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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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第1页)

润生在房间里收拾着行李,除了衣服外,其余的东西似乎也没什么必要带走,所以收拾起来也很快,不一会儿就已经装箱好了,除了手提包以外,也就只有一个行李箱而已。

收拾完后,她站在房间中央,缓缓地环视了四周一圈,这里基本恢复成了和她来之前一样,没有留下什么痕迹,其实这样挺不错的,润生自嘲的笑了笑,转过身,在窗前稍稍站了一会儿,凌墨不知在那里站了多久了,玻璃窗上有他淡淡的身影。

她没有回头,他也没有再走近,就静静地站在那里。

两个人都没有动,一种叫静默的东西在空气中无声地流淌着。

长久的沉默之后,最终还是他开口打破了沉寂:“润生,我不是故意要那样说你的,昨天也实在是被你气急了,才会那样口不择言。”

“你说的没有错。”她微微笑了一下,“我明知道你对我的感情,还那样利用你,是我的不对。”

“其实我对你挺不公平的,有时喜欢一个人,并不代表那个人就一定要喜欢你,这点我实际上心里很清楚,但是从小到大,就没有什么是我得不到的,我似乎早就习以为常了,却不知道这一点并不适用于感情,我竟然会理所当然地认为只要付出了,就一定能得到回报。所以当知道你和文亦琛的事情时,才会那么的恼羞成怒。”

“我开始怨你,气你利用我,就像一个市侩的小人,计较着自己曾经付出的一切,沉浸在这种负面情绪中的我却忘了,爱情是没有办法这样计较和衡量的,你说的对,之前为你做的那些事,你并没有勉强过我,都是我心甘情愿的,不能因为你不爱我,就开始怪你利用我,这和那些分手后,又找前任要回赠送的礼物,实际上是同样的性质,一样的那么没品。”他自嘲地笑着说。

听他这样说着,润生眼眶微微有些湿润,然后缓缓开口:“凌墨,你其实不必为我找这些借口的。”

他却苦笑了一声:“润生,我今天说的全是真话,这次来基地的事情,我父亲其实和我解释过了,是我直到现在都还在骗自己,不愿意面对而已,你不用离开,以后我也不会再故意针对你了,有些东西,该放手时,就得放手,不是吗?”

一阵微风吹了进来,窗帘也随风飘动着,他映在玻璃上的身影模糊了起来。

“谢谢…..”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噙着泪,笑着说。

他走后,润生才慢慢地坐到书桌前的凳子上,看着矗立在一旁的旅行箱,缓缓地用手抚摸上去,待会儿可以将东西又拿出来了,今天是不用离开了,她也不知道自己此刻是该松一口气,还是该感叹自己这一步棋又走对了?凌墨始终还是不忍心自己失去这一切吧?

爱情总是会容易让人心软,她很了解凌墨的性格,也知道他现在还是放不下自己,所以她就必须要利用这一点,让他把心里郁结的那口气都发出来,这样以后两人才能有重新修补关系的可能性。她才不至于彻底失去这股助力。

嘴上说着对不起,却又一次利用他的感情,润生垂下了眼眸,嘴唇微微地勾了起来,她真不愧为大家口中说的那种心机婊啊,要说心里没有愧疚是不可能的,但是没有办法,她每前进一步都太不容易了,眼看目标就在不远处了,她没办法潇洒地放手,没办法眼睁睁地看着辛苦得来的一切又付之东流。

所以她只好再利用凌墨一次了,赌的就是他不会真的让自己一无所有,这次来基地对她的意义他也很清楚,她离开的话,真的会前功尽弃,而从她知道凌墨来到这里的那一刻起,其实她就很清楚,他怨则怨,在她遇到困难时,他还是不忍冷眼旁观。

手机滴滴响起,是文亦琛发来的信息,问她考虑好了没有?要不要回国?

她手指飞快地在屏幕上敲击着:不,不用,昨天是因为太累了,所以情绪有些失控,但是现在都调节好了,没关系了。

过了一会儿,他那边才回复了一个:好。

这天过后,凌墨果然像他说的那样,不再为难润生了。他对待工作开始认真起来,却并不抢夺她在团队中的主导权,大家分工明确,步调一致,项目的开展得越来越顺利,基地每天的产量也变得十分稳定起来,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润生和凌墨的搭档在董事会也受到了一致好评。

润生在这边也渐渐找到了感觉,并不像刚来的时候那样,脑海中随时都紧绷着一根弦,上次在机场的遭遇对她的影响也渐渐变小,后来她还和凌墨一起去过一次那个酒馆。

酒馆的老板叫芬克斯,在当地颇吃的开,不管是当地官员还是武装分子,都会卖他一些面子,所以也没有人敢在他的酒馆闹事。

芬克斯很随和,和人聊天的时候总能带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而且据说他在很多国家都待过,所以眼界开阔,上到天文,下到地理,好像什么都懂一点,不管你说什么,他都会接得上茬,这时你就常会觉得自己觅到了知己,不自觉得想和他说的更多,更透。因此基地里的好些人下班后都喜欢往这里跑,饭后喝上一杯,然后和芬克斯聊聊天,这样仿佛感觉时间也没那么难熬了。

每当看到这种情形,润生心里先是不由产生了一种警惕,这样的人太危险了,要是他想从你这里套些话,那简直是易如反掌,要是芬克斯去做商业间谍,那他一定是个中翘楚,她将这样的想法告诉凌墨时,他却不是很在意地笑了,觉得她想太多,他才用不着去套什么商业机密,芬克斯根本不缺钱,他现在所做的所有事情,都只是个人兴趣而已。

原来芬克斯本来是纽约华人黑帮华兴会头目的儿子,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虽然后台很硬,但是他却从来不靠自己父亲,一拳一脚在帮派里赢得属于自己的地位,而且他也不像一般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后来还考进了沃顿商学院,取得了硕士学位。

本来他的人生应该是天之骄子,人生赢家的脚本,谁知道在三年前却突然被帮会放逐,让他这辈子再也无法踏入纽约的土地,没有人知道其中发生了什么。

凌墨也是他当初在英国流浪时认识的,两人臭味相投相见恨晚,很快就成了好朋友。他从来没提及过自己被放逐的原因,他不提,凌墨当然也识趣地不问。

后来凌墨回国后,两人基本就被见过面了,只是有时在推特上得知他仍然在继续流浪,从这个国家辗转到那个国家,而这次没有想到两人到非洲能碰上,自然又时常凑在一起,天南地北的聊着。

“所以你的中文名其实叫华英雄?”润生端着啤酒,一本正经地问坐在对面的芬克斯。

只见他顿时一脸黑线,看向凌墨,咬牙切齿:“你这个见色忘友的臭小子,这么快就出卖我…….”

华兴会在纽约很有些势力,帮派里面全是华人,黑白两道都玩得挺转,当初她在纽约念书时,也有所耳闻,没想到今天会在这里见到那个帮派老大的儿子。

“你爸原来肯定很痴迷港产电影和漫画,不然怎么会给你取一个这样名字,完全就是寄予了厚望嘛。”她忍着笑说。

芬克斯笑了笑,“是啊,他一直对我抱有很大的希望。”

虽然在笑,但是润生很快发现了他眼里却有一丝怅惘在里面,她怔了怔,想起了凌墨说的那个被放逐的未知原因,自己也许不小心勾起了他不好的回忆,所以她又连忙转移了话题,邀请他去参加过两天在基地里举行的派对。

为了大家在基地里的娱乐生活不那么的匮乏,现在每当休息的时候,润生和凌墨轮换着也常举行一些派对,有时在基地里面,有时在他们上次去的那个河边,那里现在基本快成了他们的后花园了,钓鱼,烧烤,野餐,各种花样都来了一个遍,但是为了安全因素,润生举行派对时,时常都是在基地里。

“好啊。”芬克斯十分爽快地应了,“那天的啤酒我包了。”

“那不行,我是派对主人,哪里能让你破费。”润生笑着看他,“你给我打个折就好了。”

这时看向他时,他的眼睛已经恢复了清明,看来是将情绪又很好地隐藏了回去。

凌墨坐在一边笑:“你别小看她,她可是个小富婆。到时候尽管把你最好的啤酒全部拉过来。”

“那也是我的血汗钱好不好,”润生白了他一眼,忽又觉得这话说的挺有歧义,仿佛这样一说芬克斯说不定真不会收她的钱了,于是又正色对他说:“我是必须要给钱的。”

“本来以为有机会可以讨好一下美女的,谁知却不给我这个机会。”芬克斯摊手,装作无奈的样子说。

于是她又和他约好当天到基地的时间,三人又继续聊着,不知不觉就快到午夜了,润生和凌墨才准备离开,由于时间较晚了,虽然他们带有保全,芬克斯还是亲自把他们送到了基地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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