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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走后日常(第1页)

江景怀走后,田桑桑和叶玢怡之间就很少说话了。不是田桑桑不想讨好婆婆,而是叶玢怡的表情总是很冷淡。经历过前几回的事情,田桑桑大概也是感受到婆婆对她的不喜。她是个要强的,既然别人没有好脸色,她也不想拿热脸去贴她的冷屁股。

同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每每见面总是挺尴尬,田桑桑觉得自己就是贾府中的林黛玉,这里就不是自己的家,她在这里像个外人。好在有孟书言在中间充当纽带,不然她连在家里待的理由都没有。

叶玢怡和江父是有工作的人,孟书言也被叶玢怡送去和大伯家的孙子一起,学习课外的才艺。虽然他才四岁,可是叶玢怡希望把孙子培养成全能的,多才多艺的。孟书言想学,田桑桑也没办法阻止。

这样一来,家里只剩下田桑桑清闲了。人一闲下来,总是空虚,还喜欢想东想西。就比如晚上躺在床上,整个人犹如天上的一弯月亮,好孤独好清冷。这时候她就想念江景怀的怀抱了。

清闲之中,田桑桑意识到了一个商机。之前,她的颜氏只在东海省售卖,偶尔也能接到隔壁东圳市的订单,其他地方的她暂时没打算涉及。可是,看到江佳丽她们也用一品香居的东西后,她想她也可以在京城这边发展了,必须找个在京城的销路才行。

叶玢怡每每看她的那种高高在上的眼神刺激到了她,她得证明自己不是江家的寄生虫,并不是靠着江家,也并不是总吃江家的大米。

这日中午,孟书言上完课回来。小家伙最近意气风发,越发衬得精致漂亮,闪闪惹人爱。

桌上的饭菜很丰富,最耀眼的是那道烧得鲜艳欲滴的红烧肉。

“来,言言,多吃点。”

“言言,吃红烧肉。”

两双筷子同时伸进孟书言的小碗里,两块红烧肉碰在了一起。

田桑桑愣了愣,和叶玢怡对视了一眼。

两人默默收回筷子。

田桑桑无奈,她是真的没想到婆婆也会给儿子夹红烧肉,这下撞筷子了吧。她悄悄瞥了下此时呆呆的儿子,只希望他先吃右边的那块肉,那是婆婆夹的,好歹给婆婆个面子。

叶玢怡眼神关切地看着自己孙子,实则想要看孙子会先吃哪块。

江父静静地吃了口饭,又闻到了一股硝烟味,当然这硝烟味是从他媳妇叶玢怡身上散发出来的。他想着要不要自己也夹块肉给孙子,这样他就不会夹在中间两面为难了。

孟书言黑亮的眼睛盯着碗里的红烧肉,把它们绞在一起,嗷呜一下把两块肉一起吃进嘴里,鼓着腮帮子很可爱地嚼了嚼:“好吃……谢谢。”

敏感如孟书言,也是发现了奶奶和妈妈之间的不寻常,所以两人同时给他夹肉,他只能两块一起吃了,同时的不分顺序。直觉告诉他这样做是对的。

田桑桑松了口气,又见他咬得艰难,伸手要帮他顺顺。

叶玢怡却是先一步动作,她轻轻抚了抚孟书言的背:“言言,喝口汤。下回不能一次性吃这么多,当心给噎着。”舀了汤爱怜地看着,又心下怨田桑桑好好的学她夹什么肉。这下孙子都被她给折腾得可怜兮兮。

**

周日,田桑桑将京城到处逛了逛。

这时候的京城,天子脚下,处处透着新气息,也挺时髦的。

回到家里时,客厅里传来阵阵笑声。她不由得竖起耳朵,这是来客人了?

而且这笑声,咋这么耳熟呢?

她踏进客厅,看见穿着白色高领毛衣青色外套的华珺笑吟吟地和叶玢怡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在她的印象中,叶玢怡是很少笑的,只有面对亲人时才会笑。这般温和地对一个外人笑倒是第一次见到。

“伯母,没事儿,这书您拿去看吧。我那同事她看不懂,还打算把书丢掉,真是可惜了。可见这东西,只有放在适当的人那儿,才能发挥她的功效。我知道您喜欢这种古时的文集,特意拿来给您的。”

“阿珺,谢谢你了。”叶玢怡看着手里的书爱不释手,翻了翻:“改天我也去谢谢你同事。我估摸着这书的年份,是清末的,保存得太好了!”

田桑桑留了个心眼,婆婆教历史的,喜欢古书不稀奇。她也不好绕过两人直接走过去,只能站着打了个招呼:“妈。”

“桑桑你回来了啊。”叶玢怡冷淡地看了她一眼,哪有刚才对华珺的态度,“这是华珺,景怀以前的同学。你去倒杯茶,招待招待客人。”

“我们见过面了的。”华珺冲田桑桑笑了笑,“麻烦你了啊,田小姐。”

这不说还好,一说叶玢怡的脸色更不好了。她当然知道华珺说的见过面是什么,无疑再一次提醒田桑桑曾经害得她儿子降两级的事情。听说那是因为她半夜跑出去和别的男人勾搭!

田桑桑淡淡点头,去倒了热水。客厅里摆着一套上好的褐色紫砂茶具,江父喜欢喝茶,所以这茶具被养得很好,润色极为深沉。边上放着普洱,田桑桑低垂着眼眸,先将茶壶和茶杯都用热水淋了一遍,再将茶叶过了一遍,才开始泡茶。

她前世是喜欢喝茶的,但更多的时候嫌喝茶太麻烦,她就喝花茶。自己买来玻璃制的茶具,泡花茶,简单又方便。但这泡茶的手艺她也没忘。所以此番做起来动作优雅,行云流水,加上那一身专注恬静的气质,惹得叶玢怡有一瞬间都以为她这儿媳妇是上得了台面的。

她坐着,给她们两人都倒了杯茶。普洱的茶香荡漾开来。

叶玢怡和华珺在聊历史,聊到了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华珺说自己最近研究了胡笳十八拍的曲子,已经会用古筝弹了。田桑桑也是极为喜欢历史的,当初她做为一个业余网络写手,很想写历史的小说。可是现实又太残酷,她父亲的病需要钱来治,写历史真的很费劲。一来脑细胞死太多,二来翻各种各样的史书要花不少时间。她又是个追求完美的人,一旦要写就必须在史实的基础上创作,不喜欢脱离历史漏洞百出,毁了自己心爱的历史和历史人物,所以她有心无力。

也是后来她才发现,逐清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自己要有个那个本事不说,还得不缺乏金钱。当人被金钱给拖累着,也只能随波逐流了。所以人为什么要努力呢?就是为了具备资本,不让世界改变我们啊。有时间的时候,能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不然就成了奢侈。就像高晓松老师说的,“诗与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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