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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她穿着寒酸摆在人群之中毫不起眼,他和那位司机一定都以为她是故意碰瓷的,想要借此机会敲诈一笔或者是想借故吸引他的注意力从此嫁入豪门,飞上枝头变凤凰。
沈尽欢内心已然崩溃,她从没想过和秦深的再遇会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知道今天会遇上他,哪怕是错过面试她也坚决不会出门的。
“嗡嗡嗡——”
布袋里的手机震动不停,沈尽欢回过神来,慌忙摸出手机,她现在不能错过任何一个面试邀请的电话。
老版的诺基亚手机很具有时代的气息,在如今这个满街都是智能机的时代,她的手机档次太低,与整个城市都格格不入。
沈尽欢看到上面的来电显示,无奈地叹了口气,按下接听键:“喂,玲珑……”
“……”
……
沈尽欢接到电话之后匆忙赶到警察局,在大厅等候座椅上找到了狼狈不已的玲珑。
对方一见到她,立马哭得梨花带雨:“呜呜呜,欢欢,老娘今儿个差点儿被人撞死啦!你要是晚来一步就只能去医院太平间认尸了!”
“别哭别哭,你慢慢说,究竟怎么回事?你有没有伤到哪里?那个肇事者找到了吗?”
沈尽欢抱住她,掏出面纸给她擦了擦眼泪,玲珑穿得清凉,脸上化着浓妆,明明和她年纪相仿,但整个人给别人的感觉充满了风尘气。
她哭得昏天黑地,妆容都晕染了,眼线描过的地方黑乎乎一片,越看越滑稽。
“我胳膊疼腿疼肚子疼浑身都疼,欢欢,我感觉自己快死了,身体好像被掏空了一样,你要替我做主啊……”
“……”
看来没什么大碍。
沈尽欢暗暗松了口气。
没错,玲珑本名王玲,是沈尽欢的高中同学,同样高三未毕业就辍学了,之后来到S市打拼,一来二去两人便成了要好的闺蜜。
王玲家境贫寒,她妈生下她之后嫌贫爱富便抛弃她爸和外面的野男人跑了,她爸后来精神失常,最后不得已王玲被送到乡下和奶奶相依为命。
王玲16岁那年乡下老家起了一场火,烧死了她奶奶,自此她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万念俱灰之下她选择离开老家,到大城市闯一闯,于是便来了S市。
一个没有学历的农村女孩能做什么活儿?王玲选择了夜总会,所以便成了现在的模样。
王玲性子大大咧咧,热情似火,在S市有名的夜总会——百乐门里也算混得风生水起,成了里头鼎鼎有名的坐台小姐,听说连百乐门的老板都对她客客气气的。
有时候沈尽欢觉得她俩的命运挺相似的,都太可悲,然而大部分时间她却认为自己要比王玲幸福一点,虽然都是众叛亲离,但最起码她的亲人们还活着,而不像王玲,孑然一身。
王玲抱住沈尽欢痛哭:“欢欢,我现在这个样子问对方索赔也是合情合理的吧?可是你知不知道,对方居然诬赖我是故意碰瓷的,而且还报警抓我!我太委屈了!以为自己开辆加长林肯就了不起啊?”
“以为自己有点钱就了不起啊?凭什么说我是碰瓷的?把我撞伤了给点医药费是应该的啊!凭什么连警察都帮着他们说话?欢欢,你是不知道,那车子本身右边的大灯就是碎的,现在那司机居然一口咬定是我撞坏的!还倒要我赔偿修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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