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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缘起(第1页)

霍霄被她问得愣住了。岳父大人的钢笔?

他将视线落在被南笙紧攥着的笔上,试探伸手将它拿了过来。

这笔不是什么奢侈品牌,可能还比不上他办公桌的签字笔值钱。但材料很有质感,笔身上的描金花纹也非常精致。霍霄盯着它看了两秒,在脑海中翻出一段记忆……

“这笔是挺多年前,一个叔叔送我的。”

那时他父亲刚去世没两年,母亲又查出乳腺癌。而且发现的时候已经扩散到其它脏腑,没有救治的希望。

那一年的霍霄,也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少年。在病重的母亲面前,他必须是坚强有力,能够撑起一片天的男子汉。可他还没有学会将所有的惶恐和迷茫全部隐藏在内心。而所有的情绪,都化作狂躁,反复灼烧着他。

满心痛苦的少年躲在医院食堂后面的绿化带里疯狂的砸着树干发泄,一拳又一拳。直到一个声音突然响起……

“年轻人,你轻点儿。树也是会疼的。”

砸树的动作中断,霍霄举起的拳头悬停在半空,转头朝说话的人看去。

那是个看起来和他父亲差不多年龄的中年人。长裤衬衫一丝不苟,看起来气质儒雅,一看就是个知识分子。

这他妈哪里来的傻逼多管闲事?

霍霄攥紧了拳头,努力压制住心中奔腾的暴戾情绪。不让自己将它们发泄到这个陌生人的身上。

少年的眼睛里还带着腥红,看起来有些吓人。可中年人却仍旧温和地对他笑着:“不光树会疼,你的手也会疼。亲人看见你受了伤,更会心疼。”

亲人会心疼吗?他最亲的人已经去了一个,现在另外一个也要抛下他。不过让母亲看见他手上有伤,的确不好。他不应该让她在生命中最后的一段时光里,还为他担心。

霍霄掉头走了。

却没想到接下来的两天,又和这个中年男人相遇了几次。

其实按照霍家的背景,两个人是很难再有交集的。可霍启东意外去世后,霍家的人对他们母子极尽排挤。那些所谓和他父亲关系亲近的朋友,也突然避之不及。

他们母子手里有钱看病,但少了霍家的资源,便享受不到那些特殊待遇。只能和普通病人一样去排队。就连现在的床位,还是靠着周泽浩的关系弄来的。

一向骄傲的少年,只在那一两年的时间里便将人情冷暖体验个遍,然后一夜长大。

人和人之间是存在着很奇妙的缘分和气场的。频繁的相遇让霍霄也忍不住对那个中年人多了些留意。而平静下来之后,他发现这人似乎越看越顺眼。

然后一来二去,两人便有了浅显的交流。霍霄知道了这人叫南怀安,就在他母亲病房的楼下。不是榕城本地人,肝癌骨转移,也没有多少日子活头了。

这人面对生死倒是豁达。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他那个8岁的女儿。

那时候智能机才刚刚传入国内不久。

南怀安自然是没有的。他用老旧的键盘机给霍霄看了自己的女儿的照片,还有她画的画。

霍霄不懂什么美术还是艺术的,他就是觉得那女孩儿挺可爱的。带着婴儿肥的脸像是小包子,让人想捏一捏。要是他妹妹就好了,能天天捏。

南怀安没有在医院住太久,等病情稳定之后就离开了。临走时,他将自己的一支钢笔送给了霍霄。???.guaNShu

那笔是南笙7岁时参赛得的奖励,笔身上原本是没有描金的。她用自己的积蓄找了一家能加工工艺品的店,亲手设计了花纹画在上面。然后又把它作为礼物送给了最爱的父亲。

不贵,但却很沉重。

作为回礼,霍霄将他爹送他的一支手表赠与了南怀安。

虽然和这个中年人相交不久,但南怀安身上有种温和豁达的气场,让他在那段灰暗暴躁的日子里,感受到了一丝平静。

其实两个人心里都清楚,这一场分离就是永别。

一个已经肝癌骨转移的人,他还能活多久呢?一年的时光怕都是老天爷的额外恩赐。

南怀安离开后没多久,霍母的病情也开始进一步恶化。即使砸了大把的钱进去,也不过只维持了半年多。白发人送黑发人,霍霄外公受不了这样的打击,没多久便跟着离世。

霍霄清点了所有的家当,离开了榕城。

那年的他刚好17岁,肩膀上却压着沉重的担子。从豪门少爷到无父无母的小可怜。他咬着牙,拼了命的爬出泥泞,又拼了命的站上比霍家更高的顶峰。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查出父亲去世的原因,替他报仇。才能让那些欺压过母亲的人不得好过。

他有太多太多的坎坷要去躺平。于是那年夏天,带给他拿一点平静的中年人,便连同其它记忆一起,暂时被遗忘在了角落。

霍启东也送过他许多钢笔。他将南怀安赠与他的那支笔,和那些一起收藏起来。直到这次搬家来榕城,他随手从那里拿出两只,放进办公室书房的笔筒里。guAnshUC

可谁能想到,现实中的剧情有时候比故事还有凑巧和狗血。当年那个中年人是南笙的父亲,而这支笔又在今天被她看到了。

原来他与她,竟早有渊源。看小说,630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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