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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染邪病(第1页)

第二十一章染邪病

算一算,时间应该是前天早上,我喝完酒之后就晕了过去,村里那老头儿亲自上来探了探鼻息和心跳,发现人是真死过去了,那些村民立刻乱成了一锅粥,人人都怕担上人命官司,哪有人还有心思管我们。

唐克带着我们逃出来,一路沿着小路开到了没人烟的地方,油表已经亮了红灯,唐克准备开到大路上去找地方加油,这才发现带来的行李都留在那个贼婆娘的民宿里了。而他刚刚吃掉的,是车上最后一个面包,也就是说我们现在不仅身无分文,并且弹尽粮绝。

唐克从来不用手机,我的手机一点儿电都没有,思来想去,在科技如此发达的现在,我们没有现金、身份证、支付宝和wi-fi,居然找不到一个能拿到钱的办法。

我们在路边歇了一天,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唐克把我叫醒了,冲我挤眉弄眼道:“走,我带你出去溜一圈儿?”

“你特么是不嫌饿!”我有气无力,稍稍一动就满眼金星。

“别急啊,我带你出去找饭吃。”

车连锁都懒得锁,唐克带着我就下了车,我在地上走了两步,脚底下生疼,这才想起来我一只鞋没了,连忙招呼唐克道:“哎,你车里还有没有鞋了?”

唐克转头看了我一眼,到了这时候还不忘讥笑道:“你就这点儿战斗力?打架把鞋都打丢了?”

我有点儿怒了,“打架?你是不是傻?老年痴呆还是失忆症?我的鞋不是让你要走了吗!”

唐克一脸茫然,对于他在楼上半死不活时要走了我的鞋的事情完全没有印象,“我要走的?什么时候?”

我吞了口唾沫润润嗓子,不耐烦地给他复述那天的经过,唐克却一点儿都想不起来,等我说到我还给他拔下来三根头发的时候,唐克眼睛都直了,“你再说一遍?!”

他的反应吓了我一跳,支支吾吾道:“骗你是孙子,一只鞋,三根头发,我记得清清楚楚的。”

“你真给了?”

唐克有点儿急了,两只手抓着我的肩膀,力道大得我肩膀都快被他捏碎了,人也有点儿急,“你特么装什么糊涂,就是你自己要的!”

沉吟了半晌,唐克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道:“不是我。”

头顶烈日炎炎,烤得人心焦,树丛里还能听到虫鸣鸟叫,我俩就这么对视着,半天都说不出来话。

难道说唐克那天晕了,想不起来了?但是好像不至于,他总该能想起来自己要我的鞋是干嘛用的,我盯着他的眼睛,唐克说话经常不着四六,可他那表情怎么也不像逗我玩儿的样子。

“你真想不起来了?”我伸手去摸唐克的脑门儿,却被他给躲开了。

唐克严肃起来的样子还有点儿吓人,他直勾勾地看着我的眼睛,“告诉你,齐不闻,那不是我要的,我也不知道是谁要走的,但是肯定不是好事儿。”

我被唐克说得紧张起来,“放屁!那就是你的声音。”

唐克没有撒谎骗我的必要,但话说到这儿,我们俩又都找不出来一个解释,我也不知道是饿的还是紧张,就觉得心里发慌,深吸了口气道:“你估计能出什么事儿?”

大概停顿了几秒钟,唐克摇头,想了想道:“其实也没什么事儿,先找点儿东西吃再说。”

我看唐克的表情,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给我宽心,我俩在车里翻出来一双不知道是谁的鞋,随便给我套上,我就跟着他往前走。

这鞋的鞋码比我大两号,穿着乱晃,我们在林子里转了足有一个小时,我饿得浑身发软,才走到一条小路上,软磨硬泡地拦下了一辆拖拉机,搭车跟着进了个县城。

县城里正碰上赶集,卖什么的都有,唐克左瞧瞧右看看,一副不慌不忙的样子,我跟在后面有点儿心虚,“我说,你要想‘那个’,打声招呼,我先跑。”

见我比划了个拿东西的姿势,唐克不屑,“我是干那种偷鸡摸狗的事儿的人吗?咱凭的是本事吃饭!”

不等我揶揄他,唐克突然恢复一脸正色,将迎面走来的一个男人拦了下来。

男人看样子四五十岁,面色晦沉无精打采,身上的衣服倒是干干净净的,穿得还不错,手里还夹着个金利来的公文包,在这县城里,怎么看都是土豪配置了。

唐克突然出现,把男人吓了一跳,顿时有些不高兴道:“哎?干嘛呢?走路不看着点儿?”

唐克不说话,眼睛直盯着男人上下打量,看了半晌,意味深长地直砸吧嘴,手指头上上下下指着男人,啧啧有声道:“哎呀,大哥,您这个……最近是不是常觉得后腰酸疼?抬腿使不上劲儿,脚底板还发凉?”

男人一下不生气了,跟着唐克的话连连点头,看样子是被唐克都说到点子上了,“你是大夫?”

唐克没直接回答,而是凑到了那人耳朵旁边低声道:“半夜总觉得下面那玩意儿疼吧?跟针扎的一样?”

男人本来还将信将疑,听唐克这么说完,脑袋都快点到胸口了,“没错没错!天天半夜都疼醒!去医院也查不出来毛病!”

“这个嘛,”唐克颇有深意地笑着摇了摇头,“大夫肯定看不出来你这毛病。大哥,我这人嘴贱,今天多说一句,您这是碰上不干净的了。”

“不会吧,以前也没什么毛病,”男人满腹狐疑,“人应该没问题……”

我心中暗笑,没想到唐克还会给人看花柳病,一看这大哥也是爱玩的主儿,大保健的常客。

唐克一拍男人的肩膀说了句话,酷热的大夏天,他这话一开口,顿时让人感到阵阵寒意,那男人的脸色更是一下变得铁青。

唐克说,男人碰上的,可能不是人。

说完这话,唐克让男人自求多福,拉着我就往前走。唐克刚一转身,意味深长地冲着我挤着眼睛一笑,果不其然,我们刚走出去两步路,那男人就追了上来,不依不饶地把唐克给拦住了,哀求着让他把话说完。

“这事情一句两句也不好解释,这个嘛……”唐克说着,拍了拍肚子,装作心不在焉地到处看,眼睛却往街边的饭馆瞟,男人当下会意,让我们在路边等他一会儿。

我打量着唐克,“以前没发现你还有这本事啊?”

唐克没听出我话里鄙视的意思,反倒得意地咂着嘴道:“老爷子说过,我这人天生就是当神棍的材料!你看好了,神棍也不是你想当就能当的,这叫门手艺。”

原来我们刚到集市上时,唐克就在四下找人下手了,这找主顾也是门学问,首先这人身体肯定是有些毛病,其次就是得有钱,不然我们混什么来的?这最后嘛,这人最好有点儿见不得人的癖好,无论如何都好下手,主顾自己也不会四处声张,就比如这男人,一看他下巴发青、鼻头糟红、嘴角还有些痘痘,这就是常逛花柳巷子的,那事儿干多了,身体精气不足,从脸上就能体现出来。

趁着我和唐克闲聊的功夫,街对面有人按喇叭,男人从车窗里探头招呼我们上车,开车就带我们来到了一家饭店,装修虽然是陈旧了点儿,但看这规模,八成是县城里最好的饭店了。

跟着男人一进门儿,服务员们上来招呼,我们这才知道,原来这家酒店就是这男人开的,他带我们上了二楼的包厢,一桌酒菜很快就摆了上来。

唐克也不吃东西,倒是使眼色让我多吃点儿,他自己一杯接一杯倒啤酒,男人连忙给自己倒酒端着作陪,两三瓶啤酒下了肚,男人沉不住气了,焦急地追问道:“这位……大师,您刚刚那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什么不是人?”

“这得问您自己,”饭吃饱了,唐克说话也有底气了,冷眼看着男人道:“大哥,你最近是不是去什么寻花问柳的地方玩了点儿新鲜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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