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4章 不负皇恩不负君(第1页)

第二日刘曦难得在没有朝会的日子起了个大早。洗漱完毕,换上猎装,他高高兴兴地坐上马车,往上林苑而去。

长安城西面的上林三十六苑,是专属于皇家的猎场和园林,纵跨五个县,足足三百余里,占地面积极广。先帝健在的时候,因为喜爱上林苑的景致,曾想在里面修建别宫。可惜宫殿建到一半他就一命呜呼了,倒给刘曦留下了好几幢“烂尾楼”。刘曦今日去上林苑只是为了学习骑马,所以去的是苑内最靠近长安的一处马场。

赵云带着一班御前侍卫前一天早晨就已经入驻上林苑。他给皇帝挑选好了全副马具,还有一匹刚足岁的温驯母马,专等皇帝来学习骑射。为了防止上次的刺杀事件重演,赵云仔细安排了沿途对皇帝的保护措施,整个上林苑都被他带人严密地清扫了一遍,以防万一。

其实刘曦上辈子是骑过马的,他很喜欢这种温驯漂亮的大型食草动物,还一时兴起买过两匹,养在俱乐部里。不过因为他实在是太宅了,很少有机会专程跑去骑马,所以骑术无限接近于零。这辈子他获得了赵云的属性加成,加上每天练一个时辰剑术,身体条件远远胜过从前。因此就有些心痒,想要在马背上一展雄|风。他也不跟赵云说自己学过,就等给偶像一个惊喜。

不过真到了马背上,刘曦又有点紧张了。这时候的马鞍就是一块裹在马肚子上的皮革,充其量只能增加一点摩擦力。马镫倒是已经有了,但只有一边,是给人踩着上马用的。只有缰绳和后世的差不多,刘曦用着还算习惯。

刘曦按赵云说的方法,夹紧马腹慢慢走了一圈,然后开始学习小跑。这时候就显出没有好马鞍的不舒服来了,他总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滑下马背,两条腿用力大也不是小也不是,怎么也保持不了平衡。等好不容易抓到窍门,跑得稍微了些,刘曦已是满头大汗,只好让赵云扶他下来休息。

“哎……这马可真不好骑。”刘曦喝下一盅乌梅汤,这才觉得稍稍缓过来一点。光是小跑就已经难成这样,真要策马飞奔还不得把他的小命玩掉?

赵云递上一块帕子,微笑道:“皇上已是悟性极高的了,切不可气馁。”

刘曦眼睛一亮:“喔?真的吗?子龙第一回上马是不是也觉得十分困难?”

赵云摇头道:“那倒没有。”他见皇帝一副沮丧的样子,不由笑了起来,“第一次上马之前,末将已经在涂了油的横木上练习了多时,自然比皇上略微娴熟一些。”

刘曦这才知道,原来在古代马是个稀罕物,就算是名将如赵子龙,学习骑马的时候也都要经过半年左右的“模拟练习”。因为马匹少,在挑选骑兵时就会选最优秀的步兵。骑兵本身的身体素质远胜步兵,这也是骑兵战斗力比步兵高很多的一个原因。

刘曦突然想到,赵云绰号“白马银枪”,自己却一直没给他配一匹好马,真是大大的不该。当即对赵云道:“子龙昨日挑选马匹,可有看得上眼的,朕想送你一匹坐骑。”

赵云沉吟片刻,抱拳道:“那末将就却之不恭了!”

原来赵云昨日为刘曦选马,还真看中了一匹好马。那马性子驯良,一看体型就知道耐力极佳,最重要的是它通体雪白,和赵云从前那匹照夜玉狮子很像。赵云见猎心喜,牵出那匹马骑了几圈,心中越发喜欢,不过考虑到刘曦的身量还小,只好选了另一匹马给刘曦。这会儿听刘曦提起,赵云也不客气,就把白马的事告诉了刘曦。

刘曦一听急忙让赵云把那匹马骑出来看看。他见那马和赵云无一处不般配,登时高兴起来,笑道:“子龙,这马朕送给你,不过不是现在。朕要给你做一套独一无二的马具,七日之后连同马具一起给你。”

赵云十分感动,抱拳道:“谢皇上赏赐!”

刘曦高兴极了,暗下决心,一定要在七天里把两头翘起的马鞍做出来,再配上一对马镫。这东西对骑兵的帮助是巨大的,没想到不依靠卡牌系统,他也能搞点创造发明,真是太厉害了!

刘曦又让赵云在马上演示了一回枪法。他现在也算有点武学功底了,看起来不再是只看热闹,已经能看出赵云枪法中的特别之处。虽然说枪走一线,但赵云的枪法变化多端,不仅仅是一杆枪,有时候甚至可以是长鞭、棍棒。赵云用的招式却很简单,每次出手都配合着马匹的冲力,手腕处又带了一点螺旋劲,声势十分惊人,寻常人绝难抵挡。

“好枪法!有子龙为将,强敌焉有不克之理?”

见赵云演示完了,刘曦赶忙奔到赵云身旁,令人递上一盅乌梅汤,又接过长枪舞动了几下。赵云的枪比他想象的沉重多了,而且并不是金属打造的,只是因为枪身上缠着银丝,所以看起来才是银色。估计是战场上不需要舞枪花迷惑敌人的缘故,赵云的枪上没有枪缨。

赵云微笑道:“皇上过誉了。”

“这可不是朕信口胡说,世上原本就没有人的枪法能比得上子龙。”刘曦顿了顿,问道,“子龙,你看我大焉的骑兵如何?”

“这……”赵云抿起嘴唇,想了想道,“大焉原有骑兵八万,四年前和鲜卑一战,几乎全军覆没。如今经过四年休养生息,除了长安城外有一万骑兵,就只剩下西北还驻扎着三千精骑。”

“那匈奴有多少骑兵?”

“末将估计,匈奴大约有骑兵十余万。”

“子龙,依你看匈奴的骑兵和大焉的骑兵孰强孰弱?”

“匈奴人是马背上的民族,骑兵不需要训练,天然而成,论骑术强大焉远矣。匈奴战马都是精选的良种,常年放在草原上散养。大焉战马的马种良莠不齐,且大多是饲养在马圈中的,作为民间徭役的一部分,由百姓代为照料,论马匹大焉亦不如匈奴。”赵云见皇帝眉头越来越紧,不由安慰道,“不过大焉有铁制的马镫,骑兵还配备特制的马刀,比匈奴骑兵用的刀锋利得多。大焉骑兵不但配弓箭,还带弩箭,可以比匈奴骑兵多射一轮。此外匈奴也没有好铁,弓箭箭头的重量、形状、平衡远不如大焉那般精良。这些都是大焉骑兵的优势。”

刘曦脸色稍霁,思考片刻道:“但大焉骑兵数量少,正面作战绝不是匈奴骑兵的对手。子龙,依你看光靠步兵能守得住国土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头发越粉,打人越狠

头发越粉,打人越狠

本文将于10月30日(23章)入v,届时连更三章!(作者摸爬滚打求收藏)(发出尖锐的爆鸣声)(阴暗地爬行)文案厄里那斯以为自己已经可以消散了。但他又在异世降生了,以人类的身份。这一世他叫虎杖悠雨,有了...

重生后美强惨女主她疯批了

重生后美强惨女主她疯批了

年青的成王不明白,明明刚救了这个女子,她为什么反手就要杀了自己?!看来贵妃娘娘说的对,长得好看的女人,心肠都恶毒。然后他发现,这女子不仅害他,还要害她祖母三婶姑母大姐二姐,连她四叔的姨娘都不肯放过。简直是太恶毒了!太恶毒了。。。唉,看来,只有自己...

御剑人间

御剑人间

我有一杆笔,可书文章,可画山川大河。  也可上伐昏君乱臣,还可落笔九泉,鬼神惧。  无德而取厚利,必有奇祸善心善行而受磨难,必有后福,谨记。...

(叶罗丽同人)文茜的卷王之路+番外

(叶罗丽同人)文茜的卷王之路+番外

小说简介叶罗丽,我靠学习改命作者真真实实的金瑶简介源名文茜的卷王之路别名叶罗丽,我靠学习改命标签动漫衍生系统二次元同人主角文茜金离瞳大概是文茜得到了学习系统变得更好,还有一个重生的金王子的故事吧黑叶罗丽战士作者磕金茜,铁茜,所以CP大概也是他们,说大概是因为朋友老说我的爱情像友情,看情况吧。第八季看完就跑路了,后面没看。...

穿成满级大佬的掌心宠[六零]

穿成满级大佬的掌心宠[六零]

预收穿成反派早死的白月光六零求收藏本文文案如下(本文已肥,日更九千)对于如意村里的白桃桃,大家除了羡慕嫉妒恨以外也没啥好说的了明明是个傻子,却偏偏好看的像个仙女!村里的后生都爱她!被全家人给宠得差点儿连路都不会走了。海归高富帅就是喜欢她,非她不娶!当事人白桃姬却烦得不行她堂堂媚宗圣女居然渡劫失败,被雷劈死,魂穿到一个傻子身上?这鬼地方灵气瘠薄又穷得连口饱饭都吃不上!幸好家里人怜惜这个不知饥暖连话都说不清的小傻子,合力把她供养得粉白娇嫩,不想竟招来了无数垂涎与觊觎这时一个扛着笨重铁犁穿着白衬衣的英挺男知青从她面前走过,白桃姬瞪圆了一双水汪汪的杏眼这人身上富含灵气,能治好她的痴傻症!她追上去扯住男知青的衣角,深呼吸一口美妙香幽的浓郁灵气,娇滴滴开口说话铁铁匠哥哥好好吃!知青宋秩???明明是眼前这个白嫩水灵得像蜜桃似的小美人看起来更好吃才对吧?后来,村里人就更嫉妒白桃桃了她变聪明变得更美了!想害她的害过她的人全都惨兮兮的。宋秩出息了,白桃桃和她全家都出息了。二十年后宋秩成为家喻户晓的科学家,甚至还被编录到课本里,被赞誉为杰出人物。四十年后宋秩在电视节目上说多亏了我的夫人,否则我不会有今天的成就,今天我所有的殊荣当属于她。后来,据探亲回来的村里人讲宋秩每天晚上要烧水给白桃桃泡脚,不但认认真真的给她搓脚丫子细心的用毛巾擦干,还要亲手为她涂上香香的润肤乳。最后,他还会挑出一瓶鲜艳好看的指甲油,耐心的替她涂好脚指甲男主版文案留校任教名额被占,被迫下乡劳动回城通知又被顶替的宋秩永远都记得,在他最落魄的那个夜晚,白桃桃冒雨撑伞寻了他一夜,她浑身湿透面色苍白,颤着泣音问他你不要桃桃了吗?宋秩顿时红了眼眶,所有人都背叛了他,只有这个小傻子始终对他不离不弃。他挣扎着从泥泞地爬向云端,发誓要带着她走上万众瞩目的人生巅峰!宋秩拿起小本本记录接下来要做的事1)娶白桃桃为妻,好好照顾她一辈子!2)带上桃桃,和她一起追逐爱国强国梦!3)爱国爱家爱桃桃爱人民爱他的事业。只想咸鱼躺的白桃美人vs凭实力宠妻的满级大佬我的预收,求收藏穿成反派早死的白月光六零,文案如下别栀栀穿成年代文里同名同姓的炮灰,她是大反派黎念之的白月光,年纪轻轻死在女主手里。别栀栀一死,黎念之疯了。他疯狂报复女主,尽职尽责地为男女主的感情和事业创造重重阻碍,直到男女主修成正果,他才念着别栀栀的名字悲惨死去。别栀栀穿来的时候,第二天就是她的死期!吓得她赶紧申请下乡,远离男女主保平安。别栀栀被分配到海岛上去搞建设,条件很艰苦,新调来的高冷帅军官黎恕好像老跟她过不去,但在关键时刻又总是护着她别栀栀渐渐习惯了海岛的生活,当男女主忍饥捱饿在城里分吃半个生红薯的时候,别栀栀和知青们在海岛上吃海鲜吃到撑,当男女主为了分房而假结婚的时候,别栀栀和知青们努力造好小木屋,养猪养鱼养鸡鸭鹅。衣食住行等物资越来越丰富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什么男主女主大反派,统统滚远点!咱穿得暖吃得饱,好好建设国家不好吗?栀栀也有烦心事,她太美貌,知青村民驻地军人纷纷向她表白,别栀栀很有礼貌地拿反派出来当挡箭牌此生此世我只有黎念之一个爱人,可惜他死得早说罢,她红了眼圈淌清泪两行。人人赞她痴心情深,忠贞不渝。直到有一天,她的死对头高冷帅军官黎恕来找她听说我死了?别栀栀???黎恕一笑你想起来小时候我俩的娃娃亲了?想起来念之是我的字了?别栀栀!!!别栀栀眼泪汪汪地被黎恕给押着,去民政局领了小红本本回来,从此,她就被他宠上了天。另外推荐我的同类型完结文与科研大佬形婚以后九零重生八零貌美如花重生之网红军嫂重生之小媳妇的幸福生活重生之沈慈日记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