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奉盘,是一个在万富谷生活了近千年的穷鬼,他也是这里最有发言权的,只不过此人很难相处,他喜欢钻研一些特别奇怪的药水。
老人带着顾秋他们三个来到的封盘的家中,刚走到门口,老头再次嘱咐:“记住,进去以后千万不要乱说话,这个封盘性格古怪,稍有一句不中听的话,就会赶你们走,你们可就真的出不去这林子了。”
顾秋像个听话的孩子,点头答应。
“奉盘啊,是我,有事儿找你,能进去说话吗?”老人谨慎的在外面询问。
“哦?是张老哥啊?有话在外面说吧,不要进来。”屋里传来了一个声音。
顾秋心想,这家伙可真没礼貌,有客人到访,都不让进门吗?
“咱这穷地方来了三位客人,走迷了路,想寻求你帮忙,怎么能出去啊?”
突然,一个长相其丑无比的男人伸出了头,年龄和老大爷差不多,但动作十分敏捷。
他从窗户缝伸出了个脑袋,仔细打量着顾秋他们三个,然后赶紧把门打开,像做了贼一样:“快进来,快进来!”
几人来到屋内,奉盘赶紧把门关上。
果然,这破旧的小屋里,就像一个实验室一样,到处都是瓶瓶罐罐和各种做实验用的管子,试管里不知道是什么液体还在不停的“咕嘟咕嘟”冒着气泡,散发着一种难闻的气味儿。
奉盘搓着双手,像是看见了怪物一样的看着顾秋他们三个,首先就是顾秋,奉盘过来捏了捏顾秋的脸,又捏了捏他的身体和胳膊。
顾秋很是厌恶的甩开了他:“大男人的,摸什么摸!”
马宁儿偷偷拽了拽顾秋的衣角:“顾大哥,别乱说话。”
顾秋只能忍着心中的怒火,任奉盘像把玩一样的打量自己。
“不错,不错,好久没看见活人了,你小子挺有本事啊,居然闯到万富谷来了,我看见了,你是陀罗星转世,而且还杀了惠阳老祖和明花一指,确实厉害。”
顾秋有些疑惑:“你看见了?你当时在场?”
“呵呵,我怎么可能在场,我又出不了这林子,你看!”
奉盘指着放在桌子上的一瓶红色药水:“这是我研制的,喝了它,能看见方圆五百里的任何地方,这可是我的宝贝!”
奉盘如获至宝一样的捧着那瓶难闻的药水:“对了,你们想去找宗布将是吧?这个我有办法,走出万富谷我是没有办法,但继续向前走,我倒是知道怎么办。”
顾秋几人一听大喜:“我们本来就没打算回去,我们来就是为了见宗布将的,您就帮帮我们吧!”
奉盘脸色突变:“快说!你们找宗布将的目的是什么?可一定不能撒谎啊,不然我也跟着你们掉脑袋!”
顾秋脱口而出:“我是为了帮助鬼木家族......”
“养尸姐妹花?哈哈,你们要倒霉了,要倒大霉了,居然和他们混到了一起,还敢去见宗布将,知不知道,哪怕是提起他们的名字,宗布将都会把你钉在孽畜石柱上,要知道,他们姐姐妹二人当年可是被驱逐出了鬼部的人,他们是鬼部的败类,是鬼部的叛徒。”
马宁儿追问着:“他们到底做了什么,让四大鬼部这么不待见。”
奉盘又拿出了一瓶奇怪的药水,打开盖子,奇臭无比,简直就不是人能忍受的。
然后凑到顾秋面前:“喝了它,喝了它你就都知道了,这瓶叫穿越水,你能看见当年发生的一切。”
顾秋马上躲到邢二身后:“开什么玩笑,你拿着这瓶不知道放了多少年的过期药水,让我喝了它?你就不能讲给我们听吗?”
“要么喝了它,要么你们就请回吧!”
顾秋发现这个叫奉盘的老头就是个怪老头,性格古怪,反复无常。
马宁儿捏着鼻子,将药水递给顾秋:“顾大哥,要不然你尝尝看?”
“你可真是我亲妹子!”
说完,顾秋拿起药瓶,一饮而下,那滋味别提有多酸爽,让他这辈子都忘不了,就好像臭豆腐炒榴莲一样,他差点儿就吐出来了。
此时,他感觉眼前像看电影一样,有很多画面在闪过。
原来,早在几百年前,鬼木家族就是宗布将的重要一员,即使鬼部各个种族纷争,他们的地位却从来没有动摇过,鬼木家族只听从一人的号令,那就是宗布首领羿。
羿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生前他曾经除万害,上射十日、下诛妖孽,死后所化的宗布神自然也是凶猛异常,家家户户都在禳除灾害的祭祀上祭祀祂,祈求全家不受鬼邪的侵害。
死后,他变为了宗布神,又叫鬼祖,他是一个极其正义的人,眼里看不得任何鬼怪妖孽作乱。
羿最器重的就是鬼木家族,曾经的鬼木家族是他的得力助手,而且十分忠诚,可是后来,鬼木见中,也就是养尸姐妹花的爷爷,私下修炼了一套方术,名为精变食骨术,也就是定期要吃掉一些尸骨来强化自己的内力。
这件事儿可以说是大逆不道甚至是有背伦理的行为。
一次不小心,鬼木见中在寻找尸骨准备进食的时候,被羿发现了。
精变食骨术是恶鬼的方术,羿最忌讳的就是与恶鬼打交道,因此他将鬼木见中押入炼狱府,但保留了鬼木家族的其他人宗布将的坛位。
而鬼木见中的后人却因这件事与羿结仇,暗中修炼恶鬼方术,包括后来的养尸术。
鬼木家族一直想着如何抢夺羿的鬼祖位置,可是他们完全低估了宗布神的实力,本以为可以造反,没想到却赔了夫人又折兵。
羿将鬼木家族逐出了四大鬼部,并且取消了鬼木家族的坛位。
顾秋看着眼前的一幕幕,这才知道,原来鬼木家族真正被驱逐出去的原因,是他们自己造成的,顾秋陷入了沉思。
马宁儿问着他:“顾大哥,你都看到什么了?”
顾秋半天没说话:“我在想,我们还要不要继续走下去,如果真的是我看到这样,我想,鬼祖羿是不会帮助我们的。”
马宁儿:“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们回去找鬼木丈吧。”看小说,630book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南方和北方作者僖瓜团子文案李晋东貌似豪爽大方堪比北方男人,其实谨慎小心,总是裹足不前。孔扬温文尔雅体贴细致是典型南方男人,但一旦爆发,就不会回头。他们七岁认识,一起长大,二十九岁又重逢。一个自己茫茫然着不懂,另一个就配合着假装不知。但终于行差踏错一不小心迈出一步。之后就天翻地覆,一切全都变化。我们上了床,孔...
下本想要写轻松一些的题材,打算先开穿成首辅的男寡妇简介下拉到底可看本文文案西辰穿书了。他穿进了一本BL向的团宠修真文,不过倒霉的是,他并没有穿成被团宠的主角受,而是穿成了主角受的傻子小师弟。这里的傻并不是指笨,小师弟是真的会流哈喇子的那种傻。这样一个傻子,之所以能成为主角受的小师弟,只因为他拥有与主角受一样的雷火双灵根。主角受因体质问题无法结丹,宠他如命的师门不忍看他仙途坎坷,便寻来了这个小傻子。他们用天地灵宝助供养小傻子,为的只是待他结丹后,将他的金丹剜出送给主角受。西辰穿来之时,金丹已成,且他已被下了禁制,不取出金丹就会死。当然,以小傻子残破不堪的身体,取出金丹也活不了几天。左右都逃不过一个死,西辰干脆摆烂,不过他活不成,也绝不会让其他人的人好过)他自毁金丹,放火烧山,还将师门的法宝偷走变卖。在生命的最后,他用变卖来的银钱醉生梦死,过得那叫一个美哉。期间,他还邂逅了一名叫做小花的清纯少男。清纯少男,大家都懂,美则美矣,技术堪忧,不过谁让西辰就好清纯少男这一款呢。事后,西辰心满意足的挑了个地方等死,可几天后,他不止没死,甚至还容光焕发。他觉得事有蹊跷,找了个神医,神医告诉他你的筋脉灵根已重塑,而且你怀孕了!西辰他明明记得他是男的啊!大受震撼的他,回去就给自己熬了一碗堕胎药,刚要喝下去,肚子里传来一个微弱哭声呜呜呜呜爹爹不要抛弃我,我会当最乖的龙宝宝的!西辰手一抖,堕胎药砸了一地。比男人怀孕更可怕的是,他怀的还不是人,而是一条龙龙族是整个修真界最强大的种族,出生便有通天修为,且个个容貌出众,气运逆天,是天地间的宠儿。但事物往往并不能十全十美,天道克制,龙族繁衍极为艰难,已有千年无一幼崽诞生。而现如今还活跃在修真界的龙族也只有一个,那个传说中孤僻自傲性情暴虐,被整个修真界称为疯批,且已经活了一千八百岁的南泷仙尊。西辰救命啊!说好的十八岁的清纯少男呢注本文主角无任何智力方面问题,穿越初期为装傻预收穿成首辅的男寡嫂在成为美食博主的第四年,厨艺精湛的江淮清意外爆火。就在他以为自己苦尽甘来,终于能发财的时候,他的脚一滑,倒霉催的穿了书。他穿进了一本龙傲天逆袭爽文。龙傲天大都有一个凄惨的黑化经历,这本书也不例外。男主家境殷实,天资聪颖,原本是个前途不可限量的天之骄子,却因被人暗害,瘸了腿不说,父母与兄长也死在了这场暗害之中。失去父母与兄长的男主彻底黑化,为了报仇,他拖着瘸腿,流着鲜血,一步步爬上朝堂。黑化后的男主心思歹毒,手段狠辣,在朝堂之上无人可敌,不过十年便坐上首辅宝座,权侵朝野。江淮清觉得男主虽是个瘸子,却位高权重,有钱的很,若是真穿成男主也不算亏。不过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穿成男主,而是穿成了男主的男寡嫂╯□╰被迫变成一个能生孩子的哥儿也就算了,关键这个男寡嫂还是个不得善终的恶毒炮灰!男寡嫂刚一进门,男主的兄长就断了气,男寡嫂见状,干脆将他家仅剩的二两银子卷了跑路。男寡嫂的行为导致男主母亲不治而亡。男主睚眦必报,在得到权利之后,立马找到男寡嫂,将男寡嫂五马分尸。回想书中男寡嫂的血腥结局,又低头看了眼坐在轮椅上,尚还满眼单纯的小可怜男主,江淮清默默拿起锅铲开始赚钱养家。哼哼,这么大个金大腿不抱,他去贪那二两银子干嘛?此时男主的母亲还没死,还没失去所有亲人的男主也还没黑化。江淮清想好了,他要趁男主在黑化之前,以贤惠男寡嫂的身份紧紧抱稳小可怜男主的金大腿。为了保证金大腿的稳固性,江淮清嘘寒问暖殷勤备至,把小叔子当亲儿子来疼。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哪里操作失误,渐渐的,小可怜男主看他的眼神越来越诡异。江淮清以为是他抱大腿的小心思被男主看穿,赶紧找了个要嫁人的借口跑路,可刚跑一半便男主抓了回去。在他面前一向表现单纯的男主满脸阴鸷的轻抚着他的脸,危险在他耳畔低语嫂嫂既想嫁人,为何不嫁朝瑾,难不成嫂嫂也嫌弃朝瑾腿瘸????江淮清惊了,你个小可怜怎么还有两副面孔!还有,我把你当儿子看,你怎么能把我当老婆看啊╯□╰顾朝瑾一直以为上天让他重生在十年前是在惩罚他,直到后来看着江淮清,他才恍然明白,这并不是惩罚,而是上天对他的垂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那一年,蔺彩看中了一个男人,所有人都说她们不合适,可是她还是勇往直前的追了,后来,当她看着他抱着别的女人躺在属于他们的那张床上,心碎欲裂。那一年,江零恨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恬不知耻的夺走了他的心,就在他以为他们可以一辈子的时候,她拉着别的男人的手,跑了。后来,某会所的房间里,蔺彩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求你不要卖掉那些股票。江大少嘴角微扬如果你愿意,再追我一次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
关于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平静的都市夜幕下,藏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午夜窗外的无头人影废弃厕所内的窃窃私语路灯下鲜红如血的影子江凡半夜遭遇猛鬼索命,觉醒诅咒进化系统,他发现激发鬼祟的强烈情绪,就可以推演它们身上的诅咒。于是乎,这个世界恐怖绝望的画风中,多了一股泥石流。人敲门,人贴背,午夜人影,漆黑房间内看不见的人,凌晨公交车上多出来的人,梦境深处最不能被提起的禁忌,杀穿了灾神噩梦的男人「当我行走在黑夜,我就是最大的怪谈」「鬼吓人,他吓鬼」「这个主角太凶猛」「他比鬼更像鬼」「灵异恐怖,吾心也未尝不歹毒」「当我身负亿万诅咒,人鬼身份或许早已互换」第一章慢热,主角性格反传统,从不内耗,快速甩锅,严以律人,宽以律己,同时人物性格会不断成长。整书会一直维持灵异风格。...
幻千弋仙界一股清流,抚得一手好琴,炼的一手好药。我成神时不巧让天雷劈中,被幻千弋救下并带入幻弋谷,在这里结下不解之缘。小米我要回苍山幻千弋梦儿我知错了,来,有什么事我们关上门再说。哎,别动手有事好说...
她是夺人魂魄的特工血凤,一朝穿越成魅家独宠的大小姐,却被传言有三克之人,并在大婚前夕遭人挟持,备受折磨,想让她婚礼变成葬礼。哼!我血凤之命是尔等说取就能取的,笑话,妄为我血凤二字。历经千辛,她找到了回家的路,却在当夜被人玷污,大婚之日,全城皆知她失身绯闻。本以为夫家退婚,却不料大红花轿前来迎娶,一句本姑娘不嫁惹来众多非议。一句他不配我更是张狂。在暗处的某人嘴角上扬有意思!他是人人闻风丧胆的邪王,嗜血成狂,唯独对她另眼相看。一场赏花宫宴,本是该命丧黄泉,却绽放她无尽风华。面对无尽流言蜚语,他指着她,就是她了。一句话她成了他的妻。她用尽手段报杀父之仇,当匕首刺进敌人的胸膛,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