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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概况(第1页)

加加林和加洛洛彻夜未眠,昨日的信息量实在是太大,让地精敏感的脑袋瓜有点爆炸的感觉。

当然,这和他们反应过来自己被某个食人魔祭祀莫名其妙地拉上贼船有着很大的关系。

人的幸福很多都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所以戈隆这一夜的冥想心外无物,当黎明到来的时候,便神清气爽地醒了过来。

带着食人魔离开奥西姆高原,到外面去看一看,是他早就想要做的事情。

在戈隆的认识当中,窝在穷沟沟里的人要是想要发家致富,首先就是要拓宽自己的眼光,既然要拓宽自己的眼光,那么走出去看看自然是必不可少的,综上所述,外出旅游……打工是最好的选择。

作为活着的终极目标不外乎吃和睡的食人魔们,他们能够胜任的工作不多,将敌人砸成肉酱正是他们仅剩的才能之一,恰巧戈隆自己是一个能够约束这帮笨蛋的食人魔酋长,所以水到渠成的,成立食人魔战团出去赚钱的想法便出现在了戈隆的脑海当中。

在这之前,戈隆之所以宁愿缩在奥西姆高原上不愿意出去,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他〗≌,懒……我是说食人魔的名声太过恶劣,外族遇到他们的最有可能的反应便是撒丫子转身就跑,第二可能的就是拔出剑和他们拼命,而且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戈隆无论是在魔法的探索上,还是对世界的了解上,都是属于两眼一抹黑的状态,只能专注于自保。

不过经过了他一年多的奋斗,情况已经大大的不一样了。

首先是和高等精灵法师的战斗,让戈隆明白自己真的很强,尽管他直到现在释放魔法更多的还是依靠本能,但谁也无法否认的是,他已经很强了,强的能够用魔法引起几公里之外的雪崩这种地步。

其次,奥西姆高原这个大后方算是被他彻底的安定了下来,当然,若是戈隆长时间的外出,其它的氏族肯定会蠢蠢欲动,但只要食人魔听话,只要索尔那个笨蛋还在不遗余力地完成他“王者归来”的人生目标,血槌氏族就不会被外人染指,这样一来,统合奥西姆高原对于戈隆来说不过是稍微费点功夫的事情。

本来巨魔的出现会存在着尾大不掉的隐患,不过一场雪崩算是把他们未来三十年,至少一代的元气全部毁掉了。在奥西姆高原上发展的困难,戈隆是再清楚不过的了,就算他智力爆表,就算他眼光超前,甚至假设他脑袋中自带搜索引擎,想要将奥西姆高原发展成巨魔帝国的规模,至少也要几百年。

作为一个凡人,戈隆对自己的无能有着强烈的自信。

他从来都没有忘记一件事情,那就是对于他来说,魔法才是终极目标,要是舍本逐末地将精力完全沉浸在奥西姆高原这块破地上的一点权利,那才是真的自取灭亡。

说到底,戈隆是一个食人魔,而食人魔的文明基本是没有未来的,就算他靠着附庸有效地补充食人魔的弱点,也基本没有希望。

事实上,戈隆已经不止一次的怀疑食人魔就是一个不应该存在的种族,或者说,是必然会在历史中灭绝的一个种族,假设食人魔集体开智,他们海量的胃口也会极大的限制他们的数量,只要粗略地计算一下,任何一个清醒的当权者都会感到绝望,在这种情况下,高里亚帝国选择将外族放到了自己的食谱上,凭借着天生的蛮力和捡来的符文趁着食人魔在科技和魔法被外族一代一代拉开差距之前将其他种族全部吃掉,最后才慢慢地统治了整个世界。

食人魔二十多天吃一顿就能够活下去,就算一顿吃的很多,看上去也不算什么,但是,那是在食人魔天天在太阳下晒肚皮睡觉,并且是手边没有看到能吃的东西的情况,一旦文明发展起来,食人魔们懂得了零食的概念之后,可怕的事情就会发生。

戈隆没有敢想更多。

今天的血槌氏族,依旧是忙碌而安详的,被戈隆留在营地的地卜师霍格大概是被哪只,或者是哪几只鹰身人叼走了,熟悉的惨叫声并没有响起,这种安静略微的让众人有些不太适应,然后所有人就重新回到了他们所熟悉的日常——食人魔们不分白天黑夜地睡的一地都是,狗头人和野猪人如同忙碌的工蚁一样在营地中来来回回修建营地以及饲养肉猪,戈隆坐在祭坛上冥想偶尔巡视一下,鹰身人负责“哔——”。

“戈隆酋长,这些俘虏我们就交给您了,我们必须要快点回到氏族中才行。”

“当然,亚恩族长,不过还要麻烦您来看守这些精灵法师,食人魔实在不擅长应付这些。”

“当然,只要您不介意的话,我的族人很乐意看到一个高等精灵的魔导士成为我们的俘虏。”

就这样,巨魔们离开了血槌氏族,留下了依旧坚强地活下来人类和半精灵的俘虏,数量上依旧缩水了一大半,不过却是之前的俘虏中最强壮最顺从的一批,其余那些,无论是伤病的还是逃跑的,在漫长的行军中已经死的干干净净。

“酋长,我们走了。”

“好的,木格尔,我相信你一定能够捕获足够的猎物。”

木格尔举起石槌冲着戈隆挥了挥,然后领着十几个食人魔出去捕猎去了,在戈隆的命令下,狗头人的铁匠绞尽了脑汁用藤木编了几个大篮子,背在食人魔们的背上,留给他们携带捕获到的猎物。

尽管里面多半只会有几只兔子。

对于木格尔,戈隆是非常满意地,和日渐放弃自己思考能力的坚石不同,这个沉默的食人魔越来越有种独当一面的风范了,如果他的实力再强一点,完全能够胜任一个食人魔氏族的酋长,无论是带队捕猎还是大吼整队,木格尔都完成的非常熟练。

“酋长,你叫我们什么事情。”

钢鬃急匆匆地跑过来,和戈隆不同,这个野猪人祭祀虽然热衷于祭祀这份有前途的职业,不过看上去他更享受现在他所拥有的权利。

在他的身边,是一个毛发略微有些灰色的狗头人,长着狗头人典型的大鼻子、小眼睛、短小的四肢以及浓密的胡须,他的名字叫做金牙却没有金牙,而是嘴巴里豁了一颗牙,他只是将自己的理想变成了自己的名字,以此彰显自己对未来的憧憬。

自从霍格被戈隆击败过上了幸福的隐居生活之后,他这个最优秀的狗头人矿工便成了戈隆麾下最听话的铁匠,戈隆用着顺手,便让他成为了狗头人酋长帮助管理狗头人,现在看来,因为不是祭祀的原因,这个家伙还是非常听话的。

最初的时候这个家伙还表现的有些硬气,但是当戈隆把从霍格那里缴获的熏香蜡烛送给他之后,这个灰色的狗头人立刻就忠心耿耿地跟随他了。

对于理解不同种族的价值观不同这一点,戈隆觉得自己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钢鬃、金牙,我让你们完成的事情做的怎么样了?”

戈隆低下了头,四道目光分别落在了这两只的头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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