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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渺峰在冰封大陆的最东边,再往东,就是浩瀚无际的大海,最西边是寒冰宫,也是沈冰此行的目的地。再往西,是一望无际的冰山,谁也不知道那里有些什么。冰封大陆的北边有一条大河,叫近天河,此河有几千里宽,河水凶猛,从未有人跨过此河,所以没有人知道河的那边是什么。
空虚先生曾经在近天河边站了三天三夜,还是没有想到渡河的办法。
其实河的那边是暗黑大陆,那里正进行着最残酷的战争。持续上百年的兵荒马乱,导致暗黑大陆人烟稀少,民不聊生。七十年前,战败的暗夜魔王凭借天才的想象力,带领一部分追随者,通过热气球,飞离了暗黑大陆。在炎城上方,热气球破裂,他们落入了森林深处,原地建造了天坑。由于不适应冰封大陆寒冷的天气,他们利用最后的魔法改变了炎城的气候,使之和暗黑大陆的气候一致,正因为如此,暗夜魔王继续修炼了七十年,还是没能恢复从前的功力。
七十年来,他们偏居于此,韬光养晦,企图卷土重来。但冰封大陆的气候实在难以适应,他们无法离开炎城太远,只有寄希望于有人可以改变这一切,为此他们足足等待了七十年,谁也不知道还要等待多久。
皇天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等来了那个人,他就是沈冰。
莫风无意之中偷听了沈冰和上官小红的谈话,马上回来禀告了暗夜魔王。暗夜魔王大喜过望,一颗蠢蠢欲动的心,一群立志复仇的人,重回暗黑大陆,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只能从征服冰封大陆开始。
沈冰一直进不了天坑,感到十分不开心。这个知府做久了也挺没意思的,刚上任时,万民归心,天天有人来歌功颂德,时间一长,温度也就降了下去,人们都去忙自己的生活了。
“我看,是时候启程了,已经耽误这么久了。”一天早晨,沈冰对小红和明亮说道。
小红也早就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她的征途是遥远的远方,她高兴地同意了,说完就雷厉风行地收拾行李了。明亮知道自己的地位,同不同意都得跟着他们,便也默认了,于是三人默默地离开了炎城,继续西去。
出了炎城,外面已经没那么冷了,原来已经换了季节。所有的商业活动,人们都选择在这个温暖的季节里进行,沿路上倒是并不萧条,还挺繁荣。三天之后,他们到达了一座城池。看那名字挺特别的,叫青鸾城,一看就是个有故事的地方。
“这城里有鸟!”小红兴奋地说道。
“哪座城里没有鸟?”明亮已经习惯了和她抬杠,不知不觉中口才也变好了,随口就能抬起杠来。
“我是说这城的名字,青鸾!青鸾是什么鸟?没听说过。”小红自问自答,并不搭理明亮。
“先进去看看吧!”沈冰说道。
照例是找一间客栈落脚。青鸾城虽不比炎城繁华,却也别有一种风情。这次选择的是鸾凤客栈,里面有说书人,小红看到这个新鲜玩意,十分满意。吃完饭听人说书,也是一件乐事。宽敞的大厅里早站满了人,只等着说书人上场。
“各位久等了!”一个老头拿着一块木头上了台,“在下没有别的本事,全靠一张嘴行走江湖,是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幼齿小儿,全家人的生活都在我身上,若各位听得开心,听得满意,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这句话都说了几十年了,也不换换!”台下有人说道,很明显是老听众。
“啥行走江湖,明明家就住对面!”有人当场戳穿了他,老头听到了也不恼怒,只是呵呵一笑。
“都是套话,较什么真,好好听书吧!”另一个人资深听众说道。那老头见大家都已就位,喝了口水润润嗓子,咳嗽一声,开始说书了。
“各位知道这城为什么叫青鸾城?话说上古时代,这里出了一位神仙,听天帝号令,要上天听封。这位老神仙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养鸟。这神仙养的鸟能是一般的鸟吗?他养了一对青鸾火凤。那青鸾全身青色,是个雌的,火凤全身红的,是雄的,这一雌一雄,天天在一起,跟人一样,有了感情。但是神仙上天只能骑一只鸟,那神仙是个男神仙,便选择了火凤,趁青鸾不注意,一溜烟上天了,等到青鸾回来发现人去鸟飞,竟害了相思,绝食而死。临死之前,产下一蛋。人们为纪念这青鸾,便把这城叫做青鸾城了!”说书人说得一气呵成,十分熟练,肯定是已经说过很多遍了。
底下人一阵叹息,为青鸾的爱情故事而感动,有的人听了好几十回,还是跟着叹息,说书人见大家已入戏,十分满意。
“据说这蛋还在城里,历经万年而不坏,你看神仙养过的鸟就是不一样,只是年代久远,谁也不知道那蛋藏在何处,谁要是找到了,那可真是发大财咯!”说书人继续说道。
“你说他说的是真的吗?”小红向沈冰问道。
“说书人的话你也信!”沈冰说道。
小红虽然觉得这传说不靠谱,但是既然牵扯到了爱情,她便要相信了。一颗纯洁的少女之心蠢蠢欲动,肆意畅想着自己的爱情。
“青鸾一去不复返,万古人间尚小红!”说书人照例说道,意思是这个故事总结完了,该下一个了,当然还有提问环节,毕竟并不是人人都听说过这一段。
“小红,红色的蛋,尚存下红色的蛋,你的意思是说青鸾产下的蛋是一只火凤蛋?”有人问道。
“天机不可泄露!”说书人神情自若地回答道,凡是自己也不知道的事情,说天机不可泄露,一来可以故作高深,二来也避免了回答不知道的尴尬。
上官小红听到小红以为是有人在喊自己,不由得一怔,仔细一听才发现他们是在讨论那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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