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个威胁的杀伤力就太大了。
江开光是想象一下就气得要命。
“你敢改嫁,我做鬼也不放过你老公。”
做鬼了也是个嫉妒成性的鬼,还是个护犊子的鬼。
盛悉风重新回归他的阵营,不是勉强或妥协,比从前更加坚定当他的拥趸。
在说服双方父母的过程中,立下汗马功劳。
江邵见识过江开在死亡面前都未曾减弱一分一毫的赛车热爱,他感到震惊,或者说震撼更准确些,也是平生头一次,明白竞技体育的精神。
现如今江邵已经不想再做任何无谓的反对,只是实在不明白盛悉风一个看着娇滴滴的女孩子,到底哪来这么大的胆子。
江开给她灌什么迷魂汤了?
江开没急着回到赛场,任凭团队软硬兼施,他宣布放弃本年度f1剩下的两场比赛。
很多人都猜测,他是因为受伤缺席几场比赛后争冠无望,才选择的放弃。
体育竞技的魅力就在于超越自我、永不言弃,相当一部分车迷表示失望,认为他功利性太强。
外界满城风雨,褒贬不一,江开一概置之不理。
留在申城,一为了追责盛悉风的汽车厂家,二为了陪伴盛悉风彻底走出阴影。
他不会在这种时候留她一个人。
人生不是只有诗和远方,还有爱和责任。
盛悉风与汽车厂家的官司很复杂,是一场旷日持久的硬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江开与对方先前的合作自然泡了汤,他反正无所谓,火力全开,目的就一个,不计代价让对方付出应有的代价。
剩下的闲暇时间也不少,江开在申城的日子安逸而充实,备婚,陪伴家人和女朋友,日常健身锻炼为来年的比赛做准备,偶尔和朋友小聚。
这天兄弟几个约着一块到体育馆打篮球,这种场子一般默认不带女伴。
因为一般女孩子对篮球没有兴趣,只能干巴巴在旁边等,弄得人家怪无聊的。
结果临行前,龙天宝突然说自己要带上女朋友。
“你什么时候有的女朋友?”众人奇了怪了。
龙天宝的情路比较坎坷,虽然身边莺莺燕燕不少,但没谈过一场正儿八经的恋爱。
他长相还不错,家境又好,人品也正派,总体而言,除了气质猥琐点,硬件条件算可以的了,可惜就是一直碰不上两情相悦的人。
“就刚刚,嘿嘿。”龙天宝在微信群里发语音,语气一听都喜气洋洋的,“跟我一个高中的,一会介绍你们认识。”
大家替他高兴之余,又骂他不厚道,打球都不安生。
男人出门玩,要么纯老爷们局玩个痛痛快快,要么美人在怀温香软玉。
现在龙天宝临时说带女朋友,搞得别人两不沾。
龙天宝挨骂也心甘情愿,隔着屏幕都能想象出他嘚瑟的样子:“我们就是体育馆碰上的,我女朋友喜欢看我打球,她来给我当啦啦队。”
既然是龙天宝的高中校友,那么就是远桥中学的学生,江开和沈锡舟按照他之前的偏好,把高中时代那几个出名点的女生回忆一遍,问他是谁。
简单来说,龙天宝的择偶标准就是盛悉风那种外表一眼惊艳,但性格比较单纯的女生。
龙天宝说:“别猜了,我女朋友不是什么风云人物。,我以前也不知道她。”
他化身恋爱导师:“当那个对的人出现,原先所有的标准都会作废。”
江开才懒得理会这种早就被盘到包浆了的恋爱道理,退出群聊,给盛悉风打电话。
“陪我去打球?”
本来两个人说好了的,他去打球,她在家练琴,各管各的。
所以盛悉风奇了怪了:“干嘛突然叫我,你不是说全是男的吗?”
“龙天宝要带女朋友,他女朋友要给他当啦啦队。”
这么说盛悉风就懂了:“你攀比心理太重了!”
江开拒不承认:“龙天宝说他女朋友也是远桥的,我们秀恩爱去。”
他的遗憾之一,高中明明是他和盛悉风互相喜欢的时代,但他们的名字没能连在一起。
既然龙天宝的女朋友是远桥中学的学生,就应该知道他们两个。
宣传一个是一个,聊以弥补。
好吧,盛悉风被说服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黑帮老大的独生爱女冰心美,因不满父亲的安排,准备离家出走,可谁知竟被一道雷劈中,掉到古代,不小心还砸死了人,她怕人家捉她,躲进别人的花轿,意外的嫁给了王爷做起了小妾。本来以为能过上‘米虫’的生活,可是王爷却非要招惹她。那好,本小姐就替王爷好好管理管理王府,随知一不小心就混成了‘王妃’。...
我在七零混社会由作者张大姑娘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我在七零混社会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地球停转,末日来袭。灾难接踵而来,人类为了生存终于是暴露出潜藏在内心的阴暗。欺骗,背叛让人与人之间最后的一层遮羞布被饥饿求生欲狠狠的撕下。别人为了一块面包,可以出卖尊严。而我,坐拥一块地,守护着自己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万夫长由作者北斗七星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万夫长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修最强武,炼最强剑。六年前,少年洛羽因邪剑而蒙尘,六年后,潜龙出渊,神剑出鞘。登天路,踏天行,俯瞰众生,当洛羽登临众生之巅,乾坤之音浩荡而起我有一剑,可撼山,可撕天,可覆海。...
重生之古魔修罗简介重生?在我修罗王看来,又何必需要阎罗殿转世神州浩土,我来了。血祭肉身,吸取元气,吞噬魂魄。且看重生后的无名小辈,从正派的叛逆,而后入魔。一步步从一个普通盛年成为与各大魔王巨枭。他的野心早已超出了三界世俗的全力,他力量早已震撼到大荒的每一个角落,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甚至敢利用天地神魔,即使是创始主神也不被他所敬畏。因为在他的眼里,天地万物任何生命都不比神卑微半点。什么魔王出世,洪荒大灾。什么神与魔之间的争斗,统统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竟然高高在上的神想用力量来约束我?那么就让我来逆天吧!改变这个腐朽而又堕落的三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