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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城南镇
“三月酒开无银两,偏要上街寻酒坊。酒过三巡味绕房,斜日隐山燕归梁。咦~哪家女儿抛枝香,惹得醉生把人想。哟~把人想!”
正值阳春三月,桃花坳里的桃花早已吐红,昨日后夜里下了点小雨,颗颗琉璃似的水珠儿挂在上头,映着山头的旭日曦光,倒是耀眼得很。
叶老头儿一大早就忙活了起来,哼着几句口溜儿,摇头晃脑的,好生自在。
桃花坳三面环山,一面临水,是个远离尘嚣、山青水秀的好地儿。
每每下了雨,水便从四面八方汇成一股,从山涧里倾斜而下,哗啦啦地流过桃花坳,进了九曲江。所谓九曲江,九曲十八弯,因此而得名。
今个儿是三月十五,每年桃花节的开端。这一年一度的桃花节,便是南镇最热闹的时候,为的就是趁着桃花正盛的日子,或随亲人,或随朋友,或随意中人,相约赏花去。故而这历时七日的桃花节,又是为年轻一辈搭桥牵线的。若是看中了哪家的姑娘或小伙,可去赠一盏花灯。对方若是接了你的花灯,再往那九曲江里一放,便是应了你的邀。
“尽欢!尽欢!”叶老头儿朝屋里喊道。
应声出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就是叶尽欢了。青衣加身,及腰长发用根细绳随意绑着,身材颀长,面如冠玉,大眼浓眉,眼珠儿黑如墨玉,郎朗如日月之入怀,颓唐如玉山之将崩。好看倒是好看,可总让人觉得有点不顺眼。
“爷爷?”叶尽欢回道,茫然不知何事。
“看你!还不快去梳洗梳洗。衣冠不整的,像什么样!”叶老头儿看他如此随意,赶忙把他往屋里推。“换件体面的衣服,把头发束好,别没个正经样,不然哪家姑娘看得上你?”
叶尽欢一时好笑,这才辰时,太阳都还没有过山,地上刚有了几分热度,这么急作甚?
“这才什么时候?离晚上还早得很。”
叶老头儿猛地戳他脑袋一下,笑骂道:“你个没心眼儿的!人家阿四天还没亮就去了,坳里也就你没去了,早点去转转也好。”
叶尽欢无奈,只得依了他。
叶尽欢是叶老头儿捡来的。叶老头儿说,二十四年前,他上山打柴,走到半山腰忽然听到了婴孩的哭啼声,悉悉索索找了半天,才在一处杂草茂盛的地方找到了叶尽欢。当时他正趴在一块青布上,就穿了一件大红肚兜,看到叶老头儿竟不哭了,一双黑眼珠儿滴溜儿转,咧开嘴笑,口水直流,屁股还撅得老高。这可把叶老头儿逗乐了,这是个识货的!当下就把叶尽欢抱了起来,一养就是二十四年。
到了镇上,正好是晌午,叶尽欢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相比之下就显得冷冷清清的十三街。
原本的十三街不叫十三街,叫什么,年代久远,也无人记得了。
十三,是人名而非排行,取自花十三。
相传,花十三,邺城最负盛名的酿酒师。酒成,启封,飘香十里,行人闻香下马,引得多少酒徒口涎三尺。自然,这天底下,爱一较高下的人也多,一波又一波的酿酒大师提着自己引以为傲的佳酿来,终都败于花十三。
酿了大半辈子的酒,竟无一人能敌,个中滋味,也怕只有花十三自己知道。
许是高处不胜寒的缘故,孤独寂寞如狂风骤雨般袭来。这一年,花十三又酿了新酒,提前在冬日里启封了。启封那日,那醇酒之香竟引得这邺城的梅花全开,红梅映雪,分外妖娆,这满城是葳蕤生光。梅花孤傲,花十三又何尝不是。与梅对饮三日后,在夜里趁着无人,自缢了。怪就怪在花十三头七那日,邺城原本浓烈艳丽的梅花在一夜之间尽数凋去,似是要与那花十三一同归去。自此,十三街便以花十三为名,专做卖酒生意,且只在夜里卖酒。
传说不可尽信,这也委实夸张了些,多多少少有些噱头在。
叶尽欢走在十三街上,心情舒畅,惬意得很。
十三街的酒肆不同于其它地方的,这些酒肆分布于街道两旁,有装修华丽的高楼,有低矮简陋的平舍。还有些更特别的--几根竹竿一块油布外加桌子凳子的,便是酒肆了。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哪家的酒若真是好,爱酒之人哪里会管这地方简陋不简陋,自然是有个地儿坐就行,更有豪爽一点的,连坐的地方都不用了。
十三街街道很宽,四车并驱而有余,且每家酒肆面前都种上了一两棵梅树。通常来说,梅以病为美--曲、欹、疏,十三街的梅不同,这儿讲求自然生长,所谓顺天命。所以这街上的梅是姿态各异、万千形状,又较为高大,略直一些,枝丫繁多,看起来却是别有一番滋味儿。
叶尽欢是来十三街送酒的。叶老头儿也是酿酒师,所酿的桃花醉虽称不上名扬天下,但在这邺城可是出了名的,且这桃花醉只在浮生一梦一家酒馆卖!
浮生一梦的老板娘是个地地道道的泼辣子,人称凤四娘。说起这凤四娘,也算是个响当当的大人物。凤四娘她爹酿得一手好酒,开了这浮生一梦,可凤四娘爱舞刀弄枪,偏生爱武不爱酒,她爹的本事是一分也没学到。也罢,烂木头就是烂木头,随她意得了。怕是凤四娘祖上积了德,机缘巧合之下竟让她遇到了云宗五长老云善。云善见她资质不错,年龄大是大了点,倒也还将就,一时兴起就收了她做徒弟。再后来,凤四娘带着云宗宗主云书的大弟子木青回了南镇,然后生了小辣子木槿。木青来浮生一梦跟凤老爹学起了酿酒,许是天资使然,酿酒的本事他不但学了个十成,且愈求其精也,最终酿酒技艺自成一家,打响了浮生一梦的名号,众多酒徒更是慕名而来。
奈何天有不测风云,木青旧疾复发,药石无医,不出几日便去了,只留下悲痛欲绝的凤四娘和牙都还没长满的木槿。十三街的人都说,木青酒酿得太好,是酒仙把他请了去。修仙的倒被神仙请了去,这是个什么理?而凤老爹因痛失爱徒而悲恸不已,心病郁结,倒了下去,再也没有起来过。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凤四娘算是叶尽欢的半个师父。若不是她,叶尽欢恐怕碌碌一生也只能是个没见过大世面的山野村夫。教他修仙之术,又低声下气地找门路将他送进了第一仙宗无名宗。
可惜,进了仙宗却仍旧是个无用的,满怀期待地去,灰头土脸地回。叶尽欢在心里苦笑,来到浮生一梦门前,推门而入,看到正在擦桌的凤四娘,喊道:“凤婶,这是新出的酒,放柜台还是放后院酒窖去?”
凤四娘见是叶尽欢来了,满心欢喜,赶忙放下抹布就过来了。“来得正是时候,饭马上就好了。”
接过叶尽欢手里的酒,凑在坛口闻了闻,酒香扑鼻,好货!“怎么才这点?哪里够卖?”
“爷爷让我来参加桃花节,这坛是先送过来给你尝尝的。剩下的,他说过几日再送来。”
凤四娘一听,猛地反应过来,佯装掐了叶尽欢一下。“怎么?你可想清楚了?”
叶尽欢反问她:“凤婶又如何认为?”
“尽扯些有的没的,我看你是教训太少!”凤四娘收了酒,朝后院走去。“晚上木槿那丫头要回来,你就别回去了,留在我这破地儿歇一晚。”
叶尽欢应下。
是夜,十三街一改白日之态,各色酒徒涌了进来,吵吵嚷嚷的。这大大小小的酒肆,高朋满座者有之,客稀人少者亦有之,独醉的,对饮的,集群欢闹的......
蜿蜒的河道穿过南镇,河水流入无尽的夜色之中。错落有致的房屋矗立在河畔,昏黄的灯光从门里窗里透出。夜幕落下,街上是灯火辉煌,亮如白昼,叫卖声不绝,其中卖花灯卖小吃的商贩居多。
宣朝民风开化,不讲究那么多的陈规旧矩。故而大家的小姐,小家的姑娘都出来了,或在看各式各样的花灯,或在你推我嚷地猜灯谜,亦或在压音敛声地相互私语。女儿家的一颦一蹙一笑,可是惊了一旁的儿郎们!
叶尽欢掐了个诀将脸换成副书生模样,不慢不紧地逛着,不时也停下来看看。
正走着,前面忽然静了许多,好些女子三五成群地交谈着,羞赧不已地望向街的另一边。
叶尽欢顺势看去,顿时呆愣在原地,张着口,千言万语想说却如鲠在喉。他觉得喉咙发紧,胸口一股气在横冲直撞着。脑中充斥着叫嚣的话语,将尘封已久的回忆一点点撕开。
街的那头站着一个人,那人一袭白衣,墨发齐齐梳起,戴一白玉冠,比叶尽欢还要高上几分,风姿特秀,温润如玉,谦谦公子,有着天然的书卷味,正是淑人君子,惊才风逸。
沐余生,原来,时隔七年,你还是那样,万事不惊,从容淡定,永远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外门弟子叶尽欢,心术不正,私闯禁地,盗取功法,勾结魔门,罪大恶极,念其尚年幼,废其修为并逐出宗门,永世不得再踏入无名宗一步,若有违背,诛身灭魂!”
离开无名宗那日,天色很好,晴空万里,天上只有几朵白云成堆地挤在一起,加之暖风和煦,倒不像是个离别的日子。不过那确实不是离别,应该是他狼狈得像只丧家之犬,连伤口都来不及舔一下就被赶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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