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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对疼痛的忍耐限度有多大?
科学家说的话不足为信,因为科学家判定的人体极限总是不断的被新纪录打破,让他们灰头土脸。他们曾说疼痛分为十二正级和一个特别等级,十二正级从被蚊子叮到被各种残暴的刑讯不等,女人分娩时的疼痛是第九级。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第十三级,是指部分体质特殊,更容易感受疼痛的人在遭受到十二级疼痛时,会感受到更加剧烈的十三级疼痛。
但这就是对的吗?
另外一个科学家告诉我们,男性****被重击时的疼痛,是女性分娩时疼痛的数倍,重击过多甚至会活活疼死。光明神在上,至少生孩子不会疼死。
年轻的小偷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到底能承受多少级的疼痛,不过在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已经扛不住了。这群兄弟会(胡特的帮派)的人根本就没有人性,他被带入到这个房间里之后,那些心理扭曲的壮汉就用两个用来吊挂猪肉和牛肉的钩子,从他的锁骨下穿过,将他吊了起来。他们用铁荆棘做成的鞭子抽打他的身体,逼他吃人类的排泄物,用刀子割了他不少肉,更用一根带着毛刺的木头,捅进了他的直肠里。
而这一切的原因,就是为了那百万金币的地契。
和这些人的确不能讲道理,因为在他们的眼睛里,利益比道理可爱的多。
当那个壮汉一拳头揌在了年轻小偷的裆下时,他昏死过去。接着又被烙铁烫醒,然后他做了一个很聪明的决定——编谎话。
智慧动物从根性上来讲,都属于利己动物,所做的一切决定和判断,都是为了自身利益。这些决定、选择、需求在智商的加成和加工下,会变成有选择的决定,不那么容易被人发现本质,除非是被逼到了绝境。
口供很快就火热出炉了,从来没有保密意识的帮派也不可能突然间就觉醒了某种政治思想,筛子一样的组织很快就让这些消息通过有技术的女人,或是在酒桌上成为了别人的秘密,然后以最快的速度传遍全城。
另外几个参与到这件事情里面的小偷顿时吓的躲藏了起来,作为一个本地人,一个遭人嫉恨的小偷,他们肯定有所谓的“狡兔三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被人找到的。
奥尔特伦堡并不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城市,这里充满了冷漠,但这几天,整个城市的热情都被调动了起来,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新来的男爵雷恩的马车被偷了,与马车一同丢失的还有价值百万金币的地契。在胡特和一众大佬的暴怒中,所有人都被派了出去,寻找那几个私藏了地契的同谋。
小麦是一种农作物,也是人们最常接触到的食物原料,同时也是一个人的名字。
除了贵族之外,平民不允许拥有姓氏,姓氏是贵族阶级专有的特权,所以很多平民生了孩子之后都会随便取一个名字,不要求好听,只要求辨识度高。奥尔特伦堡中有两个叫做小麦的人,一个已经六十多岁,没几天好活了。还有一个才十九岁,但他是一个小偷。
小麦躲藏在靠近城墙的一处荒废民居的地窖里,这里是他和自己弟弟大麦的秘密基地。两人在地窖中挖了一条地道,直接通到街道对面家中的地窖里。以前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需要躲藏,小麦或是大麦这对相依为命的兄弟就会躲在这里,由另外一个人负责送来吃喝等日用品。这次,小麦就躲在这里。
“哥,你真的没拿那些东西吗?”,大麦为小麦的杯子中倒满了二十个铜币一杯的玉米朗姆酒,主要的原料是玉米和甜菜,蒸馏后大概有三十五度左右,是很廉价的酒水,销量非常高。
小麦待杯子中的酒水倒满,仰头举杯,一饮而尽,接着重重的将木头镂空的杯子狠狠的落在小桌子上,随之长长叹了一口气。一股子带着淡淡胃酸和臭味的酒气从他嘴里呵了出来,大麦倒是习以为常,他又满上了一杯。
“别提了,我真的没看见过什么地契和存款证明,要是真有那东西我还会留在这里?早就跑去帝都享福了。”,他用手抓了一块烤肉,塞进嘴里用力的咀嚼,似乎是想把这几日的晦气通过撕咬的方式发泄出来,他用油乎乎的手点了点桌子,发出梆梆的声音,“我真是要被害死了,莱斯老大要抓我,胡特也要抓我,连阿尔玛那个贱人都要抓我。现在奥尔特伦堡里但凡有点能耐的人都在找我,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孽?”
大麦笑了笑,举杯邀酒,兄弟二人碰了一下杯子,又是一口饮尽,借酒消愁。
大麦问道若有所思的问道:“地契和存款不说了,那零钱是不是真的?”
小麦一愣,大脑在酒精的作用下已经开始变得僵硬,思想也成了女司机,一路油门踩到底,他僵硬的点点头,“是,有一点金币,但是不多,只有二十个不到。”
大麦眼中闪过一缕精芒,若有所指的追问道:“你们怎么分的?他们不会占了你的便宜吧?”
小麦一拍大腿,脸红脖子粗,额头上的青筋都起来了,“怎么可能?我小麦是什么人?他们敢!”,说着嘚吧嘚吧嘴,“我分了五个金币,其余的他们都分了。”
五个金币,换成银币差不多有五百五十个到六百个,我的光明神啊,这是多大的一笔款子!大麦自己并没有喝多少酒,依旧感觉到一股热气直冲头顶,整个人都变得晕乎乎的。他口干舌燥的自己喝了一杯酒,问道:“金币藏哪去了?哥哥,你实在太不仗义了,也不知道分我一点!”
小麦嘿嘿一笑,低声道:“我藏起来了,你以为我傻么?万一有人要黑吃黑,金币装在身上只会死的更快!再等等,等过段时间风平浪静之后取出来,咱们兄弟过一个肥年。”
接下来不管大麦怎么问,怎么要求,小麦都不再吐露有关这件事的细节,一个劲的吃菜喝酒,最终醉倒在一边。
大麦看着醉倒的小麦,眼中复杂的神色来回流转,过了许久,他咬了咬牙关,硌的自己腮帮子都疼。他掀开衣服,掏出系在腰上的一节长绳,朝着小麦走去。
不要怪我,哪怕你只分我一个,我也当你是我兄弟。现在你不仅想要私吞那百万金币的东西,连一个金币都不愿意分给我。是你,是你先不把我当亲人,那就不要怪我了。
小麦从沉醉中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身处城中一处酒馆的地窖里。这里被改成了私牢一样的存在,十来个铁笼子里装着几个人,这里的环境十分恶劣,到处都是充满了臭味的臭水,老鼠也到处都是。
小麦一个惊醒之后,就反应了过来,这里是莱斯老爹的地盘,他用力晃着铁笼子上的铁条,大声的咆哮着。
“你们把我弟弟怎么样了?我发誓,你们要是伤害了他,我就算变成亡灵都不会放过你们!”
……
莱斯看着匆匆而来的胡特,脸都气歪了。也不知道哪个混账居然走漏了消息,居然把这个家伙引来了。
逃走的几个小偷中已经有三人被找到,作为这座城市小偷的首领,莱斯也不是吃素的。如果是其他事情要找什么人,他可能不太在行,但是在这座城市中找几个小偷,那他可是祖宗。
说实话,如果不是忌惮胡特手中兄弟会的势力,莱斯都有取而代之的心思,唯一的缺憾就是手底下的小偷偷东西在行,打打杀杀就不行了。
这次闹出的事情很大,同时大家也都明白,不管是谁拿到了那张地契,一瞬间就会改变自己的命运。一百万金币,还是帝都金环区的庄园,足以通过向皇室捐献的方式获得一个爵位,哪怕是最低等的勋爵,那也是贵族,远远的高于平民,对平民有着予取予夺的生杀大权。
平分,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大家都明白,最终找到了东西之后,还要做过一场才行。
现在,大家还保持着一个相对平稳的局面。
“不请自来,莱斯老爹不会怪罪我吧?”,胡特笑眯眯的,脸上的疤痕一抖一抖,让莱斯心头一跳一跳。
莱斯连连摆手,“怎么会呢?平时想请胡特老大来,都请不来,今日胡特老大你能来这里,真是蓬荜生辉,我应该高兴才是。”,这话看似没什么问题,其实小小的刺了一下胡特。平时请你请不来,那是因为没有什么利益纠葛,今天不请自来,完全是看在钱的面子上,真******不要脸。
被人刺了一句的胡特脸色都没变,走了几步走到莱斯身边,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微微用力,笑的眯成了一条缝的眼睛盯着莱斯,“那就叨扰了,我听说你抓住几个人?不知道审了没有。”
感受到胳膊上火辣辣的疼,莱斯心中有气,可望到胡特冰冷的眼神,一瞬间这气就消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的背都驼了一些。他露出了有些无奈的笑容,“就等胡特老大你来呢,来,请……”
胡特放开了抓住莱斯的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双手一背,朝着酒馆后院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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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朋友强拉硬拽出去喝酒,刚刚到家,差一章明天补上,万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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