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江氏几乎都要认命了的,此刻看着王永珠,忍不住升起一点希望来。
若是能将小姑子调教出来,不说自己算半个师傅,能教会小姑子一门不外传的手艺,肯定能讨着婆婆的好。
这些年,因为自己的坚持,她知道自己跟张婆子之间那种无言的抗争。
年轻时候的她,凭着一口气,为了坚持,为了娘临终的遗言,她即使再苦再累,也没软下身段来。
可如今,年龄大了,有时候自己也茫然,自己的坚持有没有意义?
为了这份坚持,连累了自己的三个孩子,是否值得?
昨日看到金花的失望的眼神,让江氏一夜都没睡。
思来想去一宿,本就有些摇摆的心,再看到小姑子的天份后,她终于彻底的放弃了。
那么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借传授技艺给小姑子来讨好婆婆,这样以后三房在家里的日子就不会那么艰难了。
更别提,自己亲娘传下来的手艺不会没人继承了。
怎么算,都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王永珠被江氏突然爆发出偌大惊喜的眼神给看得浑身不自在,抓了抓头发:“三嫂,你,你想干啥——”
江氏一把抓住王永珠的手,激动的一时话都不太会说了:“小妹,我……我娘……”
王永珠一头雾水,这和江氏的娘又有啥关系啊?
旁边的金勺见娘亲将老姑的手抓住,还以为她们在玩,也乐颠颠的扑过来,两只小手放在了江氏和王永珠的手上面,咯咯的笑。
江氏定定神,谨慎的开口:“小妹,我见你女红很有天份,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学绣花?我绣花的手艺是跟我娘学的,我娘以前是大户人家的绣娘,后来我娘年纪大了,就赎身出来,嫁给我爹,听我娘说,她这手绣工,是跟一个很厉害的绣娘学的,叫什么徐家针法,以前很有名气的,后来我娘的师傅眼睛坏了,绣不得东西了,才收了我娘和其他几个徒弟。还听我娘说,他们师傅这针法在京都都鼎鼎有名,绣出来的上至屏风摆件,下到衣服鞋子手帕,达官贵人们都抢着买。”
“我娘只学了她师傅两三成的功夫,当年在主家就十分受器重,我资质愚钝,我娘的手艺,我只学到点皮毛,不过不是我自夸,我这点皮毛,在这十里八乡也是数一数二的,小妹你想不想学?”
嘴里在询问,手却紧紧的抓着王永珠的手不放。
这架势,是不学就不让你走。
王永珠倒是不知道,原来江氏的一手好绣活还有这个由来,难怪那天帕子和荷包老板娘全收了呢。
不过江氏的提议倒是不错,自己本来就有衣食住行四大系统任务要完成,既然发布了缝补衣服的任务,后面绣花什么的想来也不远了。
再者说,技多不压身,身为一个好学的学霸,回想起以前刷微博的时候,看到有人上传如何巧妙的缝补衣服看不到线头的视频,她也曾蠢蠢欲动,觉得十分神奇好玩。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能学成,现在能亲自接触,还能学到更高级更牛B的绣花,傻子才不同意呢。
更何况,此刻脑海里系统的声音响起:“恭喜宿主已经掌握了最基本的针线使用方法,完成了初级任务,希望宿主再接再厉,成为一名女红高手。任务发布:为家人做鞋子,获得家人的好评。,完成后,获得5积分。”
“顺便恭喜宿主,因为宿主主动触发任务,如同意学习女红绣花,将奖励积分1。并开启私房钱成就支线,宿主自己挣得私房钱达到十两,奖励积分1点,私房钱达到一百俩奖励积分10点,依此类推,请问宿主,同意跟江氏学习女红绣花,完成任务吗?”
王永珠心中激动,这系统一下子发布了两个任务,任务多了才好赚积分啊,更何况,这个同意学习女红绣花任务简直是白送积分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仙薇是艾圣学院一个很普通的学生,因为陪好友试镜,意外撞上了恶魔南羽枫。南羽枫是学校的校草级人物,也是红透半边天的偶像明星,更是很多女人的仰慕者。仙薇,当我女朋友吧。他一句话让仙薇成为全校女生公敌,还惹来了其他三位校草纷纷告白?当呆萌小甜心遇到腹黑大灰狼,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
强娶100天帝少的小娇妻由作者隔壁小妖精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强娶100天帝少的小娇妻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简介王易带着特殊使命穿越到了王者大陆,不料成为武则天身边的贴身太监。幸好王易有系统可以修复身体缺陷。武则天王卿,朕感觉你和普通的太监好像有点不太一样。程咬金王易这个太监,好像比我更加爷们!上官婉儿王易,你这个混蛋根本就不是太监,一夜醉酒,你让我怀上了。...
斯科皮作为一只有轻微抑郁症和社交障碍的职业足球运动员,是被称为北爱尔兰王子的存在。‘忧郁王子’?绿茵传奇从不因进球,胜利感到喜悦。英媒称‘小小罗拯救王子,抑郁症有望治愈?’斯科皮有个秘密,从小耳...
一个偏远小山村10岁的黄莱,偶获异果服食,获得神奇珠子,并幸运加入一个江湖邦派玄阳邦,又幸运得到五行诀踏入修仙之路,一路奇遇,一路高歌猛进,终而飞升上仙界,继续书写传奇,获得长生。...
重生的沈家五姑娘,不再羡慕高门大户,不再期盼妻妾和乐,不再妄想公婆满意。她只要遇一良人,平安喜乐。当然,前世害她的,有仇报仇,前世帮她的,有恩还恩。可是,怎么回事?那个人是怎么回事?原来,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