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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南蛮王(第1页)

作为一个在人类当中“神”一般存在的超级懒蛋,龙小宝在计谋韬略上与诸葛亮、庞统之辈相较,仍旧远远不及。七擒孟获,古今流传,脍炙人口;但龙小宝即便是开着“外挂”的穿越男,也不敢保证照着三国演义中孔明的奇谋良策大军压境便可以成功复制这一段传奇般的军事奇迹。

因此龙小宝在接到这个艰巨任务以后,本着“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的觉悟,暗自拟定了一个类似于“卧底”的计划。

自从在那个**,内心无比凄凉、沮丧、愤懑、悲哀的奇妙夜晚之后,龙小宝似乎成了诸天神佛最眷顾的宠儿!所以当他将这个大胆的计划付诸行动之后,老天爷极为慷慨的伸出援手,为他创造了许多有利的契机……[]

龙小宝率领三百飞虎军深入丛林后所遇到的第一个南蛮人便是孟获!

而孟获当时恰好处于危境之中,这便是第一个契机——龙小宝援手相救,孟获自然以恩人相待,这为接下来的计划实施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当龙小宝准备发挥一贯百试不爽的“忽悠神功”潜移默化,为年青的孟获改造思想的时候,那位一辈子无论在战场上冲锋陷阵,还是在床上肉搏大战,均是勇猛精进,“猛干”不休的老爷子突然嗝儿屁了!

这是第二个契机——老子翘了辫子,儿子便顺理成章继承父位,晋升为族长;军队的指挥权理所当然地落在了孟获手中。

龙小宝的出现似乎成了孟干老兄的催命符,丫的命格实在强横的令人发指……

年轻的族长威望浅薄,不免招来了外人的嫉妒和觊觎。董荼那与阿会喃的造反给了龙小宝第三个契机——匆忙上任的孟获不得不引兵平叛;于是在宝哥的帮助下,孟获一战奠定了自己在族人心中的地位,屁股算是坐稳了老爹留下的宝座。

此后,杨锋与祝融氏大军来犯,讨伐幕后指使叛乱的朵思大王,让孟获从被动防御逐步变成了主动进攻,且连战连捷;不仅树立起了巨大的信心,也成功点燃了孟获深藏的野心!

拿下银坑洞、三江城后,孟获掌握了南疆最重要的经济命脉,拥有了广袤的地盘和强大的实力。这个时候,偶然发现的“聚宝山”就成了第四个契机——无法估量的庞大财富,为龙小宝实施“蛮汉通商”创造了“得来全不费工夫”的雄厚资本。

这厮在商场厮混多年,深知“金钱万能”的巨大魔力!

不管你是什么肤色,什么种族,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都会甘心舍弃一切成见,忘掉几乎所有的仇怨——除了国仇家恨,亡国之辱!

我并不想侵略你们的国家土地;我只想和你们做生意。

这个不存在阴险恶毒意图的原则,令两个极度仇视的种族渐渐消除了心中的芥蒂,满怀欣喜的各取所需,结果大家都非常满意。

当刘备收到龙小宝遣使送回成都的第一笔雄厚的钱粮物资,明白了龙小宝的策略之后,毫不犹豫地便密令牂牁、越嶲、永昌、建宁四郡的太守暗中全力配合龙小宝。如此一来,来自蛮疆的客商越来越多,双方的贸易往来也愈发频繁……

木鹿大王不屑臣服于孟获,为龙小宝创造了第五个契机——他决定在两军阵前显示强大的异能,为自己打造一个绝非凡人的光辉形象。

蛮疆地处边陲,在三国时代还是极为原始落后;龙小宝充分利用了南蛮人笃信鬼神的心理,呼风唤雨,长啸慑敌,立马成了蛮人心中的“活神仙”!

最后在讨伐乌戈国,对战兀突骨时,这厮将装神弄鬼的本事发挥到了极致。趁热打铁,一战功成,无耻地欺骗了广大纯朴的蛮族勇士,以“转世神子”的神圣身份登上了南蛮至尊的宝座,彻底一统南疆,成为百万蛮人心中崇拜敬仰的王者,精神寄托的偶像!

至于那位全族被灭,一心报仇的老族长,在非常倒霉地被兀突骨一箭射死之后,当初发兵时的所谓誓言早已被宝哥抛到了九霄云外,直接无耻地承认那不过是自己放了个很响的屁……

诸多契机相加,随机应变的策略,龙小宝步步为营,不到一年的时间,便为诸葛亮平定南中,以绝后患的大计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刘备会大喜过望,诸葛亮会喜出望外,就连所有的南疆蛮族都会感谢上天将“神子”送到了他们的身边;欢欣鼓舞的坚信从此我蛮族部落会在伟大王者的领导下,安居乐业,丰衣足食!

然而,说到底,整件事中最大的获利者,只有龙小宝!

这个无利不起早的家伙,最终占尽了所有的便宜;即便是刘备、诸葛亮也万万不会料到,这货居然成了南疆唯一的王,等同于拥有了自己的独立王国,创建了无比牢靠的根据地!

这下子龙小宝更具备了别把老子惹毛了,否则直接炒老板鱿鱼的底气!

兀突骨的老爹很是义气,在得知自己这条苟延残喘,必死无疑的老命竟是“转世神子”以大神通从鬼门关口拉回来之后,极为爽快地一脚把孝顺儿子踢出了家门——小子,听清楚了!从今往后,“神子”就是你的主人;你就是“神子”最忠实的仆人!这辈子就跟在“神子”的身边,用你的生命去保护咱家的大恩人!

老头儿说到做到,不仅白送给宝哥一个当世最猛料的超级保镖,而且慷慨地将麾下最精锐的三万藤甲军也当做大礼包送了出去!并且在洞中为宝哥立起了牌位,早晚三炷香,那个虔诚劲儿恐怕玉皇大帝看见都得嫉妒不已。

龙小宝乐得腮帮子都快抽筋儿了!

三百飞虎军,三千黑甲军,再加上三万藤甲兵……后面还有数十万南蛮将士随时可以为自己舍弃生命,拼死力战,呀呀个呸的!小爷哪天心血来潮,直接自立为王,揭竿而起,一统天下也他娘的不是啥难事!

龙小宝yy得很是过瘾,好几天做梦都在偷笑。当然以这货惫懒的性子,丫也就只是过过干瘾;不到万不得已,就算汉献帝哭着喊着求他做皇帝,估计丫会直接翻个白眼,无比牛叉的回以三个大字——神经病!

木鹿大王尊称小宝为“仙师”;兀突骨忠心不二,称其为“主人”!宝哥实在顶不顺,只要这二位死心塌地的左右护法如此尊称,这厮的脑袋就胀得发疼,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龙小宝是威逼利诱,再三相劝,哥俩儿宁死不从,绝不改口,其心志当真坚若磐石。没法子,宝哥灵机一动,只好退而求其次,教二人以“老大”相称;说这个称谓既显尊贵,又显亲切。

在宝哥循循善诱的忽悠下,两位猛得一塌糊涂的牛人终于勉强答应下来,张口叫了一声“老大”,把龙小宝美得跟吃了天鹅肉的癞蛤蟆一样——苍天啊,大地呀,从小做黑社会大哥的梦想终于实现啦!

这孙子开始琢磨着是不是把麾下这三万三千三百人,直接命名为“洪兴”算球,也他娘的分几个堂口;等以后不打仗了,开几个赌场,成立个公司什么的,把这帮没仗打就闲得蛋疼的家伙派出去看场,看谁不顺眼直接灭之,那他娘的多拉风啊!

“阿骨,东城有个傻叉开了几家火锅店跟老子抢生意,你带五百个兄弟把丫的店砸了!顺便要个几万两误工劳工费,精神损失费什么滴!”

“阿木,xx的儿子在咱的赌场里输了十几万,仗着他老爹是主公家邻居的表哥的二舅妈的大姑姐的远房亲戚家养的那条狗的原主人,居然就他妈敢赖账不还!你带飞虎队的兄弟给他个终生难忘的教训。对了……别忘了把那条狗杀了,老子要炖汤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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