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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3页)

其实桂自成这人除了长得稍矮,比柳云琇还矮一点,而且长相一般,有一点秃顶之外,他没有别的坏处。

他有自己的电子公司,而且做房地产,也算有家底,只是没有夏家好而已。

要是不爱一个人,面对对方数十年如一日的追求,真会因为感动和他在一起吗。

夏榛不知道他母亲会如何选择。

在他父亲没过世之前,他是比较厌恶桂自成的,虽然他父母的关系已经闹得那么僵,他依然不希望别的男人将他母亲抢走。

但现在,他却不这么想,要是桂自成能够给他母亲幸福,他愿意将自己的母亲交给他。

这时候,他又想到庄籍身上去了。

庄籍同他母亲一样高傲又心灵剔透,自己会愿意有另外的人把他抢走吗,因为对方能够给他幸福。

夏榛想到此,心里就烦躁起来了,想,他恐怕只会盼着那个女人早死早超生,去陪上帝,比陪庄籍,让他高兴得多。

所以本来决定不理庄籍了,他在脚踏入柳云琇的家门的时候,又改变了主意。

桂自成和柳云琇就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这般坦然相对的样子,夏榛就知道桂自成还在原地踏步走,完全没有走入他母亲的心里。

林妈妈对里面笑着说,“太太,夏榛回来了。”

柳云琇穿着一条黑色和紫色相间的连衣裙,露出了修长白皙的脖颈,还有消瘦的锁骨,长腿并着,坐在沙发上。

她的头发挽着,乌黑如云,脸上没有任何妆容。

但她皮肤非常白皙,脸上也没什么斑点,带着如少女一般的浅浅红晕,眼神平和而又透出坚毅,虽然她的眼角已经有了不少纹路,但依然十分美丽,而且有着年轻女人绝对不可能有的雍容沉稳和从容的气势,让人一见难忘。

这样的女人,只是看着她,谁能想到,她对着自己儿子也能那么狠呢。

夏榛叫她,“妈,我回来了。”

保镖提着东西也进来了,林妈妈带着他去放东西,夏榛又说,“买了些东西,你大约用得上。”

柳云琇坐在那里没动,说,“有那份心就好了,实在不用买东西,又不是做客。”

这话实在让人觉得没意思,夏榛要回来看她,她一向不愿意见,真回来了,带了东西,她又在话里指责他是回来做客。

但夏榛已经听习惯了,而且发现庄籍也有这个说诛心话的嗜好,他就只得在心里越发觉得自己可怜,自己老妈是这样也就罢了,为什么喜欢的人也是这样一副德行。

夏榛道,“之前出差看到买的,不是回来前才让保镖在商场里买的。”

夏榛也没客气,直接表示这是自己的心意。

柳云琇平淡地说,“那你吃饭没有?”

这时候都没到晚饭时间,吃什么吃。

夏榛说,“午饭吃了,晚饭还没吃。”

柳云琇说,“哦,那留下来吃晚饭吧。”

夏榛心想别人家的妈妈会这样说吗。

即使他很不喜欢的庄籍的妈妈,当时都是会问庄籍在学校里辛苦不辛苦的,还会让他多吃点,自己的妈妈是怎么回事,留他住都不留吗,只说一句吃晚饭。

夏榛因为庄籍的事,心情本来就奇差无比,现在更是难受非常,脸上的孝顺的笑是要保持不下去了。

说,“我先回房了,洗个澡再来陪您。”

他转身要走,桂自成其实在夏榛进屋的时候就站起身来了,但刚才实在插不进两母子的话,此时才说,“夏榛,好些日子不见了,你最近在奕兴矿业上的作为,很不错啊。”

夏榛只好停了下来,对他笑着点了点头,想了一下,又走上前去,和他握了手,说,“桂叔叔,您和我妈谈吧,我就不打搅你们了。”

这话有种撮合之意,倒让桂自成一愣,马上笑着说,“我们应该多联系嘛。有什么事,你不要和我客气啊。”

柳云琇却说,“自成,你让他先去洗澡,大夏天,热出一身汗,看着也不爽利。”

桂自成只好让夏榛走了,其实夏榛没有热出一身汗。

作者有话要说:两人的关系又回去了,简直是遇到了“遇到弟弟夏樽倒退回原点”的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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