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任寒,你没事吧?”
任雯见任清的脸色在一瞬间变得很难看,还以为他是身体不舒服,连忙扶住了他的身体。任清的身体忍不住的发抖,周围的汽车的鸣笛声也像是坠入了水中,沉闷地叫人心口发疼。
他就这么死了……
那原本炙热鲜活的生命此刻就躺在某个坟墓中再也难见天日。
这一认知让任清周身越发冰冷,右手狠狠地抓住了自己的手臂,任清试图用这种清晰的疼痛来提醒自己:他还活着。
任清从小就是个独立自主的人。
他的母亲在他还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父亲也一直没有再娶。任清的父亲是开货车的,小时候经常跑周边地区,一走就是一整天。
等任清大一些,家里的开销也大,仍请的父亲便开始跑长途,一星期中在家的时间屈指可数。
任清从小也特别喜欢唱歌。
初中的时候,他父亲有一个朋友是教小孩学吉他的,任清也就可以去免费听课。
不得不说,任清对于音乐有着无与伦比的天分。
可高中填报志愿的时候,由于音乐学院的费用都比较昂贵,任清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也就没有去上大学,而是报考了当地的职业技术学校。又因为当时厨师这个行业相对于来说比较好就业,他也报了相关的专业。
后来他也曾去酒吧当歌手,一晚上通常都要唱十几首歌,也就认识了一些朋友。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任清开始试着写歌,并参加一些小型唱歌类选秀比赛。后来他无意间被江氏的常务经理李元发现,李元见他一个新人为人谦卑,长得也挺好,两也挺会来事儿,便让他在一个电视剧中饰演一个小小的也算是露脸的龙套。
那次任清表现也确实不错,嘴巴也甜,所以之后一有这种来钱比较快的活儿李元就能叫着他。
一切本来都开始步入正轨,可是他的父亲却在那时被查出了癌症,任清把爷俩唯一的房子卖掉之后,又借了不少钱,这才支付了父亲的手术费。
后来他去参加一个比较有名气歌唱类选秀,却差点因为黑幕差点跟第一名打起来,因为他真的很需要那笔钱,而且第一名本来就该是他的。
也是那天晚上,他遇到了沈则群。
其实之前他就见过沈则群,当时沈则群是一部电影的投资方,他正巧在里面饰演一个小角色。那时他哪里够得上跟沈则群搭话,只得远远地仰望着,仰望着当时被称为商业天才的沈则群。
可是巧合的是,沈氏集团就是那次音乐选秀的赞助商,是他拉住了快要出手的任清,又在听说了他的事情之后将他的父亲接到了最好的医院治疗。
可当时他的父亲已经是癌症晚期,没过几个月就去世了。后来沈则群还帮他父亲买了一块公墓,说他有音乐天分,让他不要放弃。
任清当即给沈则群打了欠条,他总共欠了沈则群一百二十万。当时任清也不过才22岁,他根本无力偿还这笔钱。
他本来想要应聘酒店厨师,可沈则群却鼓励了他,说他很适合唱歌,说他在音乐上的天分有目共睹。
后来,他通过面试顺利的签下了江氏传媒,成了一名真正的艺人。
他还记得自己那天买了一瓶香槟酒高兴地去找沈则群庆祝。
那天的夜色很美,柔和月色将沈则群的轮廓刻画的更加深邃,让人远远看着就忍不住一阵心悸。
许是当晚他喝得多了一些,沈则群的眼神也太温柔了一些……
任清当晚就跟沈则群发生了关系。
任清当然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可他喜欢沈则群,他心甘情愿。
他本来以为沈则群也只是因为多喝了一些两人才会发生关系,可是之后沈则群总会时不时地来公司看他。
他便以为沈则群也是有一些喜欢他的。
后来跟沈则群在一起的一年中,任清努力的唱歌接影视,终于赶在一年后沈则群生日的时候存够了那些欠款,想要堂堂正正地当着沈则群的面跟他告白。
可当晚,沈则群却委婉的拒绝了他,任清也就再没提过。
他只想着变得的更加的优秀,得到沈则群的认可,虽然他很清楚当时沈则群只把他当做情-人。
结果在第二年的时候,他就亲眼撞见沈则群跟林立一起。
当他看见沈则群那个所谓的初恋的时候,当他看到林立与他相似的那张脸的时候。
任清突然就明白了一切。
任清没有吵也没有闹,他的自尊不允许。
离开那个酒店之后他就关了机,他实在无法面对沈则群,便是躲了近一个星期。
终于,任清在反复的沉醉中看透了一切,他回到了他与沈则群一同生活过的那栋房子,可就在那天,他出了事故。
其实现在想想,当时沈则群怎么可能无缘无故的帮助他这种名不见经传,长相也不是惊为天人新秀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文将于10月30日(23章)入v,届时连更三章!(作者摸爬滚打求收藏)(发出尖锐的爆鸣声)(阴暗地爬行)文案厄里那斯以为自己已经可以消散了。但他又在异世降生了,以人类的身份。这一世他叫虎杖悠雨,有了...
年青的成王不明白,明明刚救了这个女子,她为什么反手就要杀了自己?!看来贵妃娘娘说的对,长得好看的女人,心肠都恶毒。然后他发现,这女子不仅害他,还要害她祖母三婶姑母大姐二姐,连她四叔的姨娘都不肯放过。简直是太恶毒了!太恶毒了。。。唉,看来,只有自己...
我有一杆笔,可书文章,可画山川大河。 也可上伐昏君乱臣,还可落笔九泉,鬼神惧。 无德而取厚利,必有奇祸善心善行而受磨难,必有后福,谨记。...
小说简介叶罗丽,我靠学习改命作者真真实实的金瑶简介源名文茜的卷王之路别名叶罗丽,我靠学习改命标签动漫衍生系统二次元同人主角文茜金离瞳大概是文茜得到了学习系统变得更好,还有一个重生的金王子的故事吧黑叶罗丽战士作者磕金茜,铁茜,所以CP大概也是他们,说大概是因为朋友老说我的爱情像友情,看情况吧。第八季看完就跑路了,后面没看。...
预收穿成反派早死的白月光六零求收藏本文文案如下(本文已肥,日更九千)对于如意村里的白桃桃,大家除了羡慕嫉妒恨以外也没啥好说的了明明是个傻子,却偏偏好看的像个仙女!村里的后生都爱她!被全家人给宠得差点儿连路都不会走了。海归高富帅就是喜欢她,非她不娶!当事人白桃姬却烦得不行她堂堂媚宗圣女居然渡劫失败,被雷劈死,魂穿到一个傻子身上?这鬼地方灵气瘠薄又穷得连口饱饭都吃不上!幸好家里人怜惜这个不知饥暖连话都说不清的小傻子,合力把她供养得粉白娇嫩,不想竟招来了无数垂涎与觊觎这时一个扛着笨重铁犁穿着白衬衣的英挺男知青从她面前走过,白桃姬瞪圆了一双水汪汪的杏眼这人身上富含灵气,能治好她的痴傻症!她追上去扯住男知青的衣角,深呼吸一口美妙香幽的浓郁灵气,娇滴滴开口说话铁铁匠哥哥好好吃!知青宋秩???明明是眼前这个白嫩水灵得像蜜桃似的小美人看起来更好吃才对吧?后来,村里人就更嫉妒白桃桃了她变聪明变得更美了!想害她的害过她的人全都惨兮兮的。宋秩出息了,白桃桃和她全家都出息了。二十年后宋秩成为家喻户晓的科学家,甚至还被编录到课本里,被赞誉为杰出人物。四十年后宋秩在电视节目上说多亏了我的夫人,否则我不会有今天的成就,今天我所有的殊荣当属于她。后来,据探亲回来的村里人讲宋秩每天晚上要烧水给白桃桃泡脚,不但认认真真的给她搓脚丫子细心的用毛巾擦干,还要亲手为她涂上香香的润肤乳。最后,他还会挑出一瓶鲜艳好看的指甲油,耐心的替她涂好脚指甲男主版文案留校任教名额被占,被迫下乡劳动回城通知又被顶替的宋秩永远都记得,在他最落魄的那个夜晚,白桃桃冒雨撑伞寻了他一夜,她浑身湿透面色苍白,颤着泣音问他你不要桃桃了吗?宋秩顿时红了眼眶,所有人都背叛了他,只有这个小傻子始终对他不离不弃。他挣扎着从泥泞地爬向云端,发誓要带着她走上万众瞩目的人生巅峰!宋秩拿起小本本记录接下来要做的事1)娶白桃桃为妻,好好照顾她一辈子!2)带上桃桃,和她一起追逐爱国强国梦!3)爱国爱家爱桃桃爱人民爱他的事业。只想咸鱼躺的白桃美人vs凭实力宠妻的满级大佬我的预收,求收藏穿成反派早死的白月光六零,文案如下别栀栀穿成年代文里同名同姓的炮灰,她是大反派黎念之的白月光,年纪轻轻死在女主手里。别栀栀一死,黎念之疯了。他疯狂报复女主,尽职尽责地为男女主的感情和事业创造重重阻碍,直到男女主修成正果,他才念着别栀栀的名字悲惨死去。别栀栀穿来的时候,第二天就是她的死期!吓得她赶紧申请下乡,远离男女主保平安。别栀栀被分配到海岛上去搞建设,条件很艰苦,新调来的高冷帅军官黎恕好像老跟她过不去,但在关键时刻又总是护着她别栀栀渐渐习惯了海岛的生活,当男女主忍饥捱饿在城里分吃半个生红薯的时候,别栀栀和知青们在海岛上吃海鲜吃到撑,当男女主为了分房而假结婚的时候,别栀栀和知青们努力造好小木屋,养猪养鱼养鸡鸭鹅。衣食住行等物资越来越丰富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什么男主女主大反派,统统滚远点!咱穿得暖吃得饱,好好建设国家不好吗?栀栀也有烦心事,她太美貌,知青村民驻地军人纷纷向她表白,别栀栀很有礼貌地拿反派出来当挡箭牌此生此世我只有黎念之一个爱人,可惜他死得早说罢,她红了眼圈淌清泪两行。人人赞她痴心情深,忠贞不渝。直到有一天,她的死对头高冷帅军官黎恕来找她听说我死了?别栀栀???黎恕一笑你想起来小时候我俩的娃娃亲了?想起来念之是我的字了?别栀栀!!!别栀栀眼泪汪汪地被黎恕给押着,去民政局领了小红本本回来,从此,她就被他宠上了天。另外推荐我的同类型完结文与科研大佬形婚以后九零重生八零貌美如花重生之网红军嫂重生之小媳妇的幸福生活重生之沈慈日记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