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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返回营地
将妖禽拖到“雪莲王”的生长之地后,王兵就将妖禽的尸身放在凹陷口处,并将其头部朝外,以使它从外面远远的看起来,还显得威风凛凛、煞气逼人,估计胆小一点的动物一见面,就会吓得屁滚尿流、闻风丧胆、落荒而逃,下次就不会再有胆量,敢前来觊觎,要是这样的话,“雪莲王”至少会暂时安全了。
看着自己的这一番布置,王兵满意的点了点头,估计做出这样一番以假乱真的防御措施,应该可以吓阻到那些,想来一探究竟的亡命之禽,使它们打消冒险的念头,要是它们远远的看到妖禽就在这里,可能根本就没有胆量敢靠近过来,这样就达到了空城计的目的。
如果这妖禽长时间不露面,其它有心的动物就会心中有疑问,冒险前来打探一下,并不是什么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要是这样的话,那“雪莲王”就保不住了,有道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了更强更壮,冒一下险还是值得的。
王兵本来也有将“雪莲王”全部都采摘掉的想法,但是由于没有保存的有效手段,而且将这么多“雪莲王”都采摘了,有些暴殄天物,以后就会绝种了,因此,王兵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见没有什么再需要布置的了,王兵就背着“雪莲王”飘然下山,向雪山脚下飞掠而去,快到山脚时,一道细小的白影突然从王兵砍下的妖禽大腿之处,闪电般窜出,然后连续几个闪腾移挪,就没有了影子。
“我靠,那是什么小动物?速度居然这么快,好像以前在哪里见过。”
顿时,王兵的脑海里闪过那天攀爬冰川时,在冰壁上一掠而逝的小身影。“应该就是那个小家伙,但是今天它跑这里来干什么?”
带着疑问,王兵飘落到了放在雪地上的妖禽大腿处,然后低头一看:“我靠,居然是来偷吃我的战利品的,这小家伙好眼力,居然知道这是好东西。”
只见在妖禽大腿切开的断面上,已然被啃出了一个小窟窿,上面还残留有牙齿撕咬的痕迹。
抬起头来,王兵将神识扩散出去。结果并未发现到那个窃贼躲在什么地方。接着只好动用天眼通了。经过一番搜索,才终于发现到了那个窃贼,居然是一只雪狐,它躲在积雪下方十几二十米深的雪洞深处。正呲牙咧嘴的咀嚼着,看其神形,好不得意,好不享受,好不逍遥自在。
“真是一只可爱的小精灵。”王兵哑然一笑,然后扭头就走。
提着战利品——妖禽大腿,背着这次雪域蛮荒高原核心区之行的目标——雪莲王,王兵可以说是空手而来,满载而归。再加上本人在一连串的奇遇之下,已经进阶先天之境,突破了修行道路上的一个极为重大的关口,因此,王兵的心情是特别的轻松和愉快。而且,未来的大路已然向王兵徐徐敞开,王兵坚信自己一定可以继续走下去,直至光辉的顶点。
春风得意马蹄疾,人生得意须尽欢。
王兵哼着小调,唱着山歌,风驰电掣般的,向着草原上的临时宿营地飞跃腾挪而去。
一回到宿营地,王兵就发现情况有些不妙,只见晾晒大哲罗鱼鱼肉的树枝,和挂晒高原羚羊肉的树干,都乱七八糟的倒了一地,而鱼肉和羚羊肉,却全部都不见了踪影,而且现场一片凌乱,有打斗的痕迹。
“难道是白毛干的?看来不像,因为地面很凌乱,而且还有搏斗的痕迹。那白毛跑到哪里去了?不会是被对方吃了吧?除非是雪豹,才有这种可能性,寻常的动物应该是打不过白毛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里的雪豹就等着求爹爹,告奶奶吧,我一定会将它们灭绝!”
看着凌乱的场面,王兵心里有恨意发出,这一路上,白毛从王兵的生死对手,变成了结伴而行的跟班,帮了王兵不少的忙,否则,王兵根本不可能那么容易就通过雪域高原核心区的外围,另外,白毛还非常善解人意,而且现在还认王兵为主,所以说于情于理,如果白毛死了,王兵都应该为它报仇。
每次回来,王兵都已经熟悉了白毛那屁颠屁颠的滑稽模样,现在一下子没见着,顿时,心里就烦躁了起来,好像是自己心爱的宠物,被人夺走了一样,心仿佛一下子就空了,有茫然的感觉,王兵的短剑暂时失去,都令王兵忒不爽,何况是可以交流感情的生命呢。
“白毛应该不会那么笨,打不过,它应该会跑,不会像那头妖禽那样,笨死了,明知不敌,也要困兽犹斗,结果成了我的下酒菜。”
王兵不死心,因为地面没有血迹,只是凌乱了一些而已,于是就朝草原深处高喊一声道:“白毛…..,我回来了……,你赶快滚出来,再不出来,晚饭就没得吃的了……。”
余音浩荡,朝草原深处滚滚传去,一声惊飞惊炸不少鸟群和兽群。
喊完之后,王兵停了下来,然后静观其变,果不其然,不大一会,就从草原深处疾窜出一道白色的身影,定眼一看,不是白毛那厮,又是谁。
白毛这厮,这时可真是够惨的了,一只前腿趔趄着,头上身上,有着几条长长的血口子,估计伤的不轻。
白毛一趔一趔的疾跑着,眼睛里面闪烁着的全部都是小星星,它看到王兵就好像是看到了救苦救难的大救星一样,恨不得立刻就扑到他的身上,然后好好体会安稳舒适的感觉。
这几天,白毛可混得实在是太惨了,为了逃避一群同类的围剿和追捕,它不得不东躲西藏,拼命逃窜,简直就是吃尽了苦头,现在苦尽甘来,它焉能不激动?
那群同类认为白毛侵犯了它们的领地,所以一直对白毛穷追猛打,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搞得白毛如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连捕猎进食的时间都没有,总是处在饥寒交迫和应付群殴,然后逃命的状态之中,白毛虽然做过头狼,英勇无匹,但是好汉架不住对方人多,所以每每只能是落荒而逃,仓皇逃窜。
在白毛的简单意识里,王兵就是一个可爱的大主顾。有好吃的有好喝的。悠闲自在。无忧无虑,任何事情都不用它操心,就是遇到有什么危险,也是一出手就立马搞定。这样的好主顾到哪里去找?所以,在听到主顾的呼唤声之后,它就立马不管不顾的跑了出来,哪里管什么危险不危险,反正一切都有主人搞定。
看到白毛那惨不兮兮的样子,王兵不由是一阵错愕:“难道我进阶先天之境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当时我处在积雪下面,不知道天黑地暗的,所以渡过了好几天的时间,也完全是有可能的。另外我坠崖的时候是中午,而在进阶先天之境以后,飞到地面上时,却是上午,因此。时间是有可能过了好几天,但是具体过了几天,就不好推测了,有可能是两天,也可能是三天,但是看白毛的样子,应该是两天,三天的话,他的精神不会还这么足。”
白毛扑在王兵的身上,舌头乱舔,尾巴乱摇,两只眼睛里好像饱含了深情的泪水,直欲要与王兵这样永远的抱下去,永不分离。
“好了,好了,白毛,你小子这么滑溜,我就知道你没事,现在我这个主人已经回来了,如果再有哪个王八蛋敢来欺负你,我就将它杀了吃肉,你看解恨不解恨。另外,看你也饿得够呛,正好我这次带回来了一些稀世奇物,过会儿一起打牙祭,祭五脏六腑,管你吃得开心,又补又饱。”王兵怜爱的拍了拍白毛的头,安慰它道。
这白毛一听说有吃的,再看到王兵手里提着的硕大妖禽大腿,顿时情绪就安稳了下来,然后老老实实地静卧在草地上,吐着舌头,静候王兵开火做饭。
“唉,这哥们,还真是一个吃货,一听说有吃的了,立马就安静了下来,他奶奶的,真是一活宝,不知道的,还以为它是饿死鬼投胎呢。”王兵看着白毛那个馋样子,不禁摇头叹息道,“也可能是它这几天饿惨了吧。”
好在那个简易火塘和留在营地里的物品,没有被破坏,否则王兵要有一些麻烦,当然那些调味品和换洗的衣物,王兵为了防止有动物偷盗,都将它们挂在了高处,要不然,结果也很难说。
拔毛切肉,王兵很快就整出了一大锅虫草雪莲王炖妖禽大腿肉。
当熊熊大火燃烧而起,一锅汤水沸腾的时候,一股闻所未闻的奇异香气,就随风飘散,四处流溢,使人闻了,立刻食欲大开,恨不得马上大快朵颐,一饱方休。同时,这诱人香气,也引得静卧在草地上的白毛,顿时焦躁不安起来,它眼里盯着汤锅,而嘴里,却情不自禁的流了一大滩口水。
看火候差不多了,王兵挑出一块带骨大肉,然后递给了白毛,这位仁兄倒好,可能是饿极了的缘故吧,就不管不顾的张嘴就咬,结果悲剧了,被烫的一声惨哼,差点连嘴里的肉都掉了下来。
“我靠,白毛,你也不用这么着急吧,反正这里就你我二位,难道还怕别人来抢你的。慢点吃,不要急,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看着白毛的狼狈样,王兵是又好气又好笑,于是就出言调侃它。
这白毛可不管什么调侃不调侃,只是一门心思的与嘴里的肉骨头战斗,吃的是津津有味,满嘴流油。
“这小子,看来这次真是饿惨了。”
看着白毛的吃相,王兵不禁摇了摇头,虽然在平时,白毛的吃相也不是多么雅观,但是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狼吞虎咽,可见真是被饿惨了。
不管白毛的吃相有多么难看,王兵挑起一块妖禽肉,然后就着汤,席地而坐,自饮自酌,独自享乐了起来。
这时,一道黄昏的阳光照射了过来,使得其背影在黄昏中,显得倍感孤傲和挺拔,虽然无人围观,无人喝彩,颇有锦衣夜行的味道,但是独乐乐也是一种乐趣,不是吗?何况在修真的道路上,往往需要一个人长期坚持孤独的走下去,良师益友那是可遇不可求的,孤独习惯了,自然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了。
“我靠,真是好美味,这妖禽肉比那雪兔肉更加好吃,也更加有嚼劲,而且这肉入口即化,口感实在是太好了。”
吃着美味,喝着热乎乎鲜美的肉汤,并且同时观看着苍山海子的壮观景色,王兵只感太爽了,简直是从里到外的透心爽,就连意识海里的剑形意志,都轻轻地颤动了起来,显得很有灵性的意味,同时它放射出朦胧的古铜色光晕,使人有种欲罢不能,沉迷其中的梦幻感。
“如此良辰美景,美味佳肴,当浮一大白,同时祝愿自己在修炼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攀登上更高的山峰。”
心里想着,王兵顿时将一大碗肉汤,一饮而干,喝得个一干二净,以示庆祝自己终于得以进阶先天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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