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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1939年(第1页)

十九岁那年的九月下旬,两个刚结识的朋友——莉莲·巴特和艾米丽·瑞斯让我跟她们一起去明尼阿波利斯市看奥芬剧院正在上映的《绿野仙踪》。这部剧太长了,剧中有中场休息,于是我们打算留下来过夜。莉莲的未婚夫就住在明尼阿波利斯市,她几乎每周末都去那儿,住在一家专门接待女客的旅店里。她向我们保证,那家旅店安全且干净,开销也不高。她已经预订了三个单间房。我只跟养父母去过圣保罗和明尼阿波利斯,都是当天来回,要么是专程去赴生日宴,要么是去购物,要么就去艺术博物馆待一下午,但从来没有跟朋友去过,也从来没有在那里过夜。

我说不好是不是想去。首先,我认识这些姑娘的时间还不长:她们都在圣奥拉夫跟我一起上晚间课程,两个人同住在大学附近的一间公寓里。当她们提起酒会的时候,我甚至不知道她们在讲什么。那种派对上只有酒喝吗?养父母举办的唯一一种派对是每年新年那天在自己家为供应商们举办的自助午餐会。

比起心眼多多、周到谨慎的艾米丽,神情亲切、一头金发的莉莲更讨人喜欢些。艾米丽有着调皮的微笑,厚厚的黑刘海,总开些我听不懂的玩笑。她们的黄段子、刺耳的笑声,以及跟我自来熟的劲头,都让我有点紧张。

其次,明后天将有一大批秋季时装到货,我可不希望回家发现货物放错了地方。尼尔森先生有关节炎,每天清晨他仍然很早就到店里,但通常两点左右就走,好去睡个午觉。尼尔森太太则在店里进进出出,她现在经常把时间消磨在桥牌俱乐部,不然就为教会当义工。

但她给我打气,让我跟莉莲、艾米丽一起去:“像你这个年纪的姑娘,就该时不时出出门嘛。人生可不止商店和学业,薇薇安。有时候,我担心你忘了呢。”

高中毕业时,尼尔森先生给我买了辆车,一辆白色别克敞篷车。我通常开车去店里,晚上则开车去圣奥拉夫上课。尼尔森先生说,把车开出去兜兜风倒挺不错。“我会付停车费。”他说。

于是我们开车出城,当天碧空如洗,缀满了棉花糖般的云朵。车才开出了十英里,明眼人就能看出来:艾米丽和莉莲的小算盘根本不止她们嘴里提到的那些。没错,我们会去看《绿野仙踪》,但并不是去看晚上那场——晚场电影不过是个过夜的借口罢了。三点钟就有一场《绿野仙踪》,还能剩下大把时间回房,打扮打扮出门去。

“等一下。”我说,“什么意思,出门?”

坐在身旁副驾驶座上的莉莲捏了我的膝盖一把:“拜托,难道你觉得我们开车跑了大老远的路,只是为了去看一场傻乎乎的电影吗?”

正在后座上翻阅《银幕》杂志的艾米丽开口说:“还真是板着脸啊,薇薇,你得放松些。姑娘们,你们知道朱迪·加兰35是在大急流城出生的吗?她的原名叫弗朗西斯·埃塞尔·古姆,看来这名字星味不够啊。”

莉莲对我微微一笑:“你还从来没有去过夜总会,对吧?”

我没有答话,但还用说吗,她当然没说错。

她把后视镜扭到我看不到的一侧,开始涂口红:“我也这么猜。我们会好好找点乐子,换换口味。”她笑了,莹润的红唇映着雪白的贝齿,“从鸡尾酒开始吧。”

在明尼阿波利斯的街道上,那家女子旅舍跟莉莲所说的模样分毫不差:大堂干干净净但没什么装饰,一个百无聊赖的接待员把钥匙递给我们,几乎连头也没有抬。带着行李站在电梯里,我们说好一刻钟以后碰头去看电影。“别迟到啊。”艾米丽提醒我,“爆米花可是非买不可的,没有一次不排队。”

我那小小的房间在四楼。把行李放进壁橱后,我坐在床上蹦了几下。床垫很薄,弹簧嘎吱作响,但我觉得一阵欣喜。跟养父母一起出门总有人管着,总是规规矩矩:一段安静的车程,一个已经定好的目的地,再加上夜色中开车回家的一段路,尼尔森先生腰板挺直坐在前座上,身旁的尼尔森太太则小心留意着公路中心线。

我下楼的时候,艾米丽正独自站在旅舍大堂里。我问起莉莲的下落,她朝我眨眨眼睛:“她感觉不太舒服,待会儿再跟我们会合。”

我们向五个街区开外的电影院走去,我却突然回过了神:莉莲恐怕从来就没有打算要跟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

《绿野仙踪》真是光怪陆离。黑白色的农场摇身变成了五彩斑斓的幻境,它是如此绚烂而多姿,正如多萝西·盖尔的现实生活是如此平凡而熟悉。当她回到堪萨斯(算是心想事成吧),世界却又再次变回了黑白色。“回家真好。”她说。在农场,她的人生将通向前方平坦无波的天际,那里出没的人们便是她这一生将遭遇的全部人物。

艾米丽与我离开影院时,已经到了黄昏时分。我还一心沉浸在电影中,反而觉得现实生活不太真实。我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仿佛一脚迈出了屏幕,走上了街头。傍晚柔和的光线带着一抹粉色,空气跟洗澡水一样温柔。

艾米丽打个哈欠:“嗯,电影好长啊。”

我不想问,但不得不讲礼仪:“你觉得怎么样?”

她耸耸肩膀:“那些飞猴子让人心里发毛。不过除此之外,说不好,我觉得有点闷。”

我们一声不吭地走着,经过一扇扇黑漆漆的百货商店窗户。“你呢?”过了几分钟,她说,“你喜欢吗?”

我太迷这部电影了,生怕自己的回答会显得傻气。“喜欢。”我说道,却不知道该怎么把心中的千言万语说出口。

回到房间后,我换上了另一套衣服:雪纺裙,搭配的是带蝴蝶袖的花衬衣。我把头发往后梳,用手理好,喷上定型剂,又踮起脚,审视着床上方一面小镜子里的倒影。暮色之中,我看上去很蹩脚,显得一本正经,鼻梁上的每颗雀斑都看得清楚。我取出一只小拉链袋,把质地轻柔的润肤霜涂到脸上,然后上了粉底,淡淡涂些胭脂,扑上粉,用一支褐色眼线笔掠过上眼睑,梳理睫毛,涂上珊瑚红唇膏,吸去多余的唇膏,再涂一回,又把那个金色小瓶放进了手袋。我端详着镜中的自己。我还是我,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多了几分底气。

我下楼来到旅舍大堂,莉莲正跟一个男人牵着手。多亏莉莲放在手袋里的照片,我认出那是她的未婚夫理查德。他的个子比我想象中矮一些,还不如莉莲高,脸上满是痘印。莉莲身穿一条翠绿色无袖直筒连衣裙,长度刚好及膝(比赫明福德不管哪个姑娘的裙子都短三英寸),搭配着一双黑色中跟鞋。

理查德一把将她拉到身旁,悄声在她耳边私语,莉莲睁大了眼睛。她捂住嘴咯咯笑起来,接着望见了我。“薇薇!”她说着,赶紧从理查德身边退开,“瞧瞧你!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你化妆的样子呢,收拾得很美嘛。”

“彼此彼此。”我说——其实吧,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不化妆的样子。“电影怎么样?”

“很棒。你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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