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章 大红花轿(第1页)

看这种情况,林宇是醒不了的,就算醒了他也不会搭理我,我感觉这个家伙越来越不像我所认识的林宇,军训期间的林宇活蹦乱跳,待人接物都非常热情,现在的林宇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反正自从那晚从情人林偷窥回来就变成了这样。

我愤岔岔地爬回床上,感觉两条腿又开始瘙痒起来,这一次的瘙痒程度比早上更加猛烈,好像有千万只蚂蚁在腿上爬行。

我赶紧按亮手机,举起手机往腿上照去,赫然发现,两条腿上已经不是小红点那么简单,变成了一大片一大片的红疹,表皮下面隐隐约约还有黑气在缓缓流动。

我有些吓着了,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会有这样的皮肤疾病?

我慌忙取出过敏药物,大量涂抹在腿上,我心里隐隐觉着,这可能不是简单的皮肤过敏,看来明天要抽空去正规医院做个详细检查。

涂抹过敏药物以后,瘙痒感好像减轻了不少,迷迷糊糊折腾到半夜才睡着。

一觉醒来的时候,外面已经是天光大亮,暴风雨停歇了,空气里带着湿漉漉的味道。

寝室里空荡荡的,林宇早就不见了踪影,这几天下来我也习惯了他的神出鬼没,他要是哪天老老实实待在寝室里,我可能还觉得他不正常呢。

我去医院抽血做了个检查,医生让我回去等结果,给我说皮肤病是世界级的难题,很多皮肤病都找不到病因,可能跟遗传基因有关,临走的时候还不忘敲诈我一笔,给我开了好几百块的进口过敏药物。

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在副食店买了两袋方便面回到寝室,让我感到有些意外的是,林宇居然在寝室里面。我回去的时候,他正在照镜子。

“陈云轩,你看看我帅不帅?”林宇破天荒的主动跟我打招呼。

我打量着面前的林宇,这小子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身中山装,中山装是黑色的,里面穿着白衣打底,看上去怪怪的,就像殡葬店里面的寿衣。再加上林宇脸色惨白惨白的,这样的衣着搭配显得……显得像个死人!

更奇葩的是,林宇还换了个全新发型,是那种二三十年代的上海滩发型,头发全部往后梳,露出宽大的额头,我们俗称“大奔头”。而且林宇身上还不知喷洒了什么香水,搞得香喷喷的,有些熏人。

“给个意见,是不是很帅?”林宇在我面前转了一圈,显得很自信,惨白的唇角还带着笑意。

我不想打击林宇,要是我把真实想法说出来,他肯定要跟我翻脸,所以我只有很违心的说:“还行,精神抖擞,挺帅的,只不过……这样的打扮显得老气了一点点!”

“老气?”林宇摆摆手:“你不懂,这叫成熟!”

“你打扮成这样,是要去约会吗?”我试探着问。

林宇笑了笑,没有回答我,不过从他一脸愉悦的表情来看,这小子应该是要去会心上人,不过他的品味是不是也太奇特了,这样的打扮能泡到妹子吗?难道那个妹子也是个重口味?

但是令人奇怪的是,林宇一晚上都没有离开寝室,中途我问过他几次不去约会吗,他都没有回答我,一脸神神秘秘的样子。

“陈云轩,我出去了!”林宇突然对我说。

“你要出去?去哪里?”我看了一眼电脑右下方的时间,已经是午夜12点,这么晚了林宇要去哪里?

林宇冲我微微一笑,笑容说不出的诡秘:“我要去成亲了!”

什么?!

成……成亲?!

直到林宇离开寝室,我都没有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我使劲掏了掏耳朵,简直怀疑自己听错了,林宇居然说他要去成亲?难道他今天这副打扮,就是为成亲准备的?他是有幻想症还是脑子被驴踢了,这大半夜的他去跟谁成亲?

我越想越觉得这事儿相当的诡异,林宇这才多大年纪呀,怎么就提到成亲了?况且我们从头到尾都不知道他有女朋友啊?再想想林宇这几天以来的古怪反常行为,我登时就坐不住了,不管怎样,今儿个我非得跟去看看究竟不可。

我关掉电脑,随手抓起一件外衣冲出寝室。

“林宇!林宇!”

宿舍的走廊上空空荡荡的,早就没了林宇的踪影。

可能由于今天是周六,所以宿舍楼里的人特别少,寝室门间间紧闭,毫无生气。

我的心里莫名闪过一个念头,这些房间怎么那么像医院里的停尸间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头发越粉,打人越狠

头发越粉,打人越狠

本文将于10月30日(23章)入v,届时连更三章!(作者摸爬滚打求收藏)(发出尖锐的爆鸣声)(阴暗地爬行)文案厄里那斯以为自己已经可以消散了。但他又在异世降生了,以人类的身份。这一世他叫虎杖悠雨,有了...

重生后美强惨女主她疯批了

重生后美强惨女主她疯批了

年青的成王不明白,明明刚救了这个女子,她为什么反手就要杀了自己?!看来贵妃娘娘说的对,长得好看的女人,心肠都恶毒。然后他发现,这女子不仅害他,还要害她祖母三婶姑母大姐二姐,连她四叔的姨娘都不肯放过。简直是太恶毒了!太恶毒了。。。唉,看来,只有自己...

御剑人间

御剑人间

我有一杆笔,可书文章,可画山川大河。  也可上伐昏君乱臣,还可落笔九泉,鬼神惧。  无德而取厚利,必有奇祸善心善行而受磨难,必有后福,谨记。...

(叶罗丽同人)文茜的卷王之路+番外

(叶罗丽同人)文茜的卷王之路+番外

小说简介叶罗丽,我靠学习改命作者真真实实的金瑶简介源名文茜的卷王之路别名叶罗丽,我靠学习改命标签动漫衍生系统二次元同人主角文茜金离瞳大概是文茜得到了学习系统变得更好,还有一个重生的金王子的故事吧黑叶罗丽战士作者磕金茜,铁茜,所以CP大概也是他们,说大概是因为朋友老说我的爱情像友情,看情况吧。第八季看完就跑路了,后面没看。...

穿成满级大佬的掌心宠[六零]

穿成满级大佬的掌心宠[六零]

预收穿成反派早死的白月光六零求收藏本文文案如下(本文已肥,日更九千)对于如意村里的白桃桃,大家除了羡慕嫉妒恨以外也没啥好说的了明明是个傻子,却偏偏好看的像个仙女!村里的后生都爱她!被全家人给宠得差点儿连路都不会走了。海归高富帅就是喜欢她,非她不娶!当事人白桃姬却烦得不行她堂堂媚宗圣女居然渡劫失败,被雷劈死,魂穿到一个傻子身上?这鬼地方灵气瘠薄又穷得连口饱饭都吃不上!幸好家里人怜惜这个不知饥暖连话都说不清的小傻子,合力把她供养得粉白娇嫩,不想竟招来了无数垂涎与觊觎这时一个扛着笨重铁犁穿着白衬衣的英挺男知青从她面前走过,白桃姬瞪圆了一双水汪汪的杏眼这人身上富含灵气,能治好她的痴傻症!她追上去扯住男知青的衣角,深呼吸一口美妙香幽的浓郁灵气,娇滴滴开口说话铁铁匠哥哥好好吃!知青宋秩???明明是眼前这个白嫩水灵得像蜜桃似的小美人看起来更好吃才对吧?后来,村里人就更嫉妒白桃桃了她变聪明变得更美了!想害她的害过她的人全都惨兮兮的。宋秩出息了,白桃桃和她全家都出息了。二十年后宋秩成为家喻户晓的科学家,甚至还被编录到课本里,被赞誉为杰出人物。四十年后宋秩在电视节目上说多亏了我的夫人,否则我不会有今天的成就,今天我所有的殊荣当属于她。后来,据探亲回来的村里人讲宋秩每天晚上要烧水给白桃桃泡脚,不但认认真真的给她搓脚丫子细心的用毛巾擦干,还要亲手为她涂上香香的润肤乳。最后,他还会挑出一瓶鲜艳好看的指甲油,耐心的替她涂好脚指甲男主版文案留校任教名额被占,被迫下乡劳动回城通知又被顶替的宋秩永远都记得,在他最落魄的那个夜晚,白桃桃冒雨撑伞寻了他一夜,她浑身湿透面色苍白,颤着泣音问他你不要桃桃了吗?宋秩顿时红了眼眶,所有人都背叛了他,只有这个小傻子始终对他不离不弃。他挣扎着从泥泞地爬向云端,发誓要带着她走上万众瞩目的人生巅峰!宋秩拿起小本本记录接下来要做的事1)娶白桃桃为妻,好好照顾她一辈子!2)带上桃桃,和她一起追逐爱国强国梦!3)爱国爱家爱桃桃爱人民爱他的事业。只想咸鱼躺的白桃美人vs凭实力宠妻的满级大佬我的预收,求收藏穿成反派早死的白月光六零,文案如下别栀栀穿成年代文里同名同姓的炮灰,她是大反派黎念之的白月光,年纪轻轻死在女主手里。别栀栀一死,黎念之疯了。他疯狂报复女主,尽职尽责地为男女主的感情和事业创造重重阻碍,直到男女主修成正果,他才念着别栀栀的名字悲惨死去。别栀栀穿来的时候,第二天就是她的死期!吓得她赶紧申请下乡,远离男女主保平安。别栀栀被分配到海岛上去搞建设,条件很艰苦,新调来的高冷帅军官黎恕好像老跟她过不去,但在关键时刻又总是护着她别栀栀渐渐习惯了海岛的生活,当男女主忍饥捱饿在城里分吃半个生红薯的时候,别栀栀和知青们在海岛上吃海鲜吃到撑,当男女主为了分房而假结婚的时候,别栀栀和知青们努力造好小木屋,养猪养鱼养鸡鸭鹅。衣食住行等物资越来越丰富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什么男主女主大反派,统统滚远点!咱穿得暖吃得饱,好好建设国家不好吗?栀栀也有烦心事,她太美貌,知青村民驻地军人纷纷向她表白,别栀栀很有礼貌地拿反派出来当挡箭牌此生此世我只有黎念之一个爱人,可惜他死得早说罢,她红了眼圈淌清泪两行。人人赞她痴心情深,忠贞不渝。直到有一天,她的死对头高冷帅军官黎恕来找她听说我死了?别栀栀???黎恕一笑你想起来小时候我俩的娃娃亲了?想起来念之是我的字了?别栀栀!!!别栀栀眼泪汪汪地被黎恕给押着,去民政局领了小红本本回来,从此,她就被他宠上了天。另外推荐我的同类型完结文与科研大佬形婚以后九零重生八零貌美如花重生之网红军嫂重生之小媳妇的幸福生活重生之沈慈日记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