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红线三匝13(第1页)

“明日一早,我就会去冥府轮回了。”

这是迟陌走出三清殿时,见到敖锦所说的第一句话。即便面色苍白如纸,还是一脸的云淡风轻,唇角甚至还带着笑,看得敖锦心下一凉。

敖锦简直不可置信,“你……你这到底是要做什么!”

迟陌径自的往前走,与他擦肩而过之时突然停下,笑着叹息了一声,“不如大太子陪我再下一局棋吧,我也许久……没有为你泡过一壶茶了。”

一路无言的回到了迟陌那,敖锦在梨花树下置了棋盘,抬头向屋内望了一眼。迟陌拿清水洗净杯盏,然后拆封了那一罐敖锦带来的茶叶。修长的手指拈起茶叶放在壶中,沉静的双眸漫进热腾腾的雾气里,举止娴熟,背影寥落——头一次,这是头一次,敖锦在迟陌的身上看到了出尘的气质。

迟陌端了茶来,笑里带些苦涩,“只可惜,梨花都落尽了。”

敖锦捧起了茶盏,低头浅饮一口。

倏忽间梨树重新盛开出花,脚下土地生出青葱绿草,隔了三两步的距离土地无端端变作了一池春水,条条锦鲤嬉戏在荷花之下。阳光灿烂,景致正好。

迟陌拂去衣襟上的落花,坐到了敖锦面前,“不枉我来过仙界一遭。”

“蠢兔子,你万般艰难才能修仙得道,三千年说来不过张口闭口,真正去历经得有多少辛酸,你太蠢了……”敖锦只觉自己一腔的酸涩苦楚无处宣泄,怔怔的望着迟陌,怎么也想不出他这样决绝的理由来,“竟非到这个地步不可吗?我敖锦,逼得你非要这样不可吗?”

“不是你逼迫我,这只是我自己的选择罢了。”

迟陌的视线停在了天际的浮云,思绪飘得悠悠远远,“这三千年来,我没曾喜欢过谁,看尽了凡间悲欢离合的事,总觉得喜欢上一个人是件很辛苦很麻烦的事。我是只很懒的兔子,我怕辛苦也怕麻烦。”

“后来,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小小的水蛇精。她活得很痛快,喜欢上了不该喜欢的人,明明知道人家是虚情假意,还是揣了明白装糊涂,哭是真的,笑是真的——拼了命去修炼为能有一日位列仙班能与他长长久久。转眼一道天雷劈下来,什么也没留下。而她喜欢上的那个人呢,大概早已经忘了她的姓名音容。”

“不是你拿命去喜欢谁,那个人就一定要回应你同样的情感——这是我从她那里学会的,很重要的一件事。”迟陌淡淡的说着,眼底是敖锦从没见过的坚韧,“第一眼不情愿,往后都只会是不情愿。我与你,永远不可能站在平等的一条线上。我的耐心,我的隐忍,我的等待,我的心甘情愿,只会越加拉远你我之间的距离。”

“我愿意抬着头看你,你却将低头看我当成是一种怜悯。”

“所以,我只是不想将我一腔真心的深爱,让你当做万般无奈的替代。”

敖锦忍不住去牵了迟陌的手,摇着头,又将头低了下去——谁说他是蠢兔子,他简直看得清清楚楚!果断决绝的,没留下一条生路。

哑口无言。

敖锦一句话也没有说出口,好似说什么都是借口,说什么都已经太迟。悔,悔的更不能把命盘改写重新再来一次,又怎样呢!他生性如此,这一盘局还没落子,迟陌早早就望见了结局,还要如何?

“敖锦。”

迟陌忽而走过去,俯下身来将他拥在怀里,眼里有泪在打转,可是硬生生忍着不肯落下来。

“此一生,我也只爱过你一人。我入轮回,你不必惦念,这条红线本是不该系着的,断了也好。千年修行,能得遇你,也不枉费。是时候说再见了,你……别来送我。”

印象里,迟陌很少说话,总是他一个人说的兴起,蠢兔子就一直听着,仔仔细细的听着。两个人永远隔着距离,不曾牵过手,不曾许过诺。心知肚明一条红线牵着,迟陌是他的,跑不掉,也不会跑。就像沧则说的那样,他也以为,迟陌会一直在那里,一直等着他。

他就是仗着迟陌喜欢他。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惦记起迟陌了,就给些温情,不乐意时,一声问候也不肯。满心仗着那根红线牵引,迟陌一直攥在他手里。这么长的时间……他竟是一句我喜欢你,也没曾对迟陌说过。

怪不得这蠢兔子要跑,他是真的,待他一点也不好。

不可一世的东海大太子就这样在迟陌的怀里,颤抖着,低声啜泣起来。

迟陌拍了拍他的背,将他拥的更紧些,笑容里仿佛带了些释然——闭上眼,终于落下泪来。

一天的时间转眼就过,迟陌走时,只说了一句保重,没半点留恋。敖锦就一直坐在这屋里,迟陌不愿意他送,他就不去,总让迟陌受委屈,到头来,悲苦还是要自己来承受。

紧紧握着那枚玉佩,死死盯着他手腕的红线,看得仿佛入了魔。眼里只有一片红,红得像是心里千刀万剐的滴血,看着发疼,直到那根红线骤然一下——咔的断了,心里终于有什么轰然塌陷。

迟陌走了。

再有没有那根牵系着他与迟陌的红线了,再也没有了。

敖锦又去了一趟月老祠,老头子见他来了,长吁短叹,“当年张秀才娶了女乞丐,众人都说他这是吃亏,可女乞丐待他感恩戴德,将家中收拾的井井有条,孝顺公婆。两个人和和睦睦过了两年,更生了一对龙凤胎,无人不羡慕。夫妻恩爱五十载,同穴而眠。再说那横行乡里的林财主,为讨好心地善良的豆腐西施芳心,开仓赈米,救济穷人,从此一心向善。夫妻两做了一辈子善事,儿子更高中探花,光宗耀祖。”

“这红线怎么绑,都是天定的,冥冥中……自有主宰。何必一心认定了,这是勉强?”

敖锦把玉佩搁在了月老桌上,只问了一句,“他今世可好?”

月老如实说,“他到底是仙人投入凡世,不论今世,再十世都是大富大贵,一生无忧的命。”

敖锦还是不死心,继续问,“那他的红线……”

“自然会有圆满姻缘。”月老念叨着,实在不忍心看敖锦那张颓然的脸,“大太子,我还是劝您一句——既然有缘无分,不如学他这般,放下也罢。”

后来敖锦还是去了一趟人间,城里有姓崔的大户人家,孙子刚刚满月,在院子里摆了流水宴,好不热闹。东海的大太子在人群里隐着身形,望着满头银发的祖母抱着睡得正熟的孙儿,就那样静静望着,一步也不敢上前。

“迟陌,对不起……”

往前走了两步,婴儿忽而醒了过来,红扑扑的脸,睁着一双清澈的眼好似在望他。

小心翼翼从怀里摸出那颗质地温润的珍珠,还是迟陌化做原形从当铺里偷出来的,一直被收在他的枕头下面,也是留给敖锦的为数不多的念想。

敖锦施了法,将这颗珍珠不露痕迹嵌在了婴儿颈上挂着的长命锁上。

“迟陌……”

“我很喜欢你。”

婴孩还是眨着眼望他,长长的眼睫,黑色的瞳孔。又看了看四周高挂的红灯笼,祖母拿了拨浪鼓转啊转,他笑着拍了拍手,人群一阵哄笑。

什么都太晚了。

敖锦转了身,从这一片灯火通明,走入无边无际的夜色里。

------题外话------

敖锦篇更完了,大太子和蠢兔子的故事就到这了,下一章开始更恒越。PS,元宵节快乐,今天应该没有非单身的妹子还在看小说了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八零胡同小饭馆

八零胡同小饭馆

改革开放的八十年代,针织厂胡同新搬来一对姐弟。听说姐姐叫宋明瑜,性格厉害,硬是从针织厂书记那个铁公鸡嘴巴里撬出一套院子来,是个不好打交道的刺儿头。邻居们都很同情住姐弟俩隔壁的林香一家。性子老实没脾气,这下要跟刺儿头当邻居,这以后可得总受气了,日子不好过呀!林香心里也七上八下。谁知道搬来第一天,林香就收到了宋明瑜做的糖醋排骨,甜得全胡同馋虫大发。宋明瑜笑眯眯的,林香觉得她脾气爽快,做事利落,嘴巴还甜,哪里像个厉害角色啦?直到待业女青年宋明瑜办起了个体经营执照,在胡同开起了小饭馆,林香惊了,邻居们也呆了。麻婆豆腐回锅肉,宫保鸡丁香酥鸭灯影牛肉担担面,鸡汁锅贴糖麻花针织厂街上的明瑜小饭馆,一日三餐四季,天天都有新花样,名声传遍了十条街!巷子里的香味儿越来越浓,院子里的食客越来越多!三大件搬进了屋,电视机通了天线,明瑜家成了全纺织厂最时髦的一家!林香,不,整个针织胡同都加入了明瑜的创业大军卖衣卖鞋的,开小卖部的,还有家里安了座机电话,收费打长途的!日子越过越好!...

烈焰邪妃

烈焰邪妃

一朝穿越,就要面临着嫁人!从来没人可以逼她做她不想做的事!该死的后娘,不忍自己的亲生女儿下火坑,竟让老爹亲自向老皇帝求了一道圣旨,让她成了昭元帝国虎王府上...

活在诸天

活在诸天

诡异的小树,奇异的世界,无尽的危险,生存还是毁灭,这问题太难,是挣扎求生,还是随波逐流自生自灭,到底该何去何从本书QQ群300418330...

武侠之旅

武侠之旅

作为一个休闲玩家,庞侠无疑是失败的。因为他在游戏里面费尽心力开的饭馆,经常有人来白吃白喝。更关键的是,这些人庞侠一个都打不过,就连六扇门都装作看不到庞侠告状。李寻欢胖虾,你是我的朋友,所以我要经常来看你,顺便尝尝你酿的酒。西门吹雪我的朋友不多,胖虾你算一个,所以你的饭馆我一定要光顾。寇仲&徐子陵胖大哥,你把真真姐骗到你的餐馆做包子,难道还忍心收我们的钱吗?乔峰&虚竹&段誉四弟,我们找你喝酒来了,还是老规矩,喝的最少的人付账。...

林飞安疏影

林飞安疏影

林飞成为极品女神总裁家的上门女婿受尽白眼,偶得虎形坠传承摇身一变成天才,从此走上装逼打脸开挂之路。脚踩富二代,拳打高富帅,满世界灭情敌,没办法,谁让他们惦记我家总裁呢。十年帮养,一年救命恩,必将报你一世富贵荣华!...

急救医生佣兵路

急救医生佣兵路

朝伟说哦呦,搞错了,那送他去另一个维度吧。德华道拯救系统刚上线,给他装上,满足一下boss的恶趣味。陆飞道我是医生,为什么让我练开枪?难道我要从最终出货程序,前移到头道工序?陆飞道放开你的脏手,让我来,s,给你一个蓝色的石头玩。艾达说杰克,你少杀几个毒贩,不要老抢我们的活,到后面救人去,一天到晚不让人省心,上次鹰党那个宝藏,还有吗?唉呀妈呀,真香!杜威道我们...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