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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之后事情顺利得简都不敢相信,班纳特先生把剑桥镇那边的事都交给了伍德太太处理,简还画了一张图示意店面的布置,其他就听凭天意了(望天)。
简当然不可能自己一个人开店,所以她需要人手。班纳特先生原本想让简带艾尔去,简拒绝了。艾尔这个人做农活还差不多,做店员跟做农夫完全不是一回事。
简看中的是另一家两口子。
本哈比森的父母是近亲结婚,他一生下来就是个瘸子,老哈比森就是个穷光蛋,他的儿子当然也是。本哈比森干不了重活,平时只能靠打打零工过活,偶尔还需要到山上去找点吃的什么的。
但就是这样一个连一件完整衣服都没有的穷光蛋,竟然也是有老婆的。本哈比森的婆娘是一个哑巴,这两口子一个瘸子一个哑巴倒也般配。没有人知道这个哑巴是从哪来的,有人说这个哑巴是个乞丐,被本哈比森留住了,有人说她父母都死了,是拜托老哈比森照顾的,结果本哈比森就把她当婆娘了,反正本哈比森好像突然就有了一个婆娘,那也是几年前的事了。不过像这样的穷光蛋本身也没什么可让人八卦的谈资,大伙不过好奇了几天就没人继续在意了。
简不是平白无故知道本哈比森这个人的,她还是听牧师先生说起过,这几年简一直坚持在牧师这里学习拉丁文,她与牧师家的关系也渐渐变得亲密起来。所以在听说简想推荐一个忠诚可靠又有点头脑的人去做学徒,老汤姆就推荐了本哈比森。
“别看哈比森一条腿不利索,但他干起活来一点也不差。”老汤姆就常常让哈比森在教堂帮些忙,所以对他做事还是有些了解的。“他其实很聪明,只可惜是这样的出身。”牧师先生遗憾的说,“20多岁做学徒年纪是有些大了,不然我倒是愿意推荐他去试试。”
20多岁做学徒年纪当然大了,但简又不是真找学徒,她找机会悄悄去见了本哈比森一次,觉得这人一脸络腮胡看不出长相,气势倒是挺彪悍,嗓门也够大,一点小事就咧咧得天下皆知,简并不是很中意这个人。
可是之后简又无意看见了本哈比森一次,倒是让她改了主意。
那时候简骑马已经骑得很不错了,当时她一个人骑马沿着河边慢慢踱步,其实就是在遛马,远远瞧见本哈比森和他的婆娘在河边。
他俩大概刚从山上下来,一身泥正在河边清洗。简以前没见过本哈比森的婆娘,只是猜那应该就是。她衣裳褴褛,蓬头垢面,用一根藤条绑着头发,就着河水洗了手又洗脸,然后还把脚伸进河水里洗了洗。
这个女人在清洗的时候,哈比森瘸着腿在旁边找了些花和藤条,编了一个花环,随手就扔在自己婆娘的头上。
哑女人并不怕哈比森,她惊喜的摸了摸头上的花环,比着手势大概是很喜欢的意思。哈比森满脸胡子看不出表情,河这边一个路过的农夫说了句什么,简离得远没听见,估计也就是什么嘲笑的下流话,哈比森立刻举起他当拐杖的棍子向对方恐吓。农夫可不想跟他打架,他吐了一口唾沫,骂骂咧咧走远了,哈比森还捡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河水溅了对方一身,农夫抖抖衣服,骂了两句,赶紧走了。
哑女人一直站在旁边,也不怎么害怕的样子,还有心思把哈比森扔在一旁的死兔子捡起来拍了拍,拎在手里。
把对方吓走后,哈比森又若无其事的转过来拍拍哑女人的头,接过兔子自己拎着。
简远远的看着,觉得有点意思,她驱着马慢慢走了过去。
“哈比森?你是本哈比森先生吗?”简高高的坐在马上问。
“我可不是什么先生。”哈比森警惕的望着河对岸的简。
“我是简班纳特。”简没有下马,只是拉着马隔着河与哈比森说话。
近看哈比森长得还真是粗糙,脸上毛发浓密,眉毛胡子一把抓,几乎看不清脸。他皱了皱两条像毛虫一样的眉毛,转眼松开。
“班纳特小姐,我知道你,牧师先生说起过,你想找人去伦敦当学徒?”哈比森看着简,十分怀疑这个消息的可靠性。
“是的,牧师推荐了你。”简被马带着原地踏步转了一圈,又转了回来,“你有兴趣吗?”
“没有。”哈比森很迅速的回答。
简不奇怪这样的回答,她打量了一下哈比森,简单的一眼望穿。
穷,对卫生没概念,虽然瘸腿,但有力气,空手抓兔子不大可能,所以应该是布置了陷阱,脑子不错,对妻子也很好。
是个能用的人。
“我想先说明一下,关于学徒,其实不是。”简对哈比森说,“一个女士委托我帮她找的是咖啡店员,应该不能算学徒。”
咖啡?这是哈比森从没见过更没喝过的玩意儿。
“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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