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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有诗无诗(第1页)

李雁璇是天生的美人胚子,又被家族教养的温柔贤淑,沈栗的心里怎么可能不惦记。

可惜礼教严苛,加之沈栗这三年重孝在身不便登门,平日里便是想见一眼都困难。听李臻有想让他二人成婚的意思,沈栗顿时喜出望外。

见沈栗兴冲冲的样儿,李意与李臻相视而笑。

李家也实在是拖不得了。虽然沈栗才十六岁,李雁璇可都十九了!这年月十九岁的女子大多孩子都养一两个了,而李雁璇还没出门呢。

杨氏每日里只觉心下火烧火燎的,好容易沈栗出了孝,一天催李臻三遍。

李臻也急,他倒不怕沈家反悔,只是李雁璇下面还有女孩子呢,她不出门,小的又不好越过她先成亲。

李臻又不好意思先和沈淳提,好像自家女儿恨嫁似的,只好先挑唆沈栗,叫沈栗去求他老子。见沈栗果然欣喜异常,李臻方放下了心。

沈栗虽然得了皇上和东宫的青眼,可但凡从文的想要谋个正经的出身,则必须经过科考。

此时盛国还没有沈栗前世明英宗之后的所谓“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之说,只是自打有科举取士之后,进士出身和非进士出身在官场中待遇的不同就好比嫡子和庶子——前者向来理直气壮,后者时常心虚气短。

因此沈栗对院试半点不敢轻忽,虽然还有一段时间,沈栗却已拿出前世高考的劲头温习了。而他未来的大舅哥李颗又一次体会到了沈栗如涨潮一般的学习能力。

李颗如今已是举人了,去年才成了婚,说起来也是景阳城中有名的青年俊杰,当然得分和谁比,沈栗虽然只是个童生,但已经有个承事郎的品级,还是个骑都尉,李颗还是民,沈栗已经是官。

这让李颗看沈栗颇为不顺眼,总拿眼角看他。沈栗也不以为意,青眼也罢,白眼也罢,反正再过几个月我就是你妹夫了哈哈。

要科举,单在家里做学问是不行的,还要结交同年,彼此研习讨论,也可能是互相吹捧,说不定日后还能同朝为官,彼此照顾。李颗闲暇之余便领着沈栗参加文会。

说起来文人相轻这句话是没错的,李颗看沈栗不顺眼是嫌弃妹夫,别人就是满怀恶意了。

“怎么,沈七公子莫非只是浪得虚名不成?”对面之人讽刺道。

沈栗轻叹一声,懒洋洋道:“这位兄台,您老人家说了半天,学生还不知您是谁呢。你我素不相识,凭什么你要我作诗,我就得做啊。”

见沈栗这惫赖样儿,在座又几个不觉轻笑出声。

那人气愤道:“在下陈元魁,乃是……”

“噢!”沈栗一拍手打断他,做恍然大悟状:“陈季陈元魁,乃是陈文举老先生之子。”

陈文举自打灰溜溜辞了太子太傅一职之后,其他官职也都慢慢辞了,如今“赋闲”在家,因他到底在文坛中声望颇高,外人都称他一声“陈先生”。

沈栗笑道:“元魁兄颇有陈老先生之风,果然是名门之后。”

陈季气结。

若是别人赞他一句“颇有乃父之风”,陈季还能当人夸他,可要是这话出自知情人,尤其是出自沈栗之口,可真就不是什么好话了。

陈文举是因为刻板,不识君意,教错了太子才不得“请辞”的,如今沈栗夸陈季行事类似陈文举,岂不是说他跟他老爹一样“不识时务,不合时宜”!

沈栗!你不要以为书生就不动手!

沈栗低头饮了杯酒,笑对李颗道:“这十里杏花的酒还是如以前一样,记得上次饮这酒还是四年之前了。”

李颗疑道:“四年前?你才几岁,就跑到十里杏花喝酒了?”

“唔,”沈栗回忆道:“愚弟记得是同郁辰兄应霍霜兄之约前来的。”

一些人不知这两人对答中有何深意,怎么陈季忽然就哑口无言了?而另一些蠢蠢欲动想要为陈季打抱不平的人听到郁辰与霍霜这两个名字,忽然警醒过来沈栗是什么人——这是个常常出入东宫,与权贵之后相交的人物,不是可以轻易拿来做垫脚石的穷酸!

陈季无人支持,尴尬异常,气得满脸通红。

正惶惶顾盼间,终于有人为他说了句话:“元魁兄也只不过是想向沈贤弟请教诗文罢了,沈贤弟若做不出,又何必咄咄逼人呢?”

沈栗寻声看去,不禁笑了:“这不是杜凉兄吗?自三年前一别,真是好久不见。”

杜凉咬牙道:“在下可时时不敢忘记贤弟。”

“别,”沈栗笑道:“不劳您惦记,学生不好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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