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教小孩子学拼音太难了,沈十安决定放弃。还是研究功法书比较实际一点。
竹楼的书房内做了些简单改造,靠墙放了两张灰蓝色的布艺沙发,地板上铺了厚厚一层地毯,实木的圆形矮桌能围坐四人有余,桌旁则随意扔了几只抱枕,或坐或躺都很惬意。
沈十安将小孩儿的连环画、故事书、积木玩具全都放到圆桌上,嘱咐道:“自己玩,不要闹。”又往玻璃碗下面垫了张杯垫:“吃东西可以,但不要搞得到处都是。”
玻璃碗里装的是他给小孩儿做的小零食,橙汁芦荟,原材料就是那棵浇灌灵泉水后变异疯长的库拉索芦荟,用斧子将小臂长的利刺砍下来,叶肉去皮,选取中间最肥嫩的部分切成长条,先用开水汆熟去除苦味,再用鲜榨橙汁和蜂蜜腌渍两个小时,最后倒入铺满冰块的玻璃碗里,鲜嫩多汁清新爽口,最适合年节后消食解腻。
唯一的不便之处,家里和空间内温度都不算低,玻璃碗里装着冰,稍微放一会儿外壁就会液化出大量水珠,如果不用杯垫垫着,放在哪儿,哪儿就会留下来一圈水渍。对于沈十安来说这是不可原谅的事情。
从小孩儿口中得到“碗在垫在垫若不在只吃青菜”的保证之后,沈十安从书架上取出功法书,沉心静气,再次尝试对其进行破译。
沈寻用叉子叉了几根芦荟条,一边嚼一边抓过一只骨头造型的靠枕闻了闻,将积木胡乱叠起来又一把推倒。勉强安分了十分钟,转头开始往沈十安身边凑,目光落在功法书上时猛地一亮:
哦豁,这随身领域里宝贝还挺多。
沈十安靠坐在沙发上,一腿微曲一腿伸直,于亚麻布料下拉出纤长笔直的线条。腿边凌乱散落了十几张稿纸,每一张稿纸上都是密密麻麻,依次按照各种破译方式对功法书内的文字进行排列重组。
沈十安的硬笔字很好看,是那种第一眼就会被吸引随即忍不住赞叹的隽秀工整,笔锋劲瘦自成风骨,高中时参加硬笔字比赛还拿过奖,语文老师曾夸他字如其人,“冷傲之中带着灵气逼人的浪漫”。
只可惜这些好看的字刚写出来没多久,很快就会被两道黑线重重划掉,同时在这段文字所运用的破译方法后画个小叉。
被涂掉的字越多,身边落下的稿纸越厚,那双半掩在黑发下的眼睛便越发烦躁不耐,等到又一张稿纸作废被扔下来时,沈十安“啪”的一声合上功法书,反手撸起额发,光洁的额头细白如玉,仰靠在沙发上重重叹了一口气:
还是不行。
沈寻盯着他瞧了半天,总算明白他想干什么。鼓着腮帮子心想:啧,愚蠢的安安。吧唧吧唧把嘴里的芦荟条嚼完咽下去,抓住他的一根手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进嘴里咬了一口,然后挤出几粒血珠,涂抹在功法书的书脊上。
沈十安只觉指尖一痛,还没来得及质问,腿上的功法书忽然光芒大作,如同东升旭日一般缓缓悬浮至半空,转瞬化作无数光点,唰地朝沈十安包围过来,融入体内消失无踪。
放佛被扔进了开天辟地前的混沌之中,似梦似醒昏昏沉沉,有无数光影从身边飞速掠过,却看不清抓不住,只能在无边无际的昏暗中随波逐流,不知去往何处……
等到沈十安重新恢复了对身体的掌控权睁开眼睛,便发现自己正平躺在沙发上,旁边趴了只白白嫩嫩的小团子。
“我睡了多久?”他捏着眉心坐起来。
沈寻伸出一只手:“…十分钟…”
四下看了一圈,功法书已经不见了——或者说是以另一种形式而存在,只要他心念一动,脑海中就会自动浮现出整本功法书的内容。虽然语句深奥玄妙晦涩难懂,但总算不是之前毫无逻辑的乱码了。
他望着沈寻的眼睛:“你怎么知道用血才有用?”
墨绿色的眼睛眨巴两下,懵懂可爱又无辜:“…滴血认主,电视里都这么演…”
沈十安默了默,“……以后少看电视。”
这件事其实是他自己走进了思维误区,因为书中文字顺序明显不对所以光想着解码,又因为功法书是纸质的,所以从来没想过将它和血液这种液体联系到一起。既然佛珠是融合了他的血才产生变化开启空间,早就应该把这个方法也在功法书上试试才对。
枉他冥思苦想这么久,最后竟然让个爱看仙侠剧的狗子精歪打正着。沈十安不由失笑,在小孩儿头上揉了两把,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融合了功法书之后,整个空间在他眼里就完全变了一番模样:空气中弥漫着丝丝缕缕淡青色的物质,这种物质介于液体和固体之间,毫无规律的四处浮游,并随着呼吸渗入人体之中。
而当他默念功法书内记载的口诀时,这种物质渗入人体的速度就会骤然加快,沿着脉络循环一周后聚集在小腹处,宛若一汪温暖的灵泉水,滋养着四肢百骸每一寸肌肤,指尖那个被沈寻咬出来的伤口在其修复下早就愈合如初,他甚至能清晰感觉到,身体内的所有细胞都因为这股物质而欢欣雀跃,如同雨后春草,焕发出旺盛的生命力。
沈十安尝试着握了握拳头,一股澎湃的力量感立即汹涌而出——如果说灵泉水提升了他的体质,那么在功法作用下,这股名为灵力的物质就对他进行了一番从内而外的彻底改造。
按照书中记载,如果能将这套“归墟功法”修炼至十二阶大圆满境界,就能翻呼风唤雨踏碎虚空,成为类似于神袛类的大能。如今沈十安才刚刚接触功法,虽然连第一阶的屏障都没碰到,但对于目前的效果已经非常满意了。
往空气里随意挥了几拳,清晰的破空声彰显出拳头上所蕴含的可怕力量,此时的沈十安活像是一只刚成年的猎豹,年轻矫健斗志昂扬,满身的充沛精力喧嚣着不知该如何发泄。
在书房里来回转了几圈感受自己身体的变化,沈十安脚下一顿,忽然想起来一件事,转身就往外走。
“…安安…”沈寻赶紧站起来,抱着玻璃碗追了过去。
行至一楼客厅靠内的位置,沈十安顺着楼梯继续往上,走到拐弯处略停了停,抬手在空气里挥了两下——
没了,原本挡在这的无形屏障果然消失了。
沈十安心中一喜,立时加快脚步走上去,等到视线所在的高度越过楼梯口,整个二楼便一览无余: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男强女强,身心干净,爽文1v1。她,宋家身无灵力的废物,也是举国皆知的花痴草包。当清冷的眸子睁开,她已不是那个她,她是冷血无情的王牌特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叱咤江湖他是个神秘的男人,意外相遇却对她纠缠不休,宠她上天,宠她入地他说女人,除了我,爱你的人都得死!...
自强不息底层女仵作vs为天地立心少年县令西南之地,有一座城,名唤永昌。盛世大唐,这一座城,便能富可敌国。人人称赞,永昌的锦绣繁华,实为天上人间。可盏盏灯火能照见万般荣耀,却照不见万条人命皆如草芥。真正的永昌城,用滔天富贵做穴,实则是一处杀人不见血的黑暗之都。姜宴清,年十九,长于佛门静地,承蒙皇恩,只身入蜀为官。群狼环伺,人如魑魅魍魉,血光剑影,悬案遍布他不求为自己生,只求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赴任的雨夜,少女沈缨犹如暗夜鬼火,闯入他的轿辇。沈缨,永昌女仵作,微末之人,习得一手验尸术,周转于阴阳两界。他正缺一把挥向永昌城的刀,她不早不晚,刚好出现。...
很早便想写抗日题材的作品,而且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抗日。本书主角没有呼风唤雨招兵买马,与日寇进行千军万马式的战斗,更没有改变历史的巨大能量。但他尽自己所能在尽力改变着周围人的想法和做法,做自己该做的和能做的,这便是我心中的英雄。一个现代香港社会的职业杀手,在即将金盆洗手,与爱人双宿双栖,共享美好生活的时候。却被人陷害,意外地来到了血火纷飞的抗日战争时的华北某地,看他如何调整心态,在这个残酷的年代中,以一己之力与残暴的日寇和作恶的土匪血战,从山区杀到乡村,又从乡村杀到北平,最后终于找到了自己梦萦魂牵的真爱。没有激烈无比的大战场面,也没有错综复杂的政党之争,只是描写一个现代人的心路历程和寻情之旅,他在改变周围人思想与生活的同时,也逐渐被所处的环境和人际关系所改变。...
终末之城由作者西贝猫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终末之城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战后的灰暗纪元,资源极度匮乏,适宜居住的地方,受战乱影响较小,被规划为生活区,而生活区外,是一片狼藉,环境恶劣的废土。一心只求生存的青年,在乱世之中登场,被卷入一次次争斗之中,是乘风而起,扶摇直上,还是一腔热血归于尘土?...
人怕出名猪怕壮,重生回大学,林笙只是想改过自新,过一个自己满意的大学生活,却一不小心出了名。进学生会干社团撕小人,我不犯人,可人若犯我必定还回!女主事业丰收,男主并肩而立,忠犬相随。总之,这是一个林笙重生回大学,一不小心成为另类女神的故事。阅读指南1女主不算全能型,男主后期会成长到可以罩着女主的程度。2女主事业强势,但是面对情感羞涩。男主略腹黑,对女主属性忠犬。31E,完结有保障,放心跳坑吧感谢烟雨图铺的皮卡大大给做的封面本文要于后天(7月24号)入31章开始倒V,看过的大大们就不要重复买啦,欢迎订阅和评论,么么哒爱你们入萌这两天要码存稿了,暂时不更新了,希望谅解啊 ̄▽ ̄锅萌的专栏预收的新文性格包子脑洞奇大微胖厨艺少女amp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