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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不速之客
红霞满天,霞光万道,云消雾散,新的一天来临了。
迎着初升的朝阳,王兵席地而坐,聚精会神的吸纳着那初阳之中的氤氲紫气,金色的阳光照在王兵的身上,顿时使王兵显得浑身金光闪闪,不怒自威,好似神仙中人。
吸纳这初阳之中的氤氲紫气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然王兵还没有感动有很大的收获,但是每一次吸纳时都能使人沉浸在安详宁静的祥和气氛中,使人的心性和感悟能力都有所提高,似乎一天不这样体会一阵子,就会感到身心不舒服,因此,王兵很享受这种心神漫游的感觉,能使自己静下心来考虑一些问题。
蓝天白雪,云蒸霞蔚,衬托着水草丰茂的碧绿草原,使这一切都显得如梦似幻,不似人间。
随着艳阳高照,王兵结束了早课,然后起身,准备制作早餐,虽然王兵在进入先天之后,已经可以辟谷,对饮食的需求不大,但是多年养成的生活习惯,还是一时改变不了的,另外王兵的小伙计白毛,它可没有王兵这样的本事,还是需要顿顿饱餐的,当然对王兵来讲,享用美食也是一种享受,这种爱好,王兵并不嫌多余,口腹之欲,也是人生一大乐趣,不是吗?
徜徉在湖边,回想着这一夜的奇遇,王兵到现在都仿佛还在梦中,感觉是那样的不真实,恍惚只是一场春梦,一去了无痕迹,只是端详着紧握在手里的小钻头,也就是“风雷钻”的时候,才确定这一切都是真的,不是一场梦。
这番奇遇让王兵既是激动又是困惑,感到实在是太离奇了,直到现在心里都还不能平静,感喟了半响。王兵将风雷钻收藏了起来,为了防止因为意外而遗失风雷钻,王兵一运气,将风雷钻夹在了自己的腹部肌肉里面,这样一来,无论如何,它都不会意外遗失。
这时白毛已经呼哧呼哧的爬了起来,正龙精虎猛的在草地上,到处乱串跳跃,以发泄多余的精力。显然它一夜休息的不错。精神也养得很足。王兵原以为白毛至少还要修养个几天,才能养好身上的伤势,不想白毛只休息了一个晚上,身上的伤势居然就全部好了。不仅腿不再跛了,就连身上的伤痕也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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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这‘雪莲王’竟然这样神奇,一晚上就治好了白毛的伤势?有这么神奇吗?应该可能是因为吃了妖禽的肉,和喝了‘雪莲王’熬制的肉汤的缘故吧。这妖禽有半步先天的修为,一身都是宝,吃了应该能够大补元气,如果再加上神奇的‘雪莲王’。一晚上治好白毛的伤,应该也不足为奇,毕竟这些东西都是罕有的天材地宝,没有一点神奇的功效,那哪能说得过去。”
王兵见到白毛龙精虎猛。一点伤势也没有的样子,不由喋喋生奇,同时也对‘雪莲王’的神奇功效赞叹不已,“不愧是难得一见的天材地宝,可以肉白骨,逆生死。”
这白毛的待遇现在可不一般,连妖禽的肉和‘雪莲王’都吃了,这在过去,就是帝王也享受不到这样的待遇,这些天材地宝如果拿到外面的市面上去卖,那些土豪恐怕就是倾家荡产、打破头颅,也要分一羹,毕竟这种堪比龙肝凤胆的稀世灵物,不是想有就有的。
虽然东西很珍贵,但是王兵并不觉得分享给白毛就是浪费,有道是:货物有价情义无价,王兵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是情深意重、肝胆相照,没得说的,所以即使白毛现在还是一个畜生,还没有开启灵智,但是它在王兵心目中是好部下、好伙计,有了这些,王兵觉得一切都足够了。
生起篝火,烧烤鱼肉,并同时熬起肉汤,顿时一股异香冉冉升起,撩人食欲。白毛趴在篝火前,眼睛盯着鱼肉,嘴里流着哈拉子,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样子。
看着白毛的馋样,王兵只好挑起一大块半生不熟的鱼肉,然后当空扔给它,不想这伙计一个凌空飞跃,然后舌头一卷,一大块鱼肉就不见了踪影,而它的肚皮却连鼓都没有鼓一下,末了还兴犹未尽的舔舔舌头,并对锅里的肉,虎视眈眈的盯着。
“这伙计……..,我真的是怕了你了,好在我不是开饭店的,否则早晚被你吃垮。”
碰到这样一个吃货,王兵真是无奈得很,但是一个大佬哪能不满足小弟的起码生存要求呢?所以王兵只好舍命陪君子,亮出全部家底,让它次次都吃个够。
“唉!谁让我是它的大佬,让它吃饱就是我的义务,唉。”王兵只能这样自我安慰道。
又挑起几块大鱼肉,然后王兵递给白毛,不想这伙计不客气的很,张开大嘴就是一阵猛嚼,好像谁要和它抢似的。摇摇头,接着王兵也挑起一块鱼肉,然后细嚼慢咽起来。
正津津有味的吃着,突然,白毛停下了咀嚼,然后猛然站起身来,接着警惕的注视着远方,当然在这之前,王兵就发现了异常,只不过他艺高人胆大,这些个小蟊贼,还不值得放在他眼里。
突兀般的,从眼前的草地里钻出了二三十条雪狼,这些不速之客一字散开,将王兵和白毛堵在了湖边,似乎是为了防止猎物逃窜,以便一网打尽。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白毛看到仇敌,顿时浑身毛发炸开,同时口里发出低沉的怒吼声,似乎想向对方发出威慑,警告它们离远一点,不要惹老子,因为我大佬在这里,否则后果不是你们能够承担的,但是对方仗着人多势众,直接无视白毛的威胁,鸟都不鸟它,一个个都轻蔑的看着白毛,以为这家伙吓傻了,搞不清楚现在是什么状况。
这时,一条高大雄壮的公狼率众而出,看起来是这群雪狼的首领,它威风凛凛、趾高气昂的向前走了几步,斜眼看了看王兵,接着又看了看色厉内荏的白毛。神色中充满了一种大局在握和生杀予夺的傲慢姿态,巡视一番之后,它轻蔑的一摆尾巴,然后一声低吼,顿时,四条雪狼越众而出,蜂拥着向白毛猛冲了过来。
在这条头狼的眼里,白毛这个手下败将枉为狼族,居然和一个异类,一个食物搞在了一起。它简直就是一个败类。一个异端。它该死,所以现在就要给它一个惨痛的教训,好让它明白,谁才是这片领地的主人。以后要老老实实的夹着尾巴做狼,见到自己有多远就滚多远,否则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见到四条雪狼蜂拥而来,显然要群殴,白毛的内心是憋屈和无奈的:“想当初老子也有几十号人,后宫七八个,一声令下,无不争先恐后,奋勇杀敌。那时的日子。虽然是经常到处流浪,缺衣少食,但是手下有一帮小弟,可以发号施令,有什么猎物。自己摆摆尾巴,就有小弟搞定,生活过的就好似帝王一般潇洒。然而现在,虽然跟了一位好主人,有好吃的,有好喝的,但是却成了孤家寡人一个,连个妃子都没有,甚至还要被同类所欺负,真是太衰了,它奶奶的,当老子好欺负的,老子也是做过头狼的狼,有不可辱的尊严,敢侵犯老子的尊严,那就和它拼了!”
白毛呲牙咧嘴,罡毛贲张,嘶吼着想和敌手殊死搏斗,以捍卫尊严,浑然忘了自己还有强大的靠山在后面。
“唉……..。”
一声叹息,也不见王兵有何动作,向白毛疾扑而来的四条雪狼,突然嘭的一声,一声不吭的化为了漫天血雨,搞得一大片草地,都血肉模糊的,令人触目惊心。
白毛愣住了,对面的群狼也愣住了,似乎还不敢相信眼前所见的一切都是真的,一个个目瞪口呆、瞠目结舌,全部都呆呆的矗立在原地,像是一群傻鸟。
王兵施施然的上前几步,这才将白毛从梦幻中惊醒了过来,白毛扭头看着王兵,眼睛里却全都是小星星:“虽然早就知道主人很厉害了,而且自己还切身体会过,但是也没有厉害到现在这种程度吧,手不动脚不动,无声无息的就解决了对手,而且还是碾压成齑粉,这真是太厉害了,简直令人高山仰止,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白毛现在对王兵这个主人的敬仰之情,那是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绵绵不绝。
不谈白毛的小心思,对面的群狼这时也醒悟了过来,一阵骚动之后,居然想拔腿就跑,显然这些雪狼也不是笨蛋,本能意识告诉它们,不马上跑,就会全军覆没。
“这时候想跑,晚了!”
草地上的大片茅草,突然凌空飞起,然后朝着想后退逃跑的群狼,极速攒射而去,瞬间,群狼就满身插着茅草,僵立在原处,不能动弹了,显然王兵隔空传劲将它们都制住了
白毛在一阵错愕之后,紧接着就是大喜过望,它咆哮的冲了过去,对着对方的头狼就是一阵狂撕猛咬,似乎是要发泄心中的愤懑和积怨,出口恶气,至于对方的头狼就只能干瞪着眼,默默承受白毛的摧残和蹂躏,而却无可奈何,谁让人家有一个强悍的老大呢。
白毛似乎特别喜欢干这种痛打落水狗的事情,而且还非常在行,蹂躏了对方的头狼,然后看到谁不顺眼,就是上去一顿撕咬,好似是要立威,好叫这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明白,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现在时来运转,是老子做主了,你们的生死全在老子的一念之间,不服气是吧,那又如何?
看着白毛趾高气扬、神气活现的样子,王兵不由是一阵无语:“这哥们……,真是一活宝。”
“好了好了,白毛可以歇歇手了,瘾头过了就算了,现在我给你找个伴侣,也算是完成对你的承诺,这样怎么样?”
说着王兵到群狼中一转,然后挑出一个尾巴上有一撮灰毛,模样看起来比较顺眼的小母狼出来,然后凌空挪到白毛的身边,“白毛,这只小母狼怎么样?虽然不知道你的感觉如何,但是绝对是青春少女,配你应该没问题。”
虽然王兵不知道白毛的审美观念是怎么样的,但是这个小母狼显得怯生生的,摸样很乖巧,完全符合人类林黛玉的形象,应该能够满足白毛英雄护美的英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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