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因为那个大汉拿艾达作人质的原因,我不得不放下枪,艾达离我有将近一百米的距离,手枪子弹的速度不是很快,虽然我对自己的枪法很有信心,但是我不敢赌,他很有可能直接用艾达挡住子弹,所以我便在树林之间快速移动,很快的就来到了艾达不到二十米远的地方,那个大汉也一直注意着我,在我跑过来的期间是不是用手枪向我射击,但都被我敏捷的身法躲了过去。
“你给我站住,再过来这个女人就会没命。”那个大汉左手用手枪戳了戳艾达的头,右手还掐着艾达的脖子。听到那个人的话我也停了下来,“你是谁,我们和你没什么仇恨。”“仇恨?呵呵,是的原本你们是与我没什么仇恨。但是!你们刚刚杀了我好多的队友,你们说现在我们还有没有仇恨。至于我是谁,听好了,免得到了下面不记得了。我——恶狼佣兵团的队长——恶狼。小子,之前你杀了我那么多的兄弟我可是一直都看着的,呐!”说着在我面前扔了一把匕首,“把手枪扔了,然后用它自裁,不然,哼哼!”右手掐着艾达脖子的力道有加重了一些,艾达发出的声音也更加的痛苦,“我看得出你喜欢她!”“喜欢?切,在我读书的时候我就有喜欢的人了,不应该说爱才对。她…才不是呢!”。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我依然照着他说的做,将手枪扔远,拿起地上的匕首,又看了看艾达,看到她眼神里充满了惊恐,她怕我真的会为了她而自裁。“哼哼哈哈哈哈,可笑,你真的以为我会为了一个女人就这样将自己的生命献出,真是可笑。告诉你我——只会为了我自己。”说着快速向他靠近。“可恶,”恶狼没有想到我是一个自私的人,“你别过来,不然她真的没命了,”恶狼见我的速度没有丝毫的减慢,反而开始变快,心里开始慌了,开始害怕我真的是一个只顾着自己的人。
“艾...你...这是真的吗?”,心里有些失望,不过当她看到我用拳头向下做了一个动作时,并向她眨眨眼,立马明白我的用意,也配合我准备适当时机做出反击。恶狼将手枪对准我连开了数枪,但都被我躲了过去,恶狼也因为我接连躲过去停顿了一下。好机会,艾达对他用了一下肘击,恶狼也被她打退了几步,趁势从恶狼的手上用力一打,恶狼也因为疼痛放开了掐着艾达脖子的右手。我见状快步向前,对着他的腹部就是一脚,直接将恶狼踢飞到十米远的树干上面。艾达比我先行一步跑向恶狼,看到恶狼低着头露出一脸的阴笑,“小心,艾达!”恶狼从身后掏出一把小型手枪对准了艾达,一时间艾叶也没能及时反应过来,但是本能的用双手护住自己的身体,但她还是低估了手枪子弹的威力,直接将右手击穿打在了腹部,疼痛也让艾达倒了下来,“再见了,美人!”正要给艾达补一枪,结果枪上传来没有子弹的声音。看着跑过来的我,装上子弹,慌忙中准头也不行了,闪到恶狼身边,对着他那枪的右手就是一脚,手枪也被我踢飞,然后对着他的脸就是一拳。因为我之前腹部的一脚,到现在他都还不能站起来,只能靠着树干,整个人被我打翻在地,用手想支撑起自己,但被我一把捂住嘴巴,感觉到自己无法发出声音,整个喉咙被我用之前他给我的那把匕首割断。瞪大了眼睛,身体不停的抽搐,没过一会就不动了,周围流满了鲜血。
深呼了一口起,走向艾达,“没事吧,艾达,”看着艾达的伤口,想起了遇到她第一天的场景。“我没事,艾,我感觉自己自己就是一个累熬,一直在拖着你的后退,每次都需要你来救我。”“说的什么话,你不是也救过我吗!我们应该相互照顾才对,还记得我第一天说过的话吗?…我不怎么放心…”扶起艾达,看着她捂着伤口想起身走着,“这样你的伤口会更加的严重的,现在没有能治疗的东西。我还是来背你吧!”“啊!不…不了,我还是自己来吧,我能行的。”艾达有些不知所措,看着艾达不肯我也没说什么(呵呵,第一个括号来了!虽然我嘴上没有说什么,但是我心里可是不知道说了多少——我去,艾达,你还是让我来背吧,一来能不会让伤口加剧,二来…我还能吃吃…额,应该是…占占你的便宜。我都已经想到了我背着你时你的胸部顶着我,背上感觉到两个软软的东西,而且手还是放在你的大腿上,还有你的体香…)
“咔嚓”,一个诡异的声音响起,我立马停了下来,顿时让我一惊——地雷。“怎么了?”感觉到我停下了脚步,艾达疑惑的问我。“艾达,快,离我远点,我踩到地雷了!”艾达顺势看到我脚下的土地有些新,“怎么办?”艾达有些着急。“退后五十米,我要排雷,万一爆炸了,至少也只是我一个人死…”“艾…那你小心点!”看到艾达已经离我有五十米远了,我慢慢地蹲下,用着匕首小心的向地下插去,通过触碰我大概知道了这颗地雷有多少大,然后慢慢的把地雷周围的泥土扒开,形成一个坑将地雷包围住,这样地雷爆炸了,因为这一个坑也能抵挡一下大部分的爆炸碎片,减小威力。看到地雷的型号我不禁吸了一口气、这是德国最新生产的地雷——B-5型步兵地雷,爆炸半径将近二十米,地雷里面有一百颗小钢珠,爆炸产生的威力足以将防弹衣、半公分的钢板击穿,且在地雷激活后,上面的压力变化不能超三公斤,不然也会发生爆炸。深吸一口气,观察了四周,我身后就是一个斜坡,或许只要我的速度足够快,能在抬起脚的时候瞬间跳下斜坡,或许我还能够活命。
艾达在远处看着我时不时蹲着,又时不时慢慢的站起来,并向周围观察着,心里有些紧张,双手放在胸前捂紧了拳头,心里默念着“艾,不要有事…不要有事…”
“轰”我松开腿立马就像斜坡下面后仰的跳了下去,居然的冲击力在我着陆的同时将我击晕。远处的艾达听到爆炸声就向我奔来,看着地上嘴角流着血的我哦,眼角有些湿润,抹去我脸上的尘土,“艾,你醒醒啊,可不要吓我啊,我知道你不会就这么死了的!快睁开眼腈啊!”“咳咳咳,艾达,你再摇我没被炸死也要被你摇死了”,咳嗽着醒了过来,就看到艾达抬起我的脖子看着我。艾达听到这句话破涕为笑,露出了她的牙齿,女神的笑容依然是这么美。
艾达扶起我,或者说我们两个人相互扶持着站了起来,考虑到艾达和我的伤,打算直接回营地治疗,至于里昂他们,我想他们命大不会有事的。就这样草地上,一对男女相互照着向远处人密集的地方走去,如果此时是黄昏,再加上一些红霞,就像是天生的恋人一样。
1998年10月5日
W.A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南方和北方作者僖瓜团子文案李晋东貌似豪爽大方堪比北方男人,其实谨慎小心,总是裹足不前。孔扬温文尔雅体贴细致是典型南方男人,但一旦爆发,就不会回头。他们七岁认识,一起长大,二十九岁又重逢。一个自己茫茫然着不懂,另一个就配合着假装不知。但终于行差踏错一不小心迈出一步。之后就天翻地覆,一切全都变化。我们上了床,孔...
下本想要写轻松一些的题材,打算先开穿成首辅的男寡妇简介下拉到底可看本文文案西辰穿书了。他穿进了一本BL向的团宠修真文,不过倒霉的是,他并没有穿成被团宠的主角受,而是穿成了主角受的傻子小师弟。这里的傻并不是指笨,小师弟是真的会流哈喇子的那种傻。这样一个傻子,之所以能成为主角受的小师弟,只因为他拥有与主角受一样的雷火双灵根。主角受因体质问题无法结丹,宠他如命的师门不忍看他仙途坎坷,便寻来了这个小傻子。他们用天地灵宝助供养小傻子,为的只是待他结丹后,将他的金丹剜出送给主角受。西辰穿来之时,金丹已成,且他已被下了禁制,不取出金丹就会死。当然,以小傻子残破不堪的身体,取出金丹也活不了几天。左右都逃不过一个死,西辰干脆摆烂,不过他活不成,也绝不会让其他人的人好过)他自毁金丹,放火烧山,还将师门的法宝偷走变卖。在生命的最后,他用变卖来的银钱醉生梦死,过得那叫一个美哉。期间,他还邂逅了一名叫做小花的清纯少男。清纯少男,大家都懂,美则美矣,技术堪忧,不过谁让西辰就好清纯少男这一款呢。事后,西辰心满意足的挑了个地方等死,可几天后,他不止没死,甚至还容光焕发。他觉得事有蹊跷,找了个神医,神医告诉他你的筋脉灵根已重塑,而且你怀孕了!西辰他明明记得他是男的啊!大受震撼的他,回去就给自己熬了一碗堕胎药,刚要喝下去,肚子里传来一个微弱哭声呜呜呜呜爹爹不要抛弃我,我会当最乖的龙宝宝的!西辰手一抖,堕胎药砸了一地。比男人怀孕更可怕的是,他怀的还不是人,而是一条龙龙族是整个修真界最强大的种族,出生便有通天修为,且个个容貌出众,气运逆天,是天地间的宠儿。但事物往往并不能十全十美,天道克制,龙族繁衍极为艰难,已有千年无一幼崽诞生。而现如今还活跃在修真界的龙族也只有一个,那个传说中孤僻自傲性情暴虐,被整个修真界称为疯批,且已经活了一千八百岁的南泷仙尊。西辰救命啊!说好的十八岁的清纯少男呢注本文主角无任何智力方面问题,穿越初期为装傻预收穿成首辅的男寡嫂在成为美食博主的第四年,厨艺精湛的江淮清意外爆火。就在他以为自己苦尽甘来,终于能发财的时候,他的脚一滑,倒霉催的穿了书。他穿进了一本龙傲天逆袭爽文。龙傲天大都有一个凄惨的黑化经历,这本书也不例外。男主家境殷实,天资聪颖,原本是个前途不可限量的天之骄子,却因被人暗害,瘸了腿不说,父母与兄长也死在了这场暗害之中。失去父母与兄长的男主彻底黑化,为了报仇,他拖着瘸腿,流着鲜血,一步步爬上朝堂。黑化后的男主心思歹毒,手段狠辣,在朝堂之上无人可敌,不过十年便坐上首辅宝座,权侵朝野。江淮清觉得男主虽是个瘸子,却位高权重,有钱的很,若是真穿成男主也不算亏。不过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穿成男主,而是穿成了男主的男寡嫂╯□╰被迫变成一个能生孩子的哥儿也就算了,关键这个男寡嫂还是个不得善终的恶毒炮灰!男寡嫂刚一进门,男主的兄长就断了气,男寡嫂见状,干脆将他家仅剩的二两银子卷了跑路。男寡嫂的行为导致男主母亲不治而亡。男主睚眦必报,在得到权利之后,立马找到男寡嫂,将男寡嫂五马分尸。回想书中男寡嫂的血腥结局,又低头看了眼坐在轮椅上,尚还满眼单纯的小可怜男主,江淮清默默拿起锅铲开始赚钱养家。哼哼,这么大个金大腿不抱,他去贪那二两银子干嘛?此时男主的母亲还没死,还没失去所有亲人的男主也还没黑化。江淮清想好了,他要趁男主在黑化之前,以贤惠男寡嫂的身份紧紧抱稳小可怜男主的金大腿。为了保证金大腿的稳固性,江淮清嘘寒问暖殷勤备至,把小叔子当亲儿子来疼。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哪里操作失误,渐渐的,小可怜男主看他的眼神越来越诡异。江淮清以为是他抱大腿的小心思被男主看穿,赶紧找了个要嫁人的借口跑路,可刚跑一半便男主抓了回去。在他面前一向表现单纯的男主满脸阴鸷的轻抚着他的脸,危险在他耳畔低语嫂嫂既想嫁人,为何不嫁朝瑾,难不成嫂嫂也嫌弃朝瑾腿瘸????江淮清惊了,你个小可怜怎么还有两副面孔!还有,我把你当儿子看,你怎么能把我当老婆看啊╯□╰顾朝瑾一直以为上天让他重生在十年前是在惩罚他,直到后来看着江淮清,他才恍然明白,这并不是惩罚,而是上天对他的垂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那一年,蔺彩看中了一个男人,所有人都说她们不合适,可是她还是勇往直前的追了,后来,当她看着他抱着别的女人躺在属于他们的那张床上,心碎欲裂。那一年,江零恨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恬不知耻的夺走了他的心,就在他以为他们可以一辈子的时候,她拉着别的男人的手,跑了。后来,某会所的房间里,蔺彩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求你不要卖掉那些股票。江大少嘴角微扬如果你愿意,再追我一次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
关于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平静的都市夜幕下,藏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午夜窗外的无头人影废弃厕所内的窃窃私语路灯下鲜红如血的影子江凡半夜遭遇猛鬼索命,觉醒诅咒进化系统,他发现激发鬼祟的强烈情绪,就可以推演它们身上的诅咒。于是乎,这个世界恐怖绝望的画风中,多了一股泥石流。人敲门,人贴背,午夜人影,漆黑房间内看不见的人,凌晨公交车上多出来的人,梦境深处最不能被提起的禁忌,杀穿了灾神噩梦的男人「当我行走在黑夜,我就是最大的怪谈」「鬼吓人,他吓鬼」「这个主角太凶猛」「他比鬼更像鬼」「灵异恐怖,吾心也未尝不歹毒」「当我身负亿万诅咒,人鬼身份或许早已互换」第一章慢热,主角性格反传统,从不内耗,快速甩锅,严以律人,宽以律己,同时人物性格会不断成长。整书会一直维持灵异风格。...
幻千弋仙界一股清流,抚得一手好琴,炼的一手好药。我成神时不巧让天雷劈中,被幻千弋救下并带入幻弋谷,在这里结下不解之缘。小米我要回苍山幻千弋梦儿我知错了,来,有什么事我们关上门再说。哎,别动手有事好说...
她是夺人魂魄的特工血凤,一朝穿越成魅家独宠的大小姐,却被传言有三克之人,并在大婚前夕遭人挟持,备受折磨,想让她婚礼变成葬礼。哼!我血凤之命是尔等说取就能取的,笑话,妄为我血凤二字。历经千辛,她找到了回家的路,却在当夜被人玷污,大婚之日,全城皆知她失身绯闻。本以为夫家退婚,却不料大红花轿前来迎娶,一句本姑娘不嫁惹来众多非议。一句他不配我更是张狂。在暗处的某人嘴角上扬有意思!他是人人闻风丧胆的邪王,嗜血成狂,唯独对她另眼相看。一场赏花宫宴,本是该命丧黄泉,却绽放她无尽风华。面对无尽流言蜚语,他指着她,就是她了。一句话她成了他的妻。她用尽手段报杀父之仇,当匕首刺进敌人的胸膛,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