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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1 章(第1页)

狗子躺在卧室的乳胶床垫上啃了三个苹果,沈十安还是没从更衣室里出来。

“安安,”沈寻百无聊赖,翻了半圈去咬尾巴上的毛:“你换好衣服了吗?”

“好了。”

更衣室的门被人推开,片刻之后走出来一道修长挺拔的身影。

沈十安走到镜子前面,系好袖扣之后抻了抻衣角:“怎么样?”

镜子很长,正好将他整个人都映照其中。

这不是沈十安第一次穿制服,以前大学军训的时候也穿过迷彩,这类服装最大的特点就是身材好的穿着看起来越好,身材差点的穿着看起来就越差那么点味道。

沈十安当初穿迷彩服军训的时候被校新闻社抓拍了一张照片,照片里长腿细腰唇红齿白,连汗湿的头发都湿得恰到好处,最后被宣传处看中贴在校园网主页上当了一年多的招生广告。他“冰山美人”的名头就是因此才传播开来的。

而不管是当初那身迷彩服的质感版型和如今这身定制作战服相比,还是当初大一新生的青涩和如今利刃队长的气场魅力相比,都称得上是天壤之别。

林阮说得没错,能在末世之后打出名气的服装厂果然有些真本事,作战服剪裁流畅质感绝佳,穿在他身上无处不合适,黑色的皮带紧束腰间,与黑色短靴交相呼应,整套制服如同一柄点缀着金、黑纹路的墨绿色剑鞘,鞘中藏着一把绝世神兵。

锋芒既出,所向披靡。

噗通一声。叼着自己尾巴的狗子如同石化一般从床垫上直直滚落下来,两眼发直,盯着沈十安久久不能回神。

“你觉得怎么样?”沈十安回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对着镜子调整皮带和领口,“我觉得还不错,挺合身的,里面正好还能加一件羊毛衫。”

而且考虑到了战斗需要,布料弹性极佳,沈十安做了几个深蹲,又尝试性抬腿踢了两脚,都活动自如不受任何影响,黑色短靴在空气中踢出几道轻微的爆破声,可以预料如果击中目标身上该是怎样一番效果。

“寻寻你怎么不说……”沈十安转头一看,立时吃了一惊:“你怎么流鼻血了!”

赶紧抽出几张纸巾垫在大狗鼻子下面:“哪里不舒服吗?头疼不疼?肚子呢?是不是发烧了?”

养了狗子这么长时间,无论是奶狗时期还是奶娃娃时期都从没见到他的身体出过什么毛病,吃嘛嘛香比谁都壮,流鼻血这着实是破天荒头一次,沈十安又急又慌,正准备带他去科研楼做个详细的身体检查,就见狗子如梦初醒般晃了两下脑袋,“我没事。”

“我没事,”沈寻又重复了一遍:“……我就是突然有点热,然后心跳有点快,估计是因为房间里温度太高了。”这种情况他自己也是第一次遇见,好像有团热流在身体里四处乱窜,但又找不到宣泄点,最后全从鼻子里冒了出来。

看来必须得早点恢复本体,现在的身体还是太弱,动不动就流鼻血怎么行,太丢人了。等他恢复本体之后,绝对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

身体发热?心跳加快?

沈十安用手贴在他心口处数了一分钟,还好,现在在犬类动物的正常范围内。眼看着鼻血也停了下来,高悬的心脏总算放下一些:“你是不是上火了?”

仔细一想,这几天因为烧着壁炉的确吃了不少烤红薯。

“多喝水多吃水果,”沈十安擦干净鼻血后在狗头上揉了两把,“一个星期之内别吃红薯了。”

正好门外传来刘方舟按耐不住地呼唤声:“沈哥,你换好没有,换好了出来让我们瞧瞧鸭。”

“来了。”

沈十安走出卧室,短暂的寂静之后立刻迎来一连串尖叫:“太帅了卧槽!!!”

“好看,特别好看,”林阮绕着他转了两圈:“比我预想的效果还要好。”

“队长不愧是队长,哎哟我去,光这气场就能秒杀一大片。”熊满山瞅瞅沈十安的腰跟腿再瞅瞅自己的腰跟腿,羡慕完了又开始担心起来:“哎,到时候穿到我身上不会就变成买家秀了吧?”

陈南笑:“不会,衣服是量身定制的,沈哥是玉树临风型,你是威猛雄壮型,穿起来都帅。”

刘方舟激动地拿出手机对准沈十安连拍了十几张:“不改了啊,咱们团的作战服就这样一点儿都不用改了,我就要穿这样的!超酷!”

美色对人的冲击是一样的,不管男女。许歌看得心跳加速脸蛋发红,赶紧捂着脸将注意力放到木板箱子里:“我记得还有两件配套的衣服是不是?”

“对。”林阮走过来又从木板箱里拿出两件衣裳,一件是墨绿色的长款羊绒大衣,样式简单大气,尤其凸显身形,且保暖性极佳;

另外一件是件长及脚踝的黑色大氅,布料乍看上去平平无奇,实则绣满了墨绿色的藤蔓暗纹,边缘处以细软柔滑的貂毛作为修饰,而最显眼的还是后背处:和作战服的胸口一样,用金线绣了一枚放大几十倍的刀剑团徽,绣工精致栩栩如生,只看上一眼便能感受到凌厉无匹的剑气和震天兽吼扑面而来。

沈十安接过大氅,反手扬起来披到肩上,一时间整个人几乎和背后的刀光剑影融为一体,目光所及之处摄人心魄。

就连棠颂都忍不住感叹:“这衣服,的的确确是为你量身打造的。”

“这是冬装,”林阮解释道:“因为北边温度太低,所以主要以作战的方便性和保暖性为主,等冬天过去了我再去定制春装和夏装,要是大家都没意见,春夏装的大体风格就和这个差不多,只稍微做一些厚度和细节上的调整。”

“没意见没意见没意见。”

这么帅,有个屁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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