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4章 感觉甚胡扯三更(第1页)

黎橙气沉丹田,很快从紧张的情绪脱离出来,脑子里回忆着《千机》的歌词,“投笔银钩书冷月,素心如铁敛锋芒……”

黎橙技巧算不得顶尖,但实际上所有的技巧都是围绕着让嗓音把歌曲的情绪表现出来,而歌曲情绪的表达最重要的是音调的高低,黎橙音域比大多数人都广阔,所以不添加多少技巧演唱出来的歌曲比丰富的技巧下的歌声,完全是两种概念。

普通粉丝一开始没有听出来,可贵宾席位上的两个歌唱家前辈却在黎橙开口的一瞬间都震住了,因为第一句的首位音高起伏是最大的,从最高音到最低音的转换,这种曲子如果让一个普通歌手来唱,高低音转换太快压力太大,只怕刚唱完一句嗓子就哑了。

这是一首新歌,很新。

从第一句就可以看得出,这首歌属于最近颇为流行的古风歌曲,但从谱曲上来看,这又是一个高难度的歌曲,根本无法用通俗唱法去演唱。

一些歌手如果选择唱这样一首歌,或许会考虑利用美声,但显然这样就又和曲风不符了。

“不得了啊,这天赋。”第一句下来,乌塔发出了这样一声感慨,光去看台上是这样一个稚嫩的年轻人的话,他基本上不会有太多关注,但就是因为这样不以为意的心态,在听到对方声音的时候,却让他感觉经验收到了冲击。

没有一个歌手不希望拥有一个好嗓子,乌塔本身就有一个好嗓子,但他知道自己的资质比之台上的这位差远了,唯一稳胜的,只是他二十多年的经验。

可惜很多时候天赋一词,代表着更高的水平,比如你三十岁自主创业终于成立了一家外挂公司,人家十八岁就已经是顶级红客被吸入国家安全局,年薪不说还能帮助大企业维护网站赚取外快,你让外挂公司的老板怎么想?是感叹天赋呢,还是羡慕嫉妒恨,还是哭笑不得呢?

乌塔现在就是这样的心情。

华天仁倒没有乌塔这么纠结,在听到黎橙的嗓音之后,身为一校之长的华天仁是直接起了爱才之心,然而他现在思考的是和大家一样的问题:“这是个法国人?”

灯光太亮,对方脸上又化了妆,所以一时半会儿还真没人把台上的人往黎橙身上想,毕竟演员和歌手中间还有一道分水岭,从演员到歌手很难,从歌手到演员也不容易,想要转型或者共同发展如果没有经过先天训练,都是需要下苦功夫的。

尤其是黎橙的扮相明显是个外国人。

但华天仁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像!

哪个法国人能把国语古风歌唱的跟真的一样?

中国人的青草可不是学习能学来的,那是一天天一年年受熏陶养出来的,相同的词语有时候表达出来的也是不一样的感情,而对方却分毫不错!

这时候黎橙已经把《千机》唱到高|潮部分,这时候黎橙闭上眼睛,已经完全拿出自己在家常酒楼阁间里的水平,清越的声音响彻在演唱会场中:“……敢笑我狂,生死几场……至诚无妄时无双,百战千机无伤……”

力度充沛,咬字清晰,高|潮部分每一个音都拿的很准,华天仁听着冷汗出了一身,他既要仔细的去听,又生怕对方会有一丁点错误让自己听出来,毁掉了这首歌,带着这样复杂的心情听到了第二段的开头,这时候华天仁的额头已经湿了。

全场都安静了下来,白色信仰值在无人可查的情况下飘散在黎橙身周,一部分融入他的身体,另一部分直接转化为黎橙的光系灵力,充当媒介把黎橙的声音传得愈发悠远。

不知道为什么,在场的人感觉身体很舒服,有些上了年纪的人甚至觉得身上的病痛都减少了许多,难道这就是认真听歌的魔力?

这种时候,甚至没有人去关注台上的人长得什么样,而是睁大眼睛毫无焦距的茫然的看着前方,只有耳朵和大脑在拼命工作。

等到这首歌结束,那种感觉逐渐消退,场中的人才深呼出一口气,清醒过来,于是令人欣喜的是,下一首依然是少年在场,少年和倪芷雁合唱《玫瑰之名》。

……

“感觉跟做梦一样,最后一首歌结束,甚至连‘安可’都忘了喊……”陈芳感觉自己是飘着出了演唱会,听完最后两首歌后,她走出演唱厅就觉得身体都轻了好多,脚下的地面跟白云一样软。

刘俭深以为然,默默想着:“没想到一场演唱会也能这么精彩。”

今晚大多数听完倪芷雁演唱会的人,都有点精力充沛的睡不着觉,很多人打开网页浏览倪芷雁贴吧的时候,看到已经有人在发帖询问今晚的神秘嘉宾到底是什么人。

“他有铂金色的短发,白皙的皮肤,湛蓝色的眼睛,甚至剪裁得体的衣服,和优雅的贵族礼仪,我甚至觉得当年的《暮光之城》不应该让嫩牛五方脸演,而是让这个法国人演,没有人比他更合适了!”

“他的歌比长相更吸引人。”

贴吧上已经乱成一团,一边说倪芷雁的演唱会多么成功,一边竭力夸赞最后一位出场的嘉宾,显然对于这位连名字都不曾说出的嘉宾,大家都抱有一定的疑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头发越粉,打人越狠

头发越粉,打人越狠

本文将于10月30日(23章)入v,届时连更三章!(作者摸爬滚打求收藏)(发出尖锐的爆鸣声)(阴暗地爬行)文案厄里那斯以为自己已经可以消散了。但他又在异世降生了,以人类的身份。这一世他叫虎杖悠雨,有了...

重生后美强惨女主她疯批了

重生后美强惨女主她疯批了

年青的成王不明白,明明刚救了这个女子,她为什么反手就要杀了自己?!看来贵妃娘娘说的对,长得好看的女人,心肠都恶毒。然后他发现,这女子不仅害他,还要害她祖母三婶姑母大姐二姐,连她四叔的姨娘都不肯放过。简直是太恶毒了!太恶毒了。。。唉,看来,只有自己...

御剑人间

御剑人间

我有一杆笔,可书文章,可画山川大河。  也可上伐昏君乱臣,还可落笔九泉,鬼神惧。  无德而取厚利,必有奇祸善心善行而受磨难,必有后福,谨记。...

(叶罗丽同人)文茜的卷王之路+番外

(叶罗丽同人)文茜的卷王之路+番外

小说简介叶罗丽,我靠学习改命作者真真实实的金瑶简介源名文茜的卷王之路别名叶罗丽,我靠学习改命标签动漫衍生系统二次元同人主角文茜金离瞳大概是文茜得到了学习系统变得更好,还有一个重生的金王子的故事吧黑叶罗丽战士作者磕金茜,铁茜,所以CP大概也是他们,说大概是因为朋友老说我的爱情像友情,看情况吧。第八季看完就跑路了,后面没看。...

穿成满级大佬的掌心宠[六零]

穿成满级大佬的掌心宠[六零]

预收穿成反派早死的白月光六零求收藏本文文案如下(本文已肥,日更九千)对于如意村里的白桃桃,大家除了羡慕嫉妒恨以外也没啥好说的了明明是个傻子,却偏偏好看的像个仙女!村里的后生都爱她!被全家人给宠得差点儿连路都不会走了。海归高富帅就是喜欢她,非她不娶!当事人白桃姬却烦得不行她堂堂媚宗圣女居然渡劫失败,被雷劈死,魂穿到一个傻子身上?这鬼地方灵气瘠薄又穷得连口饱饭都吃不上!幸好家里人怜惜这个不知饥暖连话都说不清的小傻子,合力把她供养得粉白娇嫩,不想竟招来了无数垂涎与觊觎这时一个扛着笨重铁犁穿着白衬衣的英挺男知青从她面前走过,白桃姬瞪圆了一双水汪汪的杏眼这人身上富含灵气,能治好她的痴傻症!她追上去扯住男知青的衣角,深呼吸一口美妙香幽的浓郁灵气,娇滴滴开口说话铁铁匠哥哥好好吃!知青宋秩???明明是眼前这个白嫩水灵得像蜜桃似的小美人看起来更好吃才对吧?后来,村里人就更嫉妒白桃桃了她变聪明变得更美了!想害她的害过她的人全都惨兮兮的。宋秩出息了,白桃桃和她全家都出息了。二十年后宋秩成为家喻户晓的科学家,甚至还被编录到课本里,被赞誉为杰出人物。四十年后宋秩在电视节目上说多亏了我的夫人,否则我不会有今天的成就,今天我所有的殊荣当属于她。后来,据探亲回来的村里人讲宋秩每天晚上要烧水给白桃桃泡脚,不但认认真真的给她搓脚丫子细心的用毛巾擦干,还要亲手为她涂上香香的润肤乳。最后,他还会挑出一瓶鲜艳好看的指甲油,耐心的替她涂好脚指甲男主版文案留校任教名额被占,被迫下乡劳动回城通知又被顶替的宋秩永远都记得,在他最落魄的那个夜晚,白桃桃冒雨撑伞寻了他一夜,她浑身湿透面色苍白,颤着泣音问他你不要桃桃了吗?宋秩顿时红了眼眶,所有人都背叛了他,只有这个小傻子始终对他不离不弃。他挣扎着从泥泞地爬向云端,发誓要带着她走上万众瞩目的人生巅峰!宋秩拿起小本本记录接下来要做的事1)娶白桃桃为妻,好好照顾她一辈子!2)带上桃桃,和她一起追逐爱国强国梦!3)爱国爱家爱桃桃爱人民爱他的事业。只想咸鱼躺的白桃美人vs凭实力宠妻的满级大佬我的预收,求收藏穿成反派早死的白月光六零,文案如下别栀栀穿成年代文里同名同姓的炮灰,她是大反派黎念之的白月光,年纪轻轻死在女主手里。别栀栀一死,黎念之疯了。他疯狂报复女主,尽职尽责地为男女主的感情和事业创造重重阻碍,直到男女主修成正果,他才念着别栀栀的名字悲惨死去。别栀栀穿来的时候,第二天就是她的死期!吓得她赶紧申请下乡,远离男女主保平安。别栀栀被分配到海岛上去搞建设,条件很艰苦,新调来的高冷帅军官黎恕好像老跟她过不去,但在关键时刻又总是护着她别栀栀渐渐习惯了海岛的生活,当男女主忍饥捱饿在城里分吃半个生红薯的时候,别栀栀和知青们在海岛上吃海鲜吃到撑,当男女主为了分房而假结婚的时候,别栀栀和知青们努力造好小木屋,养猪养鱼养鸡鸭鹅。衣食住行等物资越来越丰富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什么男主女主大反派,统统滚远点!咱穿得暖吃得饱,好好建设国家不好吗?栀栀也有烦心事,她太美貌,知青村民驻地军人纷纷向她表白,别栀栀很有礼貌地拿反派出来当挡箭牌此生此世我只有黎念之一个爱人,可惜他死得早说罢,她红了眼圈淌清泪两行。人人赞她痴心情深,忠贞不渝。直到有一天,她的死对头高冷帅军官黎恕来找她听说我死了?别栀栀???黎恕一笑你想起来小时候我俩的娃娃亲了?想起来念之是我的字了?别栀栀!!!别栀栀眼泪汪汪地被黎恕给押着,去民政局领了小红本本回来,从此,她就被他宠上了天。另外推荐我的同类型完结文与科研大佬形婚以后九零重生八零貌美如花重生之网红军嫂重生之小媳妇的幸福生活重生之沈慈日记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