情会在微博通知封面笔名是我之后要改的笔名,现在的重名很多,以后微博也会更替。谢谢大家。看不见更新请记得把gt...

当我把反派培养成人美心善的君子后+番外

当我把反派培养成人美心善的君子后+番外

当我把反派培养成人美心善的君子后作者千棵树文案被扔来补洞的金竹,美滋滋的做着地主家的傻儿子~灭异族,毁世家,一统天下,最后又了无生趣,搅乱天下的重生大权臣反派,生无可恋的等死~地主家的傻儿子日行一善,带走可怜巴巴的权臣娃,苦口婆心,天天絮叨,请名师,教武技,目标1养成精通六艺的匪匪君子~目标2养成人美心善的潍城第一郎君~目标3...

隐婚盛宠:傅总的私宠娇妻

隐婚盛宠:傅总的私宠娇妻

总裁,夫人把陆小姐给打了!天凉了,让陆氏破产吧!总裁,老夫人要夫人离婚,夫人把老夫人气晕了!给老夫人送点药,有病就好好治。总裁,有人在网上向夫人表白!傅锦年眯眯眼,亲自上阵,注册ID,把他和洛然的甜蜜婚照发布到网上傅洛夫妇,正宫CP,每天发糖。微博被轰炸到崩溃的洛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