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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家奴围着明珠犹自在发愣,可是明珠却已经失去了耐心——你看看这几个人,别说枪,手里连把刀都没有,被这种人打劫都没意思!唉,方大小姐真是混黑手党的时间太长了,她也不想想,这里是什么地方?是长安,大唐国都,天子脚下,街那头儿就是大明宫,这些奴才们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这么公然持械打劫啊!
可是明珠显然是没想这些,她打量了几个人一圈,冲着一个看上去像是领头的模样的人开口了:
“哎,你们要想干什么就快干,要是不干我可走了,我还有事呢?”
听了明珠这句话,旁边远远的围观看热闹的人群中,竟然有一个人没绷住笑了出来,虽然笑声不大,这个奴才还是给听见了,不禁恼羞成怒!
他们可都是长安城中有名有姓的家奴,此刻竟然被这么一个小丫头如此公然奚落,还引来旁人的嘲笑,这简直是太让人不能容忍了!如果不给她点儿颜色看看,那岂不是玷污了‘皇家恶奴’这四个字。
几个人相互看了一眼,就蜂拥而上,想要扯住了方明珠。
一看这些家奴真要动手了,李成器轻轻一摇手中的折扇,身边随从会意,就要走上去救下方明珠。可是他们没想到,方明珠的动作比他们快多了!
就见方明珠头也不回,猝然出手!方大小姐的功夫虽然不怎么样,可是打架的实战经验却是非常的丰富。所以她这一出手,就非常的切中要害!
只见她右手反手一拳,就正落到了旁边一个人的眼角上,紧跟着左脚飞出,就正中另一个的人小腹。凭良心说,这几个家奴的身手都还不错,可是他们真没想到这么一个小丫头,面对着他们几个大男人,不仅敢还手,还下手这么狠辣,所以措不及防,竟然让方明珠连连得手。
方明珠深知,在打群架的时候,越是敌众我寡,就越要虚张声势。所以她连伤两人之后,并不去攻击另外两个人,而是又冲到了那个已经倒地的人面前,抬起脚,照着他的鼻梁就是一脚!
这一脚踢出去,方明珠才发现,唐代的这种绣花鞋打起架来是多么的不适用,这要是穿着皮鞋,最好再有双高高的细跟,她一脚就能把这个人踹晕过去。可毕竟鼻梁骨是人身上最脆弱的地方,所以尽管她穿着软绵绵的绣花鞋,这一脚跺下去,家奴的鼻梁骨当下就被踹断了,鲜血直流。
旁边的人不明就理,只看见方明珠一招之下,就把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给打得头破血流,不禁都暗暗心惊,没想到这个丫头这么心狠手辣。
看热闹的傻了,李成器也傻了,虽说大唐女子绝对都是不输于男人的,可是这么强悍的姑娘,他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明珠得理不饶人你,旋身就又朝着另一个家奴冲去,而这个家奴也没看明白自己的同伴究竟是怎么被打到在地的,他还以为是方明珠有多么高深的功夫,所以再也不敢轻敌,竟然从怀中掏出了一把匕首。明珠此时已经来到了他的面前,虽然看见了他手中的匕首,但是也来不及收住身形了,无奈之下,挥起了手中的包袱,硬硬的挡在了匕首之上。只听“当”的一声,匕首就被磕开了。
家奴没想到明珠的包袱中竟然会包着一个这么大的金属制物,还以为是她的武器,心中一慌,就向后退去。
而明珠也心疼面具,唯恐被弄坏了,一招得手,就又赶紧把包袱搂在了怀中。
现在围住明珠的这四个家奴,已经有一个血流满面,两个脸上被打出了青紫之色,剩下的也已经有了胆怯之心。
他们面面相觑,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最后还是领头的那个奴才大喊了一声:
“下手!不然没法在主子面前交差!”
话音落处,家奴们再次朝着明珠冲了上来,而且这一次他们都掏出了怀中的短刀。
明珠纵然天不怕地不怕,可是面对着这几把明晃晃的刀子,也不免心中发寒——现在她毕竟不是在现代,这里没有焰保护她。
明珠朝后退了半步:
“你们别着急啊,有事好商量,你们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出来,我们坐下来谈谈。”
这句话明珠说的也很熟,过去,焰把对手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们都这么说,所以明珠也就学会了。
她却没想到,她这句话一说出来,差点儿又把李成器给呛着:
‘这个小姑娘怎么变脸比翻书还快?从始至终,也看不见她害怕,就光见她这一出又一出出人意料的举动。’
领头的家奴也被明珠给气乐了:
“你现在想谈了,那你打了我的兄弟们就白打了?”
“别那么多废话,你的目的倒是什么?你要是不想说,咱们接着打。”
“哈,”家奴不屑的冷笑了出来,“你还想打?”他一边说话,一边还有意的晃了晃自己手中的钢刀。
明珠却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哼,打不赢还打不输吗?打不输还打不死吗?今天姑娘就跟你们拼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家奴又傻了:
‘这丫头年纪不大,怎么会有一副这么地道的亡命徒的嘴脸呢?’
而一直站在旁边观看的李成器,真是越来越感到有趣了,他觉得,这个姑娘是自己活了三十年见到的最有趣的女人。现在他都有些庆幸安乐公主这个到处作恶的习惯了,要不是这样,他怎么会有机会认识这个女孩子呢?
没错,李成器已经决定了,他一定要认识这个姑娘。
家奴懒得跟明珠废话了,低声吩咐了一句:
“抓活的。”几个人挥刀就上。
就在此时,人群突然一阵大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看热闹的人就倒了一大片。家奴一愣,纷纷朝着那边望去,明珠何等机灵,瞅准一个空子,转身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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