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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离于爱》作者:青衫落拓简介:这个男人,我爱了十年之久。那些愿意承受的苦,大抵都不能算苦,甚至有几分甘之如饴。年轻的时候,我们要的是爱情,不计代价与得失。三十岁之后,尊严似乎变得更重要了一些。又或者是,时间也磨平了我的爱情。这样一想,多少有点苍凉。可是人生的种种无可奈何,我们都得习惯、接受。人生就算有机会重来一次,那些不该犯的错,我们多半还是会犯;那些不该爱的人,我们并不舍得不爱。唯一能安慰我们的是:犯过的错让我们成长,爱过的人让我们充实。没什么可后悔的。献词人生就算有机会重来一次,那些不该犯的错,我们多半还是会犯;那些不该爱的人,我们并不舍得不爱。唯一能安慰我们的是:犯过的错让我们成长,爱过的人让我们充实。是的,我可以装出什么都不在意的样子,可是生来缺乏这种坦然。其实在内心深处,我早就清楚地知道邻居们传来传去的故事有多荒诞不经。花这么多力气,骗自己这么久,都是徒劳。——何慈航_1我第一次见到许可,觉得她是一个长了标致面孔的傻子。不能怪我妄下判断,换个人听到我们之间的对话后,也会觉得她脑筋有问题。那是一月中旬某一天的上午,连日晴好得反常,气温虽然不算高,但阳光之下却是暖洋洋的。我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看书,我家狗来福趴在旁边睡觉。这实在是本乏味无聊的书,勉强看到一半,我终于不想再看了,把它丢到一边,看着天空发呆。虚掩的院门被推开,一个高挑的年轻女子走进来:“小妹妹,你好。”来福闻声只睁了一下眼睛,哼唧两声,换个姿势继续睡觉。这懒狗,我早知道指望它看家护院是妄想。“你好。”“能给我杯水喝吗?”她用那种兴致勃勃的搭讪腔调说,“我口渴死了。”街转角就是老王家开的小超市,饮料纯净水一应俱全,打扮得这么时尚来陌生人家里讨水喝实在说不过去。不过我还是起身进屋倒了一杯水拿出来给她。她坐下,双手捧着水杯,问我:“你的狗叫什么名字?”“来福。”来福是地道的中华田园犬,土黄的毛色,背上有几块被其他狗咬后留下的疤,一双无精打采的眼睛,长相没有任何讨喜的地方,我实在有点诧异她居然会对它产生兴趣。她笑了:“这名字好,记得我小时候最爱看的少女动画片《花仙子》,主人公小蓓就有一条叫来福的狗、一只叫咪咪的猫,都很可爱。”“没看过这动画片,不过本地有个说法,猫来穷,狗来富。捡它回来就顺手安了这名字给它。”“你家蜡梅开得好香,我在院子外面都闻到了。”墙角确实种着两株蜡梅,近日相继开放,暗香隐隐。“今年冬天不够冷,不然会更香一些。”“那边是什么树?”“桑树。”“树叶能养蚕的那种桑树吗?”我点头。“我小时候养蚕宝宝总是找不到桑叶。你家里就有桑树,根本不用发愁。”我讨厌所有肉乎乎的虫子,根本没养过蚕。不过我只是摇摇头。“我小时候住在北方,家里也有一个院子,里面种的是银杏树,很大一棵,到了秋天,树叶飘下来,让人真正有季节交替的感觉。”我一向讨厌秋冬之交的时节,桑树叶落得满院都是,扫之不尽;而且天气渐渐变冷,寒气逼人,实在让人愉快不起来。不过我也懒得扫她的兴,没有吭声。她再看向屋檐下种的花,又赞叹道:“这几盆茶花形态修剪得真好。”我但笑不语,她东张西望,有点演不下去的尴尬,举起杯子小口喝着水,然后问我:“就你一个人在家?”要不是她看上去这么美,手里挽的那个是我只在时尚杂志上看到过的黑色编织皮包,身上穿的是米白色羊绒短大衣、牛仔长裤、棕色齐踝靴,全套行头都写着低调的昂贵,搭讪起来又实在不算纯熟流利,我简直会认为她是个不长眼的人贩子,妄想在我身上捞一票。我笑眯眯回答:“是啊。”“你……那个,你家人呢?”我索性一派天真地回答:“我爸出门办事,过两天才能回来。爷爷还在睡午觉,没起来。”“你今年多大?”“十八岁。”“你应该在读书吧,怎么没去上学?”“我逃学了。”她被我的回答弄得怔住,我笑着摇头:“逗你玩呢,虽然我总在逃学翘课,不过现在是放假,我前天刚回家。”“哦。”我等着看她到底想干吗,没想到她接下来说的是:“我叫许可,你呢?”“何慈航。”“慈航,好名字,又悲悯又大气。”我笑:“连上我的姓氏就很讽刺了,苦海无边,何来慈航普度啊。”她再度怔住了。“你只喝了我一杯水而已,不用从我家的树一直夸到我的名字这么多礼。口还渴吗?”她摇头,将杯子放下:“我想租你家的房子住。”“你是旅游的吧,周家大塆再往北走,差不多七公里就到了,现在不是旺季,家庭小旅馆很好订。”“周家大塆的报道我看过,据说民俗民居保留得挺完整,有时间我会去参观。不过我是想住这里,你家。”“为什么?别跟我说你推门一看,桑树勾起你童年回忆;蜡梅开得正好,让你诗兴大发;我倒的那杯水救了你的命;我人看起来亲切得要命,你一下觉得宾至如归了。跟你说啊,我没那么好哄的。”她先是惊讶,随后倒平静下来,打开手里那只黑色编织皮包,拿出一个长钱夹,抽出一沓钱:“三千块,一个月,我一个人住,保证不给你添麻烦,行不行?”我像看外星生物一样看她,她作势又打开包:“不够我再加两千。”“够了够了,别拿了。”来福终于睡够了,爬了起来,抖抖身子,事不关己地走开。在我们这个没有任何旅游资源的小镇,像我家这样带院子的两层楼房月租绝对不会超过一千块,小旅店最低只要二十块钱一天。我没那么黑心继续加价,接过钱,再打量她。马上要过年了,她甚至根本没带行李,却说要在一个乏味的小镇租房住一个月之久。我确定她大概有点神经搭错线,真可惜了一副好皮囊。_2赵守恪在手机里大骂我有病:“她什么来历你都不知道,就让她住你家里?”“反正家里多的是空房间。”“让个陌生人住进你家,你疯了吗?”我笑:“我就想看看她到底想干吗。”“你真是无聊。”“是啊,无聊比好奇更有杀伤力。”“既然这么无聊,为什么不好好念书,第一学期就开始逃课,简直不明白你想干什么。”“念书更无聊。”“何慈航,你这人简直不可理喻。”他气得一下挂断了电话。我原谅他的暴躁。赵守恪是住我家对面的邻居,大我三岁,他父亲在他十二岁时意外去世,他妈妈洪姨独自把他带大。洪姨在镇上邮局工作,是一个有几分姿色的寡妇,早几年我觉得她对我爸多少有点意思,不过这点意思后来就那么无疾而终了。我们住得太近,我似乎一生下来就认识他,使劲回想,也想不起来他从什么时候起以我的半个监护人自居,管我比我爸严厉得多,在家的时候督促我按时上学认真学习准备高考,到省城去读大学了还要遥控指导我填报志愿。上个月我连续几天躺在宿舍里不去上课,不知道怎么传到他耳朵里了,他跑到学校来把我骂得狗血喷头,我的室友们听得全都不敢作声。等他走后,她们纷纷表示,他的腔调极似她们的父亲,而在用词尖刻方面则远远胜出。我以为他不会再理我了,前天他主动帮我拎行李去车站,冷冷地说:“你大概是不大适应省城的生活,这学期就算了,先回家好好休息,过完年以后不许再这么任性了,好好回来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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